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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緢的脸色通红如滴血,周朝百姓民风保守,知礼守节。
秦珏歌怎么可以说出这么孟浪的话语。
关键是,秦珏歌说的挺随意,像是讨论家长里短的闲话,可却把她的心给勾的七上八下,久久不得安宁。
“以后不要说这些。”
太羞耻了。
“阿緢不爱听,奴家便不说了。”
秦珏歌语气乖顺,勾着秦珏歌卷卷的发丝,在指尖把玩。
又小小的放了一缕,在鼻尖闻了闻。
淡淡的草药香,夹杂着皂荚的味。
很好闻,像是被阳光烘烤过的味道。
凌緢微红着脸,她的观感比常人敏锐,感受到发丝被秦珏歌扯着,她还在细嗅着她发丝的味道,不禁有点不好意思。
这几日,她受了伤躺在床上,没有下地。
头发也没怎么打理,是不是有汗味,被秦珏歌闻出来了。
又过了几日,凌緢的伤势复原了大半。
秦珏歌也领着巧手的小娘子们做了些讨巧别致的小饰品。
一大早,凌緢便起了床,今早要去赶集,多赚些银钱,度过这漫漫冬季。
凌緢把驴子喂饱了,驴车给架好,所有的东西都归置齐了。
秦珏歌推门,从小茅草屋里走了出来。
冬日的清晨,天还暗着,茅草屋前点着小红灯笼。
暖暖的橘光洒在秦珏歌的脸上。
秦珏歌将乌黑的长发盘成发髻,换了一身素色琉璃长裙,带着那双美艳绝伦的狐狸眼,朱红色的性感唇瓣,清冷矜贵中透着成熟妩媚的风情。
长裙是王妈服饰过的王家小姐的衣服。
长裙的尺寸被秦珏歌一双巧手改过后,完全贴合了她的身型,曼妙温婉,令人挪不开眼。
凌緢一大早被秦珏歌的装扮惊艳到了,那种刻在骨子里的超凡脱俗,足以惊艳世人。
她难以想象,秦珏歌出现在集市上,会吸引多少人前来搭讪。
“阿緢。”
秦珏歌轻轻唤她,白皙的脸颊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淡淡的粉色。
连带着被凌緢含过的耳垂,此刻也红的发烫。
凌緢在看她,视线里过了几分晦暗不明的占有欲,让她心跳的不由快了几分。
“上车吧。”
凌緢回过神,敛下眼,她刚刚是怎么了,看着打扮温婉的秦珏歌,有一种想把她藏在家里的冲动。
“阿緢拉一下奴家。”
秦珏歌靠近,身上带着淡淡的馨香味,素手在凌緢眼前晃了晃,指尖青葱嫩白。
凌緢握住,柔软滑腻,带着点冰凉凉的触感,像温润的玉。
“冷不冷?”
“抱着奴家便不冷了。”
秦珏歌挨靠着凌緢坐下,回想起凌緢第一次把她带回桃源村的时候,那个天寒地冻的夜晚,凌緢拥着她,在这颠簸的驴车上,她睡了这三个月来最香甜的一觉。
“你睡会儿。”
凌緢听着秦珏歌说抱,脸一热,把手炉放入秦珏歌怀中,又揽起厚重的长披挂,搭在她与秦珏歌肩上,两人被笼罩到了一处,从外面看不到披挂下的任何,暖意的热流,缓缓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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