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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桑以蓝带着早饭回来,钟阳才意识到,郑元凯竟然在他旁边坐了这么久,没有乱动也没有出声。
更让人意外的是,大少似乎不是在摸鱼,而是在认真地看文件。
转性了?
怎么可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钟阳继续处理起公司事务来。
自他被郑爷爷请来担任恒阳地产的总经理一职,已经五年了。
那时候,郑元凯二十,钟阳二十三。
五年里,郑爷爷走了,钟阳眼睁睁地看着郑元凯越发放浪形骸,与一群有钱有闲的富二代为伍,整日不务正业,将“郑大少”
的名声传遍了整个山林市。
他没想过扭转,只是冷眼旁观。
都是成年人了,早该为自己负责,亲爷爷都教不来,钟阳可不认为他能行。
何况,教会郑大少有什么好处?
他还没有傻到给自己增加桎梏。
职业经理人,是将经营管理工作作为长期职业,具备一定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并掌握企业管理权的群体。
这是官方解释,换言之,这批人拥有成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才能,可有才能不代表有位置施展,他们需要企业的真正掌权人来聘用。
是的,聘用。
伯乐与千里马是互相需要的,没有千里马,伯乐无法展示出他的相马之术;没有伯乐,千里马明珠蒙尘,没有人为它正名。
在钟阳的职业生涯里,郑爷爷无疑是他的伯乐,邀请一个仅二十三岁,在国内并没有什么突出业绩和名声的年轻人来担任企业管理者,这在当年是引发了众多反对的浪潮的,可郑爷爷坚持下来了,而后,钟阳也用他的实力告诉所有人,郑爷爷是对的。
对于这位老人,钟阳是感激的。
很少有人能有郑爷爷这样的魄力,将诺大的一个企业交到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手里,并给了他极大的权力和坚定的支持。
因此对于让这样一位老人失望的郑元凯,钟阳是不怎么看得起的。
能够管理企业,不代表能够拥有;能够拥有企业,不代表能够管理。
钟阳是前者,郑元凯是后者。
在恒阳地产,掌管大权的人按理说应该是郑元凯这个大股东,但如果郑大少真的要拿走钟阳总经理的权力,不说对方的反应,其余的股东都不会答应——这不是拿公司开玩笑吗?
但如果郑元凯能力出众完全能够胜任总裁一职,事情就变了。
恒阳地产,毕竟姓郑。
那么,要如何展现出自己的能力呢?
拿下一个举足轻重的大项目,是个不错的选择。
郑元凯吃完鸡蛋瘦肉肠,喝完银耳莲子羹,也想好了对策。
先把原本的印象抛到一边吧,在外遇见的竞争对手钟总经理和在公司里遇见的钟阳是不一样的,景安是他需要防范却也尊敬的对手,郑元凯是他瞧不起却也不能无视的战友,专业拖后腿的那种。
在这两个不同的人面前,钟阳的表现当然也会有变化,方才是他站在景安的角度上去评估对方,才会被拉钩吓到的。
郑元凯重新坐在了钟阳旁边。
桑以蓝给他端上一杯深色液体,大少喝了一口:“……可乐?”
秘书点头。
见他表情不太对,桑以蓝委屈道:“这是大少你上次来的时候指定的,说以后都要喝这个。”
哦,当时也指定了要用咖啡杯来装吗?
郑元凯面无表情:“这里没你的事了,去忙吧。”
秘书泫然欲泣,大少不为所动,她只得一步一回头,依依不舍地退出去了。
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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