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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我国封建社会初期战国时代40(第1页)

诸子百家散文(32)

10、《韩非子》

韩非的主要着作:

3)《和氏》—1

原文: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

厉王使玉人相之。

玉人曰:“石也。”

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

及厉王薨,武王继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

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

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

武王薨,文王即位,和氏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

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

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

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

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

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

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

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

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

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

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偪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

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减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

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

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道,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

奉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

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

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

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乱无霸王也。

——《韩非子》

释义:在《和氏》篇中,作者以献璞的和氏自喻,迫切希望君主摆脱旧贵族顽固势力的阻挠,坚定地实行法治。

韩非反复强调法术对封建君主的重要意义,认为,“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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