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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蹩脚雇工,还不如狗好用。”
“很好。”
西恩笑道。
约翰懵了“兄弟,这也值得夸啊。
不对,你想讽刺我是不是?”
西恩看着林子中的火光,又看了看三人“你们帮我个忙,咱们趁夜抢了亨利牧场。
钱全归你们,翡翠项链我要拿走,那是珍妮妈妈的遗物。”
亚瑟这才想起来“你要给珍妮出气?”
西恩道“对。
我生平最恨这种算计亲戚的小人!
咱们蒙了面去,就说咱们是奥德里斯科帮的,把这臭名声,送给科尔姆!”
查尔斯问道“他们人多不,有枪吗?”
“不多,有枪。”
西恩说“老规矩,我不管你用弓,还是飞刀,干趴守夜的,然后咱们绑了他们,若是没有必要,就不必杀人。”
大家知道,后面的话没必要说透,要是危急自身安全,非杀不可,那就杀。
“走,陪着西恩干完这票,再回营地。”
亚瑟说着,蒙上黑面巾。
其它人也都蒙上。
大家骑马走了20多里,快到时,下马,把马拴在树上。
然后悄悄摸过去。
只有一个人站在牧场门口附近,张着哈欠守夜。
旁边还有一条狗。
“你们谁对付那狗?”
查尔斯问道“我的箭头没涂毒。
要不然我自己就能全搞定。”
很显然,看这情形,不杀人可以。
但那条倒霉的狗,得去见上帝了。
约翰拿出弓箭“我来。”
查尔斯说“我数一二三,咱们一起行动!”
约翰点了点头。
当查尔斯低声数到三的时候,涂了麻醉药的飞刀,冲那名牧场看守的胳膊这种不致命的地方投掷了出去。
一击必中!
药性特别猛。
那人直接倒了,连闷哼一声的机会都没有。
与此同时,约翰的箭术也不错,射穿了狗脖子。
西恩一挥手,大家一哄而上,先拿出绳子捆了这人,把他的袜子扒下来,把嘴堵好。
本想拨出飞刀,但怕他流血过多而死,就好心在他身上继续插着刀了(反正戴着手套扔的,也不会留下指纹)。
毕竟不是敌人,没必要动不动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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