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早上起来,家里已经没人了,锅里留了鸡蛋和饭菜,堂屋的桌子上,簸箩里已经放好了两个普通毛线那么粗的线穗,还有八根木针,唐糖想,那应该是唐妈怕她早上出门冻着了,一早就送过来的。
高兴的吃完了早饭,唐糖就开始动手织毛衣。
先织自己的,照着自己的身材比了比,不过她现在怀孕了,如果穿到三月份的话,那就还有两三个月,到时候肚子就五六个月了,即使本身不胖,加个肚子,太瘦了也不穿不上去,所以也不能织的特别合身,反正毛衣不嫌大,她就起针多了点,准备织的宽松一点。
唐糖之前只学过平针的插肩毛衣,于是决定就还这样织,反正这样的款式是经典,没有花样也没什么,简单大方。
忙碌的时间总是很快,一直到朱母回来,她才发现已经到中午了,她一个线穗都快用完了,不过毛衣才刚刚织了前片的大约十公分。
“已经织了这么多?你不是起来就一直在织吧?怎么也不站起来转转,一直窝着等会儿该难受了。”
“我知道了娘,刚刚是忘了时间。”
唐糖有些不好意思,她知道自己现在是特殊情况,还是多听老人的话比较好。
于是唐糖就站起来,让朱母烧火,自己开始做饭。
朱母一边烧火,才想起来刚刚看到的唐糖织的和唐二家媳妇织的似乎不怎么一样?
“唐糖啊!
这毛衣你不会织可以去问一下唐二媳妇的,你们俩年纪也差不多,有话说,别总一个人待着,要闷出病来了。”
“娘,我准备织成前片和后片,织好后,再像做衣服一样缝起来。”
“至于唐二家的,我觉得她太浮夸了,老是在别人面前炫耀,不想听她说话。”
朱母倒是没想那么多,她跟唐二家的不是一辈人,平时见面也不多,只是觉得是个爽利人,而且“浮夸”
?读书人就是会整词儿,大家不都这样吗?不过既然媳妇儿不喜欢,那就算了。
吃过了饭,朱母出门了,唐糖就再次开始织她的毛衣,等到了晚上朱母再次回来的时候,两个线穗已经全部织玩了,前片已经织了一大半,快要减针了。
吃了晚饭,朱母就又开始纺花,这两天村里人晚上也大多都在干这事,伴着纺花车咯吱的声音,唐糖进入了梦乡。
充实的日子总是很快,除了做饭打扫卫生,顺便时不时的接待下焦急等待通知的刘娟,唐糖一直在不停的织毛衣,转眼一个月的时间就过去了。
已经到了一月底,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的日子了,通知书依然没有下达,很多人都已经绝望了,刘娟也已经在家准备过年的事情,不来找她了。
只有唐糖依然每天在织着毛衣,一个星期前,她已经把自己和朱父朱母还有朱明芳的毛衣都织出来了,虽然不若真正的毛衣那么柔软,但也还是很漂亮的,朱母还高兴的买了丹青染料,把她和朱父的染成了黑色和蓝色的,朱明芳的染成了墨绿色,只有唐糖依然保留了毛衣原本的棉花白色。
前天,她又把唐爸的那件织好了,送过去后,知道她已经把婆家全部的人都给织了一件,(其实他不知道,她闺女对于全家人的定义中,并没有没见过面的便宜老公朱爱党……)唐爸嘴上说着她长大了,但也别累着了,说他有衣服穿呢!
不过隔天,唐糖就听说,他把那白色的毛衣连染色都没有,就套在了棉袄里边,棉袄没扣扣子,敞着前胸去溜达了圈,唐糖听了,又是好笑,又是心酸,这大概是唐爸感情最外放的时候了吧!
乌龙相遇,他护她宠她爱她信任她!可,无底线的幸福终要付出代价。几日之间,泡沫乍碎,她只能黯然逃离。四年离殇,再次相逢,面对的却是物是人非。他在原地等待,她的心里是否还有他?冷面总裁狠狠爱看商界巨子守护骑士青梅竹马,谁得美人心!...
她本是一国之后,谋略医术无双百姓爱戴,却错爱他人,万劫不复一朝重生,银针在手天下尽在她掌控之中,复仇之路即便再艰难,她也要血洗山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是,那个总跟在她身后的绝色妖孽是谁?...
他和她在战火硝烟中初遇,惊鸿一瞥,她就嵌入了他的心。多年后,旁人眼里不近女色的他竟然煞费苦心亲自布下一个局,只为了要请她入瓮。明明只是为了一个协议而已,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会逐渐沉溺在他给予的独宠之中,无法自拔...
这是一篇养父与养女的禁爱故事。尉迟拓野,九岁就出来在黑街混,十年的时间,凭一双手打下了属于自己的天下,成为黑帮最年轻的教父。在一条激情四溢的小巷里一个脏兮兮的四岁女娃缠住了他的大腿,叫他爸爸,于是他给了她名字尉迟熙。五岁,她破坏了他生日那晚与美女的好事,第二天醒来,却发现她趴在他身上流了一夜的口水。六岁,她沉迷美人鱼的故事,跳到泳池...
吃喝嫖赌,深陷人生低谷,名牌化妆师再度复出,有泪有汗,洒脱行事一一化解,终于迎来巅峰在娱乐圈是名牌化妆师风生水起,在部队是动动手中笔可救战友生命的鬼刀手。如此逍遥如此强大,却甘愿为炮灰男共建一个幸福安逸的家终极目标功成名就隐退,去过夫郎孩子热炕头!...
做为一只刚下山的小鲜肉,还得保护那么多女人,心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