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黑前,经过一天激烈战斗,彻底击溃昌务大军,抓捕到六千名俘虏,一千匹战马,缴获辎重和武器无数。
昌务最后只带了三千多人,逃出沼泽,象丧家之犬一样逃向宠有大营,与宠有汇合。
此时,宠有大军有一部已杀入彭城,彭城军民在彭城国相麋芳的率领下,与黄巾军进行惨烈巷战。
麋芳血染战袍,他焦急万分,彭城一旦城破,后果不堪设想,不仅数万在城中避难百姓会遭屠杀,而且他好不容易花钱买来的国相就会自动被免了。
麋芳亲自率领他家私兵,和杀进城中的黄巾军官兵进行巷战。
很多人看三国演义,以为麋竺麋芳兄弟没有武艺,其实,麋家两兄弟的武艺高着呢。
有资料特意说明,麋家一门自麋竺至其孙麋照,都熟习弓马,善于骑射。
那时候的读书人和现在的完全不同,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是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文人和武士是相通的,假如有人穿越到东汉末去,千万不要小看文人,一旦小看了文人那你就会早早挂掉。
即使到了唐代,象李白这种大诗人,都是武艺高强狠角色,一个人佩着剑就敢闯天下。
小混混假如敢欺负,必然会血溅五步。
在东汉末,文人直接转化为武将的比比皆是。
即使是大儒孔融,不也在带兵打仗吗?
影视剧中的人物形象会误导现代观众,时常把文人描绘得手无缚鸡之力,柔弱不堪。
其实在东汉末,不仅是士族子弟,就是普通老百姓,都强悍得很。
只是到后来,老一代的人纷纷战死或老去,新生代的人由于缺乏锻炼,个人战斗力才会衰弱。
有些人,假如拿上世纪初的老百姓与东汉末老百姓的体质进行比较,那就犯大错了。
一个是战狼,一个是弱鸡。
张昀假如不穿越成彭城王儿子,仅凭他在现代的身体骨和空白军事才能,是没有能力指挥这么大的战役的。
张昀第一次出手,就在比较远的距离,用箭射中麋竺家男僮小头目王屠的头巾,换成现代人,估计没有人能够做到。
现代张昀连箭都不会射,更不用说射王屠头巾了。
那个时代的人,真正做到了德智体全面发展,哪象现代的男人身子骨越来越弱,甚至连传宗接代能力都断涯式下降。
麋芳再能战斗,但涌入黄巾军太多了,身边的私兵在不断倒下,麋芳在心中哀叹,完了,完了!
彭城王在王府急得团团转。
已有大批黄巾军杀到了王府门前,正在用大木头撞门。
彭城王除了拥有天量财富外,什么都没有。
想起张昀早先所说,黄巾闹事时,他将避难兖州东阳县,后悔不已。
假如早一点听张昀的话,离开彭城到东阳县避难了,哪还会象现在这样任人宰割?
彭城王命令家里的人立即把金银珠宝细软打包,把重器全都留下,大门一旦被攻破,就从后门逃跑。
彭城王府拥有大量鼎、编钟等青铜器,只能准备遗弃了。
夜幕下,寒风中,张昀骑在战马上,在两百警卫和二十名亲兵保卫下,和谋士们一起,率领大军向彭城进发。
战斗结束后,张昀让队伍吃了晚饭,稍加休息,就让后勤保障处率领预备队全面接管打扫战场任务,亲自率领队伍每人携带几块饼,立即前往彭城。
这就想走,你以为我是这么好打发的?顾然然酒醉,稀里糊涂强睡了个男人,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竟成了自己前男友的大哥,更是整个江城位高权重,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她被逼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做续弦,危难时刻,他从天而降。嫁给我,我让你做厉太太,敢欺负你的,提头来见。被他拐进民政局扯了证,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横行整个江城了,没想到一转身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厉景琛,你大爷的,说好同房不同床的,你为什么要对我做那种事。你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老公宠老婆,天王老子也管不着。谁让自家老婆这么美味呢,让人早已食髓知味,百尝不厌。...
活人棺,阴人墓,阴阳颠倒立四柱。反阳镜,吸阴布,门前林立发财树。美人娇,金钱够,世间红尘勿享受。走阴阳,破天机,风水大师必折寿!...
新书已上传,我有一台GBA。欢迎大家来捧场!巡警高先达为了替组长报仇,杀掉了一个神秘人,获得了一块奇怪的手表,而他竟然也因此回到了一天之前!他发现自己竟然生活在一个名叫侠盗车手的剧情世界中。在这里,只要剧情中的主角死掉,时间就会被重置!作为一个底层的NPC,高先达的敌人不只有剧情主角各类反派,还有不断...
生活的窘迫让曾经的失败者回到了这片熟悉的土地。传统的网游模式,奇怪的系统设定,极端的残酷练习,坑爹的特殊职业。可亲口许下的承诺,让方天只能咬牙坚持N年后,一向自诩清纯小王子的方天,却始终不肯承认这一段往事我是血牛,请你下手重点,谢谢!很好,够重了,那么现在我宣判你有罪,接受惩罚吧!别怕,只痛那么一下下的,转过去别看!臀部撅高点!对了,就是这样!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另本文是纯网游,会较少涉及主角现实生活,不过如果大家喜欢只管提出,俺会看着办,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在书评区提出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网游之传统血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阮朝夕是娱乐圈公认的大美人儿。纤腰长腿,明艳撩人,一颦一笑皆是风情。粉丝都知道,自家姐姐,只搞事业,不谈恋爱。可后来,她遇到曾经的那个少年。少年已长成大人模样,看着她笑得温柔明朗,像一朵朝气蓬勃的花。她突然就心动了。谁曾想,乖巧无害只是表象。他骨子里,就是只偏执乖戾小狼狗,缠得她时时刻刻脱不了身。她冷脸,却在他红着...
高中时期,洛欢暗恋的那个少年,眉眼精致漂亮,性格孤僻冷淡,少有朋友,身上的校服总是一尘不染,洗得发白,清瘦的身上总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偏偏成绩却优秀的要命,是整个德川高中最特殊的存在。没人知道他总是被打的半死,也没人知道,漆黑肮脏的小巷里,洛欢在每个晚上轻轻为他轻抚伤口。轻柔的呼吸拂过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某天,少年再也忍不住,捏着她的下巴,厉声警告她离他远点。那时的少女被按在墙上,眼睫轻眨,嘴角带着殷红的血迹,仰着脸冲他笑了笑,一双清澈水灵的眼眸却带着天然的无畏我不。洛欢看着他冰山般的眉眼慢慢融化。可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他却毫无预兆地消失了。洛欢把所有的心动与歇斯底里都埋葬在了那个夏天。后来的洛欢,成为整个江北大学舞蹈系里最耀眼的小女神,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却因为单身至今被舍友们戏称为小尼姑。大三那年临近期末,院系联谊,不知情的副校长热情互相介绍这是A大医学系的江知寒,天联集团的大公子,你们互相认识一下。短暂怔愣过后,洛欢落落大方地伸手,漂亮的眼底平静再无波澜你好。江知寒却红了眼。当天晚上,洛欢就被喝得醉醺醺的少年堵在长廊。少年撇开一众人,眼底猩红,偏还动作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