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三章、生子当如将军令,养女必须秦倚天!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看着坐在面前的方炎,陆朝歌的心里突然间想起唐寅的这两句自比诗。
晚上实在睡不着觉又没有合适的书籍来打发时间的时候,陆朝歌也曾经思考过自己的新同事方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种无聊的问题。
没上没下目无尊长胆大妄为唇枪舌贱不守成规从不按照套路出牌,轻浮花俏,像地痞流氓像三级混混,他符合了陆朝歌最讨厌那一款男人的所有讨厌基因。
可是,他懂插花,能够修剪出让人叹为观止的‘登天梯’。
他懂盆栽,说出艺为心声的观点。
他识好茶,一眼便辨其优劣长短。
知识渊博,能够倒背《老子五千言》。
有创新意识,带学生去雀河学习《再别康桥》-----
他骚气冲天,却又才气纵横。
这样的一个人,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字眼来形容?
雅骚?
陆朝歌钦佩过他,欣赏过他,讨厌过他,甚至在他一而再再而三给自己带来麻烦时有过把他驱逐出校的念头。
但是,她从来都没有把他和‘色狼’这个字眼联系在一起。
“他的眼睛很干净。”
这是陆朝歌见到方炎时的第一印象。
这样的眼神只有在孩子们身上才能够看到,成人们的眼睛早就不知道被社会世俗给污染成什么样子了。
所以,在看到方炎的眼睛时,她的心里有种诧异又惊喜的感觉。
可是,现在他却面临着‘非礼女学生’的指控。
“这是真的吗?”
陆朝歌问道。
“真的。”
方炎无比肯定的说道。
没有任何犹豫。
人家连照片都拿到手了,你再否认也没有任何意义。
再说,他也不愿意向陆朝歌说谎。
他不想骗她,正如他知道在很多事情上她也不会骗自己一样。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方炎认真的想了想,可能大家都是极端骄傲的人吧。
不屑!
是的,不屑说谎!
陆朝歌好看的眉毛微微挑起,说道:“你带女生去酒吧跳舞?”
“你说反了。”
方炎笑。
“是女生带我去酒吧跳舞。”
陆朝歌的眉头更加清晰的拧成一团,冷声说道:“你觉得会有人相信吗?”
“你信不信?”
方炎看着陆朝歌精致好看的五官,出声问道。
你去做千古明君,这祸世骂名我替你挡!上辈子她余辛夷有眼无珠,错把豺狼当良人,为他扫平登天路挡尽天下骂,却不料他君临天下之时,便是她惨遭断腿,千刀万剐之日!而她的亲妹妹更是他最好的帮凶!亲眼看着她刚诞下的孩儿惨死的尸首,余辛夷指天为誓若有来世,必教贱人们血债血偿!有朝一日,血凤归来!贤良无用,宁为蛇蝎!那些辱她的,必踩在脚底!那些欠她的,必笔笔讨回!那些害她的,必叫他不得好死!而那些待她好的,她必珍之重之!余辛夷扬眉冷笑这辈子,她要好好的活!宁负天下,不负自己!景夙言没想到,世上竟有如此毒女,更不巧的是,刚好对他胃口!还等什么?烈女怕缠郎,毒女怕豺狼!谁赢了谁在上!...
李铭原本只差一步就能够登临仙界,却被手下背叛,最终惨谈收场但上苍有眼,一直跟随他的修仙系统在最后关头,竟然将他带回了年少修仙之初不管世事如何变幻,我定能再次问鼎巅峰!拥有修仙系统,美女老师温柔校花统统不在话下,这一世他重登仙路,定能再次成为坊间传说!...
第六卷犯强秦者虽远必诛后记 最后再说点吧。 这是一本一时兴起而写的书,资料很少,到了后面更是不用资料了,所以写得不好,请大家谅解。但是在这里俺还是要多谢各位的捧场,让俺的第一本书能够写到百万然后完结全本。...
天发杀机,万物轮回,人发杀机,横推万古。道路崎岖,红颜折损。怒杀百万,浮尸千里。以尸铺路,凝血铸碑。重塑截教,逆练芳魂。封神天下,永镇世间。书友群号486101222...
一手好牌打的稀烂,落得惨死下场。重活一次,她爱不动了,追不动了,可是他却穷追不舍。你光着身子追我两公里我都不会看你一眼的!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下场却是几天下不来床。这陆少奶奶谁爱当谁当去,老娘不奉陪了!忍无可忍之下,某女带球落跑。前世,是她追着他跑,这一次,换他追她!他发现,这个女人就像是一种剧毒,沾染之后就会侵入骨髓,一辈子都不能从身体里根除,除非要他的命。...
大唐寡妇的黑白人生,几择其夫,儿女成群,规则由你订,玩法我说了算!左手教鞭,右手算盘,心中藏慧剑,玩转大唐乱世,迎来盛世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