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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抬起了手臂,从手背开始出现了鳞甲和黑色尖锐的指甲,足以看出他的攻击力和防御力。
戈登看着自己的手臂说道“我还没有成功,成功之后我可以全身覆盖龙鳞。”
“这是龙鳞,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去了很多地方,学习了很多东西,我的血液可以和龙尸融合,虽然只能融合一点,但让我变得很厉害,并且通过不断地强化血脉可以让自己长出龙鳞。
你应该也可以做到,如果是巨龙的话,但你是人,你的过程会很痛苦,很可能会死。”
“酷,我不想尝试,也不想长出龙鳞。”
“如果不这样的话,你永远也杀不了我。”
戈登淡然的说道。
“也许未来我会放弃这个念头呢,看到你越来越强大之后。”
“呵呵,也许吧。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在你和···温妮莎对吧,完婚之后?”
“你应该有很不错的建议,不然你也不会忽然来找我了。”
林羽看着戈登。
“没错,我希望你可以加入我的队伍,你跟着父亲并不是一个好主意,这里的人都是笨蛋,跟着他们你也会变成一个蠢货的。
而且,你不是想快一点成长吗,和我的鬼尸训练,他们不会手软,幸运的是,你不会变成鬼尸。”
“你确定?”
林羽有些不敢相信。
“没错,你当时受了伤中了尸毒,父亲的魔法救不了你,但是可以利用我的血让尸毒和你相容,你是这个世界唯一一个不用药物就可以不被感染的人,以后你的孩子可能也会。”
“我可以跟着你,但是不会参加你那无聊透顶的战争。”
“呵呵。”
戈登笑了笑“没错,那的确很无聊,不过鬼尸需要成长。
他们因战争而诞生,只有战争才能让他们快速的进化。”
“那我也没看过我的红魔进化过,它可是专门为了对付你们而被创造的。”
“鬼尸之所以可以进化是因为他们的本体就是人,他们有潜意识存在,潜意识让他们逐渐的发生了改变,诞生了自己的意识和灵魂。
包括石头人,包括和人类杂交出来的兽人,都是如此,如果你的红魔是人类改造的话,它早晚也会进化的。
它是人吗?”
林羽做了一个古怪的表情“你不是可以探知我的思想吗?”
“我也没有无聊到整天盯着你看,好了,我该走了,等你完婚来铁剑城找我。”
“等等,我结婚你也不来参加?”
“我是鬼尸。”
“你是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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