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贺泉话锋一转:“我去收拾东西,今天就会离开。”
不等景博超同意,他便转身推门离去了。
东西很少,贺泉很快收拾完,和同事道别,谢绝了聚餐的邀请,干脆利落地回了家。
打开门,沙发旁的一个阴影转了过来:“汪呜?”
借着门外透入的光,可以看见那是一只金毛犬。
这是少爷的狗。
往日,它皮毛油亮,活泼爱动,如今主人走了,尽管它或许并不能理解这一点,短短十来天没有见到主人依旧让它迅速地消瘦下来,也越来越不爱动弹。
说实话,贺泉很惊讶。
从景如瑶手中接过狗绳时,他以为这狗会颓废一阵后接受换了个主人的事实,毕竟生存才是第一要务,但它却肉眼可见地一天天衰弱下去,到了如今,任谁都看得出,它在走向死亡。
忠犬吗。
那么自己呢,又将去往何方?
贺泉开了灯,换了鞋洗了手,这才走过去,摸了摸无精打采趴着的狗狗,手掌下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骨头的轮廓:“又瘦了,不吃饭可不行。”
他俯下-身,将金毛抱起来,哄小孩一样:“乖静静,先吃点东西,晚上我们去长风街逛逛好吗?”
狗狗的耳朵动了动。
长风街是景安还在父母羽翼下时爱去的小吃街,因店面多卖肠粉,又被众多食客称为“肠粉街”
,那时候狗狗刚刚被领养,最喜欢的就是跟着新主人每晚出去散步,对长风街这个名字很有印象。
贺泉将它放下来,揉了揉触感如缎子般的耳朵,把狗粮和水摆在它面前:“来,吃吧。”
在金毛思念主人的时候,它的主人也正想着它。
准确地说,是每次和影帝配戏的时候,郑元凯便会自动代入金毛。
叶熙辰的感觉……非常微妙。
他后悔了。
那天为什么要好奇地问出口呢?如果不知道郑元凯一上戏就把他看成金毛犬,这戏还能好好拍下去,可知道了以后,四目相对时总会想到这个坑爹的事实,这叫他如何保持心平气和?
让郑元凯换个东西代入吧。
叶熙辰挑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大少的回应十分让人无语:“那就只剩下我的母亲了。”
影帝:“……”
这画面太美。
郑元凯笑了笑,神色间竟有几分忧郁的味道:“至于其他的东西,时间太远,我记不得了。”
叶熙辰微微一怔。
他忽然意识到,郑元凯变了。
芙城人人都知市长极其溺爱他的宝贝女儿乐遥遥,却不知,将乐遥遥宠得无法无天人神共愤的,另有别人。开学第一天老大,不好了,乐小姐把警察局局长家儿子的菊花给炸了!某男勾唇,她家老头是怎么解决的?乐市长说愿意承担所有医药费。警察局长不干,说必须道歉。某男炸毛,道什么歉!去,把那警察局长的菊花也给我爆了!几天后老大,校长罚乐小姐洗厕所,乐小姐把校长的豪车给砸了。某男目光阴狠,去,把那校长的豪宅给我拆了!老大,乐小姐她她她怎么了?说!某男不悦。乐小姐今晚要和学校太子帮的人约约炮。什么!她敢背着我玩男人,想都别想!某男怒气冲冲赶去收妖。好不容易诱婚成功,没想到结婚才半年,小妖精跟着他老母跑了。一个是老妖妇,一个是小妖精,妖味相投,两人溜到外头鬼混了几个月,最终被逮到。某男将小妖精压在身下大战三天三夜,他邪笑,我最擅长收妖,你这只小妖精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他却不知,他也有不能收的妖。一年后,出生了只在娘胎里就已成精的小妖魔本文走搞笑风,暖宠有爱,各位亲如果喜欢就收了吧...
因为离奇的身世,李阳十三岁那年被赶出家门,巧遇灵蛇收为宠物,得上古修仙之法。一次机缘巧合,又遇上古大仙,获赠上古神器龙神剑,并且从大神的口中得知自己的前世...
杨阳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魅力值爆表了,镜子里的那个家伙差点把他自己帅晕。那他接下来该怎么玩?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呢,还是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算了,不管这个,还是先朝着娱乐天王的宝座进发吧。...
那一年,陈远山养了一只很丑的小猴子。很久以后,世上多了一个齐天大圣。如果还有来生,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天神佛,都烟消云散。我的一生,只要斗战胜!...
一场意外,一夜之间她从高高在上的向家大小姐,变为被所有人遗弃的落魄千金。五年时间,她一心只想涅槃重生,却没想到会在一场宴会上遭人设计,一夜荒唐,惹上权贵世家里的天之骄子段亦宸。此后,她便只想远远逃离,却从未想到,他是毒,只要沾染上一次,便再难全身而退。一千万做我的情人,期限一个月,如何?抱歉,情人这种头衔,我不屑于要。男人勾唇一笑,这次,是陈述句那好,期限换成一辈子,做我的段太太。她只当他是危险品,不允许自己与他有任何可能性,可殊不知,有些人,早已命中注定。嫣然书友群重开,欢迎各位喜欢本书的vip读者加入讨论293185050...
十年单恋,三年婚姻,换来的是丈夫一年有两百多天在不同的女人。她遭小姑算计,被送给陌生男人。然而这样一个爹不疼老公不爱的豪门弃妇,却摇身一变成为了金融界传奇的头号新宠。安妮,当我的女人。我的一切都是你的,包括我!这个叫陆禹森的男人,时而温柔,时而像恶魔,却给了她一场无以伦比的独家盛宠。渴望安稳的她,在他的温柔中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