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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陈来娣,大王庄外来姓的野孩子。
“元宝儿!
快回来吃馍馍”
李婶子站在土坡下村里的小路上,召唤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那小子听到声音一把推倒眼前的人,转头对着灰头土脸的孩子做了个鬼脸,头也不回的跑了下去。
陈来娣顺势也就躺在地上,眼前是落日余晖,田野的风带起泥土的潮湿把她紧紧包裹。
这样在田间地头瞎跑的生活已经过了小半年,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撕掉一页妈妈临走前买的日历纸,薄薄一张,自己每次都小心地叠好。
还能听到小道上李婶子的嗓门,“你跟那样没爹妈的孩子一起玩什么,小心她发了野疯咬你。”
这话在这半年不知道听了多少次,一开始还想追着去解释,是村子里那瘸子屡次三番喝了酒来骚扰自己,最后越来越过分才用大棒子打了咬了他,但是后来村里人都说,在自己家搬来之前怎么没这事,就是外来的野孩子心思不正,这群人怕是忘了那瘸子的腿是怎么断的了。
但是久而久之陈来娣再听到干脆就像吹过一阵风,过了也就过了。
正闭着眼睛躺在地上,有人踢了踢肩膀,“春妮姐。”
安春妮,村里的小孩子们叫她小杂种,她比陈来娣早几年来到大王庄的,村口的婶子们说,是安军也就是春妮名义上的爸爸跑掉的老婆,突然一天突然回来把她也一起带来的,说是跑的那年才发现怀了生在城里养大才带回来的。
据说那女人,穿的珠光宝气的,抹着大红嘴身上香喷喷的,走的时候还坐着小轿车。
婶子们说肯定不是安军的孩子,安军长得歪瓜裂枣的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女儿,指不定是跟城里那个野男人生的,一看是个女娃,丢给安军说是他的。
陈来娣爬起来,屁颠颠的跟着安春妮往自己家里去。
家在半山腰,房子前有一小块三角形的地,那是村里人嫌弃太小,没名也没分的就这么被她给占下来了,毕竟总要有个吃饭的来源。
春妮一进门,就熟门熟路的从地上的竹筐里掏出几片白菜叶子,和放在房梁上吊着绳子的框里掏出来两大袋子面条,抓了一点扔进锅里。
一大锅水,几片掰碎的白菜叶子,浮上浮下的面,是她今晚的晚饭。
安春妮一扭头,看着陈来娣对着自己傻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傻乐什么?”
听见话,笑容也没收“我在想,三个月前,我和春妮姐还都是自己,现在我们就一起作伴了。”
春妮没接话,扭头瞥了她一眼,盛出来那一碗清汤寡水的面,拽来一条长凳,“吃吧”
晚上,陈来娣躺在床里面,春妮正换了衣服上床,就听着院外传来一阵呼啦呼啦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就好像平静无波的水面被村里的小孩子们猛地砸进去几个石头,水面炸开,也炸开两个人的心头,难道又是瘸子?安春妮已经拿了靠在床边的耙子冲了出去,赶紧着,陈来娣也一起。
四只手握着一个耙子,一步步靠近正在发出声响的远门,咔咔声音不断,但是没有瘸子喝多了喊叫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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