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哦。”
金兰殊又问,“那你平常脖子上都戴什么?”
“我一般脖子上都戴个脑袋。”
宋风时冷哼,“我建议您也戴一个。”
金兰殊也没被宋风时说话冒犯了,只是笑着。
其实,金兰殊也观察到宋风时平常不爱戴什么饰品。
而宋风时花钱的时候不多,金兰殊也难以揣摩宋风时的喜好,想要投其所好也没有头绪。
因此,金兰殊判断,宋风时和自己一样,都是物欲比较低的那类人。
对事业的目标比较明确。
另外,从宋风时平时的身体反应来看,宋风时一定很满意金兰殊的身体。
金兰殊点头,既然宋风时什么都不喜欢就喜欢我的身体,那么,我就要更加努力发光发热呢!
饭后散步回酒店,金兰殊就拉着宋风时又干了起来。
宋风时只道:“这个臭渣男,每次就知道吃,吃完就干,干完就睡!
什么玩意儿!”
带着一股怨气,宋风时提裤子就要走。
金兰殊心想:他每次吃饱干完就跑,谢谢也不说一句,真没礼貌。
“你别走了。”
金兰殊说,“那么晚了。”
“我不走,在这儿过夜?”
宋风时摇头,“早上上班的时候被嘉虞碰见了怎么办?”
金兰殊气笑了:“你老想着他做什么?就算真被他见着了,也没什么的。
我又不怕。”
“你当然不怕,你大总裁有什么怕的?”
宋风时摇头,“我这个小职员,背脊不被戳死呀?”
金兰殊觉得不怕,正大光明。
但他见宋风时有很大的顾虑,金兰殊就也不挽留了。
见金兰殊果然不留他过夜了,宋风时心里又生气:还真的不留我了?
宋风时有些生气,还打算下次金兰殊约他他就推了。
却没想到没过多久,金兰殊自己上他家门找他,还说:“你不是怕人看见不方便么?我不怕,我来找你吧。”
宋风时便又气不起来了。
第三十八章
这天,社交网络上也有个热门话题了——#我的第一件宝梵琉#。
在影响力比较大的各大时尚博主的带领下,不少普通用户都参与到这个话题之中,晒出了自己买的第一件宝梵琉。
其实么,很多女孩子都很乐意晒自己买的东西的,现在有了个活动的由头就更是乐此不疲了。
伊雪身患白血病,在生命最后,带着破碎的游戏空间到了架空的时代,开始她人生能够走完的历程。她穿越成一个平穷的农家女,家徒四壁,满眼心酸看偶如何变身改变家庭困境,建立一个超级农场。建立大大的农场,开酒庄,五星大饭店平明连锁店,做煤老板,将生意做到天边学武功,成立私人警卫队,保家园权贵为偶折腰,士子为偶低头只有他能让自己改变,也只有他能为自己改变。...
...
...
本书简介天有多大,地有多广,天大地逛,那又如何?我是魔族?我是人族?是人是魔,那又如何?我希望,总有一天,不管是十大家族,还是魔族神族,都能和和睦睦,没有歧视,没有战争,只有和平和幸福,而我邵宇,一定会游遍这天,踏遍这地,我的道,便是魔!阿紫新书,欢迎收藏,欢迎阅读!...
她含冤而死,香魂竟然穿越到暴君身下,浑身绯热无力,他撕去她的衣裳,冷笑道璃美人,你可要记好你的承...
通天大陆,镇魔塔巅,金雷汇聚,僵尸现世!乱古岁月,人族未曾卑微似蝼蚁,大能辈出!执掌天下!这是一个小三凌云千百度,傲世九重天,成就一代妖孽人生的故事。妖孽一词,不似传统意义上,反而有多种意思,若想知道(本书不种马,客官可否进本书一续抛媚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