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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乡村长大,常年在田间劳作的两兄弟来说,下田作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几乎成了本能,可对于一个整天和电脑汽车为伍,分不清葱和水仙的城市女子来说,下田劳作是一件挑战自己的事,更何况某人有“宇宙非人类动物恐惧症”
。
转眼间已经到了自家地里,林大叔与林大婶已忙得热火朝天,林氏兄弟也瞬间脱了鞋子下田帮忙,只有林卿还不干脆的,颤巍巍的站在田埂上。
她正苦大仇深的看着淤田的一角,原因无它,她刚弯腰卷裤腿,就看到了一条狡猾的泥鳅哧溜地钻了进去,还有一条,凌空跃起,甩了她一嘴泥!
她的脚边不远处,还蹲了个蛤蟆呱呱在叫,仿佛在嘲笑她。
昨晚已经精神武装了很久,今天看到了,还是不能利索的克服啊。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思易行难,古人的话,好有道理!
正准备英勇跨出第一步时,田埂的另一头传来了一阵清脆的笑声,循声望去,发现是村尾的赵家妹子,赵研。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虽说是小地方,可是螺蛳壳里尚能做道场,何况是这个有一百多户人家的山村。
原主林卿因有两个优质的哥哥,在女孩子的群里中一向挺受欢迎,人缘很不错。
然,凡事都有例外,这个例外就是赵研。
赵研也有两个哥哥,一个是很会念书的赵辉,还有一个是很会打架的赵梧,条件相似的孩子总是容易被拿出来比较,没错,赵研和林卿相互是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赵研其人,小妮子,人美嘴甜,可惜心眼太小,大小姐脾气又太重,这是林卿根据原主的记忆总结出来的形象。
赵妍扭着小蛮腰沿着田埂走来。
“哟,林卿妹子,今天也来下田啊。”
明知故问的语气,对于不待见的人,她很想态度敷衍的装没听到,基于礼貌还是“呵呵”
了一声。
话说,这个赵妍在林卿到了福岙村短短的时间内,多次给她使了绊子,她都清清楚楚,真是跟她八字不合!
基于自己比人家小姑娘大那么多,所以也不好意思跟小孩子计较。
但是,有人就是上赶着很喜欢招惹她,赵研眼尾一扫:“妹子的这件新罩衫真漂亮!”
看,人家年纪不大,交际能力还是挺强的。
今天因下田,林卿并没有穿好衣服,挑的花色也是她自己不喜欢的。
如果这半新不旧的蓝底素布上,胸口位置绣朵小红花也算是漂亮的话,她的审美还真不敢恭维。
“一般吧,赵妍你今天的衣服才是好看。”
眼前的小姑娘杏眼桃腮,身着粉红的罩衫,下面是荷花白的襦裙,行走间,裙脚摆动,袅袅动人,的确,在村里是很不错的妆扮了。
今天这身衣服,是刚做的,赵妍特地穿出来,在村里显摆下,刚才有个愣头愣脑的小子就看得眼都直了,她心里自信满满,再比较林卿灰扑扑地站在田埂上,心中一顿舒爽,掩唇笑道:“哟,林卿妹子,还是这么没礼貌,我好歹比你大几岁,怎么能直呼我的名字?”
我还比你大十几岁咧,林卿心里默默吐槽,熊孩子什么的,还是无视好了,时间久了,可能也就不再蹦跶了,她再整理整理刀具,要下田了。
见了林卿的架势,赵妍眼中闪过轻视,甩了甩新绣的手帕再次道:“妹子今天要下田?”
林卿不理睬她。
赵妍见她不搭话,也不恼,装模作样的摇头。
“可惜了这漂亮衣裳,那我先过了。”
话未说完,正弯着腰、要再卷卷垂下裤脚的林卿,只觉一股大力从背后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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