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狗子,时间不早了,你宝成叔还在集市口等我们呢!
该走了。”
说完又看了一眼林清手中的书,小小声道:“咱下回再过来看,啊。”
林清这才恍然大悟,将看了一半的书又好好地放了回去,被林三牛牵着往外走。
回林家村的路上,林清也没了心思聊天或者看风景,心思还沉浸在刚刚那本书里。
《明始皇传》应该是这个朝代的官方普及读物,所以通篇下来都是对赵明光的各种赞扬,什么未出生前就被预言“真龙附身”
,出生时霞光万里,各种异象丛生。
一直到后来两浙地区发生农民起义,赵明光揭竿而起,带领着部下一路收复城池,攻城略地,很快就推翻了当时南宋的统治,之后便是陷入了与与蒙古对峙,不断平息内部叛乱,长达近十年的“元明之乱”
。
林清读到这里的时候,都觉得这才是真正开了挂的某点穿越文范本,能在宋末那么混乱的局面下杀出一条血路,攘外安内,扩张版图,简直就是能人所不能!
虽然《明始皇传》略有夸张,但是若是这些功绩都是真的,那么这位赵明光还真是一个了不得的帝王!
林清只看到了这位传奇帝王刚刚扫荡了内忧外患,建立起稳固政权,开始慢慢收复北宋的失地,就不得不离开书铺了,心中像挠痒痒一般,特别想知道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心中也有一种希望从蛛丝马迹中得到印证,这人,到底是不是穿越前辈?
可惜时间有限,只能等到下次到了书铺再去探索了。
一直到林宝成放他们下了驴车,林清才从这本书的思索中清醒过来。
看着林宝成驾着驴车远去,林清突然有了个想法:“爹,这驴车得多少钱一辆啊?”
林三牛只以为林清好奇,心中估摸了一下价格道:“驴子得三、四银子,套上车厢我估摸着得六两多。”
倒也不是很贵,林清心中默默点头,遂建议道:“爹,要不我们将今天得的银子去买一辆驴车吧?你看宝成叔有了驴车后就方便多了,可以载货去镇上卖货。
咱也可以把自己家地里的出产卖给镇上,这样应该能多赚一点吧?咱地里的不够卖,还能收一些其他人家家里富余的农产品,镇上要比咱乡间的东西贵上一两成,咱就费个人的力气,这一两成利就是咱们的了。
况且,就算最差咱不卖东西,有了这驴车咱带人去镇上还能挣个一人两个铜板的车费哩,坐十人一来一回就是四十文!”
一天挣四十文,可比在农家干活要挣得多多了!
当然林清觉得可能没那么多人每天需要到镇上来回,主要是用这个牛车倒买倒卖现实一点,但是不给一个具体的数字诱惑一下,可能林三牛不一定能心动。
这十两银子单单放在家里,可是不会增值的,总要想想办法给这个家里增加点营收才是。
林三牛觉得这儿子自从读书之后,说的话越来越有条理了,脑瓜子也转的贼快,他今天坐了驴车也就坐了,什么都没往深处想,儿子却是说出了这么一个好主意!
这读书和不读书,真的是天差地别啊!
林三牛狠狠揉了一下林清的头发:“行,我这就找你爷商量去!”
说罢便急匆匆得去找林老汉了。
这就想走,你以为我是这么好打发的?顾然然酒醉,稀里糊涂强睡了个男人,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竟成了自己前男友的大哥,更是整个江城位高权重,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她被逼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做续弦,危难时刻,他从天而降。嫁给我,我让你做厉太太,敢欺负你的,提头来见。被他拐进民政局扯了证,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横行整个江城了,没想到一转身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厉景琛,你大爷的,说好同房不同床的,你为什么要对我做那种事。你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老公宠老婆,天王老子也管不着。谁让自家老婆这么美味呢,让人早已食髓知味,百尝不厌。...
活人棺,阴人墓,阴阳颠倒立四柱。反阳镜,吸阴布,门前林立发财树。美人娇,金钱够,世间红尘勿享受。走阴阳,破天机,风水大师必折寿!...
新书已上传,我有一台GBA。欢迎大家来捧场!巡警高先达为了替组长报仇,杀掉了一个神秘人,获得了一块奇怪的手表,而他竟然也因此回到了一天之前!他发现自己竟然生活在一个名叫侠盗车手的剧情世界中。在这里,只要剧情中的主角死掉,时间就会被重置!作为一个底层的NPC,高先达的敌人不只有剧情主角各类反派,还有不断...
生活的窘迫让曾经的失败者回到了这片熟悉的土地。传统的网游模式,奇怪的系统设定,极端的残酷练习,坑爹的特殊职业。可亲口许下的承诺,让方天只能咬牙坚持N年后,一向自诩清纯小王子的方天,却始终不肯承认这一段往事我是血牛,请你下手重点,谢谢!很好,够重了,那么现在我宣判你有罪,接受惩罚吧!别怕,只痛那么一下下的,转过去别看!臀部撅高点!对了,就是这样!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另本文是纯网游,会较少涉及主角现实生活,不过如果大家喜欢只管提出,俺会看着办,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在书评区提出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网游之传统血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阮朝夕是娱乐圈公认的大美人儿。纤腰长腿,明艳撩人,一颦一笑皆是风情。粉丝都知道,自家姐姐,只搞事业,不谈恋爱。可后来,她遇到曾经的那个少年。少年已长成大人模样,看着她笑得温柔明朗,像一朵朝气蓬勃的花。她突然就心动了。谁曾想,乖巧无害只是表象。他骨子里,就是只偏执乖戾小狼狗,缠得她时时刻刻脱不了身。她冷脸,却在他红着...
高中时期,洛欢暗恋的那个少年,眉眼精致漂亮,性格孤僻冷淡,少有朋友,身上的校服总是一尘不染,洗得发白,清瘦的身上总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偏偏成绩却优秀的要命,是整个德川高中最特殊的存在。没人知道他总是被打的半死,也没人知道,漆黑肮脏的小巷里,洛欢在每个晚上轻轻为他轻抚伤口。轻柔的呼吸拂过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某天,少年再也忍不住,捏着她的下巴,厉声警告她离他远点。那时的少女被按在墙上,眼睫轻眨,嘴角带着殷红的血迹,仰着脸冲他笑了笑,一双清澈水灵的眼眸却带着天然的无畏我不。洛欢看着他冰山般的眉眼慢慢融化。可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他却毫无预兆地消失了。洛欢把所有的心动与歇斯底里都埋葬在了那个夏天。后来的洛欢,成为整个江北大学舞蹈系里最耀眼的小女神,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却因为单身至今被舍友们戏称为小尼姑。大三那年临近期末,院系联谊,不知情的副校长热情互相介绍这是A大医学系的江知寒,天联集团的大公子,你们互相认识一下。短暂怔愣过后,洛欢落落大方地伸手,漂亮的眼底平静再无波澜你好。江知寒却红了眼。当天晚上,洛欢就被喝得醉醺醺的少年堵在长廊。少年撇开一众人,眼底猩红,偏还动作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