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为今之计,只能联合起来了,跟秦仙人拼死决战。
魔神山底下,有三十六根上古陨落的魔神骨,将其取出组成擎苍戮神大阵,需要以六位天君强者为核心,三十六大罗金仙为辅助,再加上擎苍族大军作为后盾,可以与仙王进行抗衡。”
“到时只要将秦仙人引进这座提前布置好的擎苍戮神大阵,或许便有机会将其斩杀,除掉这个心腹大患。”
“若是秦仙人不愿意进入擎苍戮神大阵呢?”
“现在的秦仙人是越发地膨胀了,只要咱们布置好鱼饵,他肯定会上钩。”
“就这么定了。
秦仙人刚刚结束蛮族的战争,不会立即对擎苍族发动攻击,因此咱们有足够多的时间慢慢布置擎苍戮神大阵。”
幽轴天君的声音响起,一锤定音。
………
秦明确实不会立即对擎苍族发动战争,尽管他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战争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不是脑门一拍就可以实现的。
后续百年时间,他一边招揽各方高手加入天庭,增强天庭的整体实力,一边则是以潜移默化的形式慢慢掌控更多的势力范围。
得益于天庭正统的名份,再加上现在昊明天君的威望,只要秦明不是以强硬的方式推进统一大业,基本上不会引起太大反抗。
潜移默化的形式,就如同温水煮青蛙,润物细无声,在不知不觉间越来越多的势力愿意臣服于天庭的麾下,听从天庭的调遣和命令,如此形成一种习惯,就会发现他们已形成一种上下级的体系。
这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而仙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因此秦明有足够多的耐心慢慢向前推进,只要他不倒下,一切都没有什么问题。
在此期间,秦明也不是闲着没事干,先是巩固刚刚晋升的天君境界,然后开始修炼混沌天道掌的第二式。
第二式需要铭刻十二万九千六百道混沌星纹,有亘古神殿的作用,他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修炼的时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除此之外,天庭底蕴深厚,有无穷无尽的功法、神通、秘籍可以供他阅读浏览,秦明也借此机会将他的混沌神王拳向前推进,达到了更高深的境界,是为混沌神王拳的第二式。
尽管混沌天道掌的威力更加强大,但跟混沌神王拳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的。
混沌天道掌是属于拼尽全力的终结攻击,平时不会轻易打出来,需要消耗巨大的力量。
而混沌神王拳则不一样,最早的思路就是融合天下武学,利用混沌武道的特性包容一切,从而得到一招包罗万象、可以应付各种战斗的神通。
因此混沌神王拳的适应性更加广阔,可强可弱,可快可慢,可以瞬间打出无数拳,可以变化万端,可以说这是跟混沌天道掌互补的神通。
最后一件要办的事情,就是炼制混沌钟,将其提升到天君级别的仙器,这是一个浩瀚的工程,毕竟混沌钟可不是寻常的法宝。
这是秦明的本命法宝,融炼了各种珍稀的仙金材料,远比一般的仙器更加强大,想要将其提升品级的难度同样也比寻常仙器更难得多。
幸好有天庭作为后盾,这是人族的第一势力,秦明既然成为了天庭的至尊,执掌无穷无尽的资源,自然不会浪费这样的条件。
一声令下便有源源不断的炼器材料献上来,召集天下的能工巧匠帮助他炼制混沌钟,为此还专门布置出了一方炼器大阵,日夜开启混元无极神炉,终于在秦明修成混沌天道掌和混沌神王拳第二式不久,将混沌钟提升了一个层次。
喜欢混沌神王请大家收藏:()混沌神王
这就想走,你以为我是这么好打发的?顾然然酒醉,稀里糊涂强睡了个男人,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竟成了自己前男友的大哥,更是整个江城位高权重,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她被逼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做续弦,危难时刻,他从天而降。嫁给我,我让你做厉太太,敢欺负你的,提头来见。被他拐进民政局扯了证,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横行整个江城了,没想到一转身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厉景琛,你大爷的,说好同房不同床的,你为什么要对我做那种事。你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老公宠老婆,天王老子也管不着。谁让自家老婆这么美味呢,让人早已食髓知味,百尝不厌。...
活人棺,阴人墓,阴阳颠倒立四柱。反阳镜,吸阴布,门前林立发财树。美人娇,金钱够,世间红尘勿享受。走阴阳,破天机,风水大师必折寿!...
新书已上传,我有一台GBA。欢迎大家来捧场!巡警高先达为了替组长报仇,杀掉了一个神秘人,获得了一块奇怪的手表,而他竟然也因此回到了一天之前!他发现自己竟然生活在一个名叫侠盗车手的剧情世界中。在这里,只要剧情中的主角死掉,时间就会被重置!作为一个底层的NPC,高先达的敌人不只有剧情主角各类反派,还有不断...
生活的窘迫让曾经的失败者回到了这片熟悉的土地。传统的网游模式,奇怪的系统设定,极端的残酷练习,坑爹的特殊职业。可亲口许下的承诺,让方天只能咬牙坚持N年后,一向自诩清纯小王子的方天,却始终不肯承认这一段往事我是血牛,请你下手重点,谢谢!很好,够重了,那么现在我宣判你有罪,接受惩罚吧!别怕,只痛那么一下下的,转过去别看!臀部撅高点!对了,就是这样!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另本文是纯网游,会较少涉及主角现实生活,不过如果大家喜欢只管提出,俺会看着办,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在书评区提出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网游之传统血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阮朝夕是娱乐圈公认的大美人儿。纤腰长腿,明艳撩人,一颦一笑皆是风情。粉丝都知道,自家姐姐,只搞事业,不谈恋爱。可后来,她遇到曾经的那个少年。少年已长成大人模样,看着她笑得温柔明朗,像一朵朝气蓬勃的花。她突然就心动了。谁曾想,乖巧无害只是表象。他骨子里,就是只偏执乖戾小狼狗,缠得她时时刻刻脱不了身。她冷脸,却在他红着...
高中时期,洛欢暗恋的那个少年,眉眼精致漂亮,性格孤僻冷淡,少有朋友,身上的校服总是一尘不染,洗得发白,清瘦的身上总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偏偏成绩却优秀的要命,是整个德川高中最特殊的存在。没人知道他总是被打的半死,也没人知道,漆黑肮脏的小巷里,洛欢在每个晚上轻轻为他轻抚伤口。轻柔的呼吸拂过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某天,少年再也忍不住,捏着她的下巴,厉声警告她离他远点。那时的少女被按在墙上,眼睫轻眨,嘴角带着殷红的血迹,仰着脸冲他笑了笑,一双清澈水灵的眼眸却带着天然的无畏我不。洛欢看着他冰山般的眉眼慢慢融化。可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他却毫无预兆地消失了。洛欢把所有的心动与歇斯底里都埋葬在了那个夏天。后来的洛欢,成为整个江北大学舞蹈系里最耀眼的小女神,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却因为单身至今被舍友们戏称为小尼姑。大三那年临近期末,院系联谊,不知情的副校长热情互相介绍这是A大医学系的江知寒,天联集团的大公子,你们互相认识一下。短暂怔愣过后,洛欢落落大方地伸手,漂亮的眼底平静再无波澜你好。江知寒却红了眼。当天晚上,洛欢就被喝得醉醺醺的少年堵在长廊。少年撇开一众人,眼底猩红,偏还动作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