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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华正拉着闵江宸说话,看到慌张的萧妈妈,不禁愣住了,“怎么了?”
萧妈妈急切地道:“老太太,是老太太身子不舒坦。”
琅华立即起身,连斗篷也没穿就要出门去,萧妈妈跟在身后,“大小姐,这可使不得,您穿了斗篷再走,万一您病了,老太太会更难过。”
琅华站在门口木然地让萧妈妈服侍着穿了斗篷,“镇江许多郎中都在这里,你将祖母的症状告诉他们,看看他们谁能医治,如果能治好祖母的病,我们顾家必有重谢。”
萧妈妈点点头,就要去大殿。
一个声音忽然冒出来,“大小姐何必舍近求远,令祖母的病如果老夫治不好,就没有人能治了。”
琅华转过头去,那人扯了扯身上的青蓝长衫走出来,虽然经过了梳洗,却还是改变不了邋遢的模样。
琅华前世只是知道,他因为相貌丑陋不堪且胆小如鼠,一直都不被太医院重用,后来沦落去了广惠司,不到三年又被广惠司驱逐,要不是朝廷编《医典》陆瑛也不会找到他。
但是在琅华心里,要说大齐哪个郎中最有本事,那就是他——胡仲骨。
胡仲骨目光闪烁,“我也不要什么报酬,只要大小姐将药师琉璃光如来跟您讲的药方,都告诉我就行了。”
这是一笔很合算的买卖,也不知道顾大小姐肯不肯答应。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顾大小姐在大殿上背的那些药方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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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仲骨有些不安地握着拳头,他也是被那些药方冲昏了头,顾家人怎么可能答应呢,像他这种人,不会有人认为他医术高明,更不可能拿那么好的东西来换他上门治病。
他从前不求报酬给一位大人治病,那位大人病好了之后,却将功劳算在那些堂医身上,他不过辩驳了几句,就被堂医嘲笑像个太监似的,却又没有太监的面皮,将来不过就是个废人,他救了人还受到如此奇耻大辱,他以为再悲惨也就是如此了,谁知道他前脚踏出那位大人家的宅院,后脚就被掳走打断了腿骨,泼了一身的屎尿,他缝合自己皮肉的时候就发誓,再也不给那些达官显贵们治病,再也不要自取其辱。
这一次,可想而知换来的又是一阵嘲笑罢了,胡仲骨准备转身离开。
“我答应。”
胡仲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诧异地抬起头看到了顾大小姐那双清澈的眼睛,“我答应你。”
没提任何要求,就答应了他。
他这不是在做梦吧!
琅华点点头,每个人都该得到应得的东西,胡仲骨虽一直被人奚落,却始终钻研医术,是个真正的医痴。
而且,他是唯一一个怀疑她眼睛受过伤的人。
从此之后,胡仲骨在她这里,受到的只会是尊敬,在她这里没有人会作践他,这是前世他对胡仲骨的承诺,今生仍如是。
…………
陆瑛陪着王其振站在冷风里。
王其振气得磨牙,“等我找到了那人,让他治好了父亲的伤,我就将他扔在山里七天七夜,让他尝尝被冷风吹成人干的滋味儿。”
“不过是个臭郎中,竟然这样拿乔,呸,算是个什么东西。”
陆瑛不禁心中冷笑,王家就是改不了骄横跋扈的毛病,所以才会被顾琅华利用。
闵大人对王仁智放心不下,也正是这个原因,他早在一个月前已经从闵子臣那里得到消息,朝廷可能会命韩璋亲自带兵平叛,闵大人也可能会暂时留在镇江,所以他才拿定主意留在镇江,这样一来兴许能结交荣国公府,陆瑛刚想到这里。
王家下人快步走过来,“原来那个胡仲骨一直藏在庙里。”
王其振撸起袖子,“我要亲手将他捉出来。”
“已经晚了……”
王家下人抹着汗,“他已经被顾家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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