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不到十三万岁,这样说来,他出生的时候,本神尊早就在银河深处的棺柩里睡了一万多年了,他没见过我,没见过梨容,如何会有我是故人的感觉?
脑海里突然涌出来一些虚浮的场景,阴郁诡谲的海面上,孤然一盏水蓝色的灯火摇摇曳曳,仿佛下一瞬就要熄灭。
我一刹恍惚,觉得这景象万般熟悉,魂魄成丝,从海面钻出来缠住我,勒得我喘息不得。
可待我想要抓住那些魂魄,便看到海雾肆虐而来,昏天黑地之间,这场景霍然远去。
我望住他,略有些激动:“方才……方才觉得我是你哪个故人?”
他摇了摇头,“应该不是重要的故人,我记不得你,只是隐约觉得有些熟悉而已。”
应该不是重要的故人,我记不得你。
缠在我手指上的气泽,在这开阔的慕花楼顶,在这混着脂粉味道的尘世,越发明媚洒脱,自指腹传来的欢跃,在掌心之间流动,像是随便一勾,就能描出一个恣意飞扬的少年。
这气泽是认识我的。
可我灌着酒水,愈发茫然。
五个月前我自银河醒来,端着离骨折扇飞上翰霄宫,却被告知聂宿早已灰飞烟灭,我曾想过——这世上哪怕有他一缕魂也好,总好过此后永生永世的荡然无存。
如今,我寻到这缕魂魄了。
我甚至只要动用诀术探入他的元神,就可以确定这魂是不是当年救我出无欲海的那一缕了。
我离它这样近,可如今这气泽的主人说我并不是他重要的故人,他未曾记得我。
我又默默灌了口酒,对着迎面而来的夜风尽量笑得让人听不出难过:“这还真是遗憾。”
他突然挥开衣袖,抱起酒坛,酒水倾泻而下,三分落入口中,七分湿了他的长发。
“我晓得你也有眷恋的故人。
我也有。”
他爽快地说着,语调上终于不再附上明显的客气和礼数,“我曾喜欢一个姑娘。”
我吓了一哆嗦,差点从楼顶滚下去:“你喜欢一个姑娘?”
孟泽那混账竟允许你喜欢姑娘么?!
“可惜那时的我狂妄蛮横,以为没有什么事用打架不能解决的。
我害了她,这是我此生最难过的事情。”
他把这句话说得十分平淡,只是他紧绷的手指几乎要将酒坛捏碎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这不怪你,你已经很好了。”
只是你这般清瘦俊美的少年郎,如何抵挡得住比你更狂妄蛮横的魔族老大呢?孟泽知道你喜欢旁的姑娘,肯定要为难你。
连累你伤害了自己心爱的姑娘,这其实怨不得你的。
“她因我而死……我怕是永不能原谅我自己。
我这双手,曾挽过她的腰,曾抚过她画的扇面,曾触过她沉睡的面庞……也曾亲手害死了她。”
他说到这里,再也忍不住哽咽起来。
酒水顺着他的鬓发落入他的绸衫,带着抹不去的记忆随着这清风、这酒气扩散。
莫栗穿到死亡率略高的末日漫画里,还成了男配的炮灰姐姐。 看着自家超级可爱的弟弟,莫栗决定要让他们远离玛丽苏女主。 咦?那几位小正太都挺可爱的嘛,全部拐过来做弟弟,一个都不留给女主荼毒。 弟弟越拐越多,形势好像有些不对 等一下!大姐大可不是你们的保姆啊喂!o﹏o...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寻找宝物,刻录超凡基因,获得神奇强大的力量,成为对抗危机的主要力量。陆缘穿越到这个世界,携带着能无限进化基因的奇异立方体。他蓦然惊醒。穿越,长得帅,有金手指,好家伙,要素齐了!难不成我就是那传说中的主角?!我,陆缘!是注定要成为人族顶梁柱的男人!...
一颗夜明珠,改变了郝建的世界观与价值观。一颗小小的夜明珠,让郝建走上了与死神夺命的道路。。。。。生,可重回现实世界。死,那就真的死了。。。。。。游戏,开始了。。。。。郝建,准备好了吗?你,对,看书却不收藏不打赏不给推荐票的你准备好了吗?...
梦中获得天界传承,林凡从此踏上一条斩妖除魔的不归之路,巡查大使在世间!九婴饕餮为己用,穷奇朱厌铸吾身。一朝修成不灭魂,万古群妖皆作尘。...
未婚夫因一张上百万的合约将她送上别人的床,她遭受凌辱跳崖自杀。不想被一仙子所救,意外的走上修真之路。从此后她纵横与天地间,戏贪官,杀恶霸。魅惑众生。。。他是银狐族的少主,是天赋最高确头脑有点迷糊的俊美狐男。却要做她的宠物。他是高干之子,是国际著名的特工,确奉命要做她的保镖。他是天帝之子,为了寻找传说中的芥子而主动施展美男计,确屡屡碰壁。他是魔界未来的君主,姬妾成群,切唯独对她念念不忘。本文轻松都市修真仙侠玄幻种田女尊简介很白痴,但文不会,请各位不用担心,放心的跳坑吧。麻烦各位亲动动手指,点点收藏和推荐。什么票票啊,能砸的都砸来吧,肆妃不怕死的。就算没有票票,能留个言也好啊!谢谢了哦!...
苦逼店主萧苏安获得了差评系统。从此之后,他的店铺只接受差评,不接受中评,更不接受好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本店铺只接受差评本店铺只接受差评本店铺只接受差评!凡进入本店购买的买家,一旦购买,就视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