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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讨厌鲁迅的文章,因为老师要求大段大段的背诵。
有位同学背鲁迅的文章背得口吐白沫,头一仰晕倒在了教室,还是我背她去的医务室。
所以,那会儿很多同学患上鲁迅恐惧症。
李敖屁话说了不少,但有一点说得在理,说鲁迅的文法受到了日语语法的影响,行文生涩拗口,读起来不通顺。
更别说要求小孩子背诵了,背书背得口吐二两鲜血,当场死亡,是极有可能的。
长大再后去读鲁迅,让人心惊肉跳。
他笔下的看客形象是现代文学中最让人心悸的角色,他们龇牙咧嘴地在街边看武斗,看屠夫解刨羊,看祥林嫂的悲剧,其实都是猎奇癖在作祟。
人类的猎奇癖与生俱来。
有人类学家认为,每五个人中便有一人身上含有非凡的猎奇癖基因。
男人大都爱偷窥,女人大都爱八卦。
哥伦布现新大6,达尔文写《物种起源》,莱特兄弟明飞机,也是猎奇癖的功劳。
现实中的猎奇癖常表现为低级的**,比如窥探明星八卦,窥探美女内裤,窥探富豪小三。
**丝逆袭、美女落难和富豪情仇,故事都该这样编,貌似现在所有编剧都喜欢往这方面靠,以满足观众的窥视欲,剧情再狗血也不心软。
从小喜欢窥探自然和文学,极度厌恶窥探他人生活和**。
我自始至终认为,自己过好私人的生活,少去窥探他人,这世界或许会少许多无谓的伤害。
在桥边镇这样的小地方,每个人都暴露无遗,无偿地被大家窥探,那种感觉像极了在梦里面光着屁股满大街横冲直闯。
谁家媳妇儿不孕不育,谁家旺财咬伤了谁,谁得了痔疮,一个小时便能传遍全镇。
人们关心这些事情比关心自己的生活更甚,他们恨不得弄清楚这两口子究竟用的什么姿势**导致了不孕不育,这旺财咬了几个牙齿印啊深不深,这痔疮长了几个成色怎么样。
有点见识和理想的年轻人厌倦了小地方没有**和自由的风气,纷纷外逃。
我们算幸运儿,以受高等教育的名义逃到北京,梅哥至少也是为了追求爱才来到这个繁杂的城市。
年轻人并不疯。
北京给人莫名的落寂,同时,又给人免费的自由。
眷恋自由的人,很容易习惯这里的生活。
多少年来城墙根下衍生出的情与欲,经过时间的石化,凝固在空气里。
千百年沙场上的血雨腥风、深宫中的明争暗斗,扑鼻而来,这种气息拒常人于千里之外。
大江东去浪淘尽,留下的只有残垣断壁。
可空气中,故事还在漂流,经久不散,今天的人美其名曰:历史感。
再加上落魄艺术家、文人和**们喜欢在此抱团取暖,相互揶揄讽刺,北京又多多少少比其他二线城市多了点那么所谓的人文气息。
这里,春秋季节被无限缩短,夏冬季节被无限拉长,一年两个季节,没有缓冲,气候让人不适应。
小时候我们暗恋北京,如果我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这里有着包容与相对的自由,有一群我崇拜的人做着我想要做的事情,无关气候和环境。
路上走着冷漠的人,如同这个大城市的细胞一样,这里只讲成绩不讲情感,飘荡着各种空手套白狼的草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团体,每个人、每个团体可能永世不会交集。
这对个体来说,反而是放任自流的自由,时间久了便会迷恋上这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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