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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出身显贵,却完全不像霍大少,没有一丝骄奢之气,文才武功都是长安城中出众的。
现在西域战事频繁,他将来极有可能封侯拜将。
一个‘李’字就让李三郎上了心,如果他再看到李妍的绝世容貌和蕙质兰心,只怕连魂都会被李妍勾去。
对李妍而言,再不会有比嫁进李家更好的出路了。”
红姑笑着摇头,“其实李妍这样的女子,世间难寻,但凡她肯对哪个男儿假以颜色,谁又能抗拒得了她呢?”
本来我还打算把帕子交给李妍,听到此处却更改了主意。
我把帕子收起:“你随便找个姓李的姑娘,带李三郎去看一眼,就说帕子是她的。”
说完低头开始吃饭。
李敢由字迹遥想人的风采,肯定期望甚高,一见之下定会失望,断了念头对他绝对是好事一件。
红姑愣了一会儿,看我只顾吃饭,摇了摇头叹道:“弄不明白你们想要什么,看你对李妍的举动,应该有想捧她的意思,可直到如今连一点儿动静也无。
如果连李三郎都看不上眼,这长安城里可很难寻到更好的了。”
红姑说完话,拿起筷子刚吃了一口菜,忽地抬头盯着我,满面震撼,我向她点点头,低头继续吃饭。
红姑嘴里含着菜,发了半晌呆,最后自言自语地感叹道:“你们两个,你们两个……”
用完饭,我和红姑商量了会儿园子里的生意往来后,就匆匆赶回自己的屋子。
月儿已上柳梢头,小淘、小谦却仍未回来,正等得不耐烦,小谦扑着翅膀落在窗棂上。
我招了下手,它飞到我的胳膊上,我含笑解下它脚上缚着的绢条,小小的蝇头小字:
小淘又闯了什么祸?怎么变成了黑乌鸦?你们相斗,我却要无辜遭殃,今日恰穿了一件素白袍,小淘直落身上,墨虽已半干,仍是污迹点点,袍子是糟蹋了,还要替它洗澡。
昨日说嗓子不舒服,可按我开的方子煮水?
我拿出事先裁好的绢条,提笔写道:
你不要再惯它了,它如今一点儿都不怕我,一闯祸就逃跑。
嗓子已好多了,只是黄连有些苦,煮第二次时少放了一点儿。
写好后把绢条缚在小谦腿上,扬手让它离去。
目送小谦消失在夜色中,我低头看着陶罐,金银花舒展地浮在水面上,白金相间,灯下看着美丽异常。
我倒了一杯清水,喝了几口,取出一条绢帕,写道:
查了书,才知道金银花原来还有一个名字叫“鸳鸯藤”
,花开时,先是白色,其后变黄,白时如银,黄时似金,金银相映,绚烂多姿,所以被称为金银花。
又因为一蒂二花,两条花蕊探在外,成双成对,形影不离,状如雄雌相伴,又似鸳鸯对舞,故有“鸳鸯藤”
之称……今日我决定了送李妍进宫,不过是顺水推舟的人情,我应与不应都挡不住她的脚步,而她既然敢告诉我身世,以她的心思城府,只怕容不得我随意拒绝,既然结果不能变,不妨卖她一个人情。
我今日没有给她任何承诺,她也没有相逼,如此看来她要的不过是我的一个态度而已,但我既然应承了她,这个人情自要落到实处。
其实我有些分不清我所要做的究竟对不对,可我对李妍的感情有些复杂,除了敬佩还有同情,也许还有一种对自己的鄙视,诚如一人所说,她的确比我强。
想起阿爹的死,心中涩痛,再难落笔,索性搁下毛笔,取出存放绢帕的小竹箱,注明日期后把绢帕搁到了竹箱中。
从第一次决定记录下自己的欢乐,不知不觉中已经有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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