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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第3页)

之前不就说过胖墩儿姥爷在动荡之后并没有回北京而是留在了当地,找了一个当地学校执教吗?而那个学校刚好就是夏花老爸的母校。

那时百业待兴,高唱着‘数理化走天下’,也就是重理轻文,尽管他爸爸一直爱好古典文化,但还是被家里还有老师强迫学了理科。

而那时胖墩儿姥爷执教的是文史系,本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也是缘分,那是个返校的周末,本来天气好好的却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而自己刚好带了伞倒并不要紧,没想到没走多久就在路上就遇到了一位老人推着断了链条的自行车在瓢泼大雨中行走,而前后一处躲雨的地方都没有,自己就把伞给了他,然后帮他把自行车扛到了修车铺,等雨停了,自己才回了学校。

后来在学校再遇到那位老人时,才知道他是自己学校的老师,还是教文史类的,于是自己没事就跑去旁听,一来二来就熟了,还经常受他指点。

可那时刚从乡下进城的穷小子,哪有那些见识知道他就是那鼎鼎大名的书法家,而那时他应该也是有意识的隐藏了自己的身份,只是教文史,并没有透露出任何有关书法相关的东西,直到自己毕业,他就送了自己那一副没有署名落款的字。

就算那时自己也不知道他是阚老,只觉得这字真好,只当是他对自己的毕业赠礼。

一直到他工作很多年夏花都好大了,因为骨子喜欢,又开始慢慢的接触古典文化,还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后来一个喜欢书法的朋友来他们家,才指认出这是阚老的墨宝,而那时自己当然知道阚老是谁了?欣喜若狂又悔不当初。

他当时还专门回学校去打听了一圈,可那时阚老早就退休了,也侧面证实了当初那位老师确实是阚老。

讲完故事的老爸似乎很为当年没有早一点知道而后悔不已,还略有些紧张的问道:“你姥爷身体可还好?”

说到这个话题,胖墩儿也有些低落,摇了摇头道:“姥爷在十年前就已经去了。”

老爸又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夏花见这气氛沉闷得不行,赶紧抱着老爸胳膊安慰道:“哎呀,你看你和阚老不是挺有缘分的吗?胖——李阚是阚老外孙,他字都是他姥爷教的,一脉相承的,你看到他就看到他姥爷了。”

“对,对,这也是缘分。”

老爸终于笑了。

那天老爸是真高兴,夏花从来都没见他这么高兴过,不知道他是高兴自己终于找到男朋友了呢?还是高兴胖墩儿居然是他偶像外孙?

当然他老爸高兴的是自己闺女的男朋友是自己偶像的外孙,还是继承了偶像衣钵的外孙,以后这翁婿相处定是一佳话。

整个生日宴期间,老爸拉着胖墩儿一路敬酒,给亲戚介绍,给同事介绍,给朋友介绍,不过没介绍他是阚老外孙这一身份,只说是自己闺女的男朋友,这是无声的表明态度,自己很满意。

这可苦了夏花,以后这谎要怎么圆下去?果然不是自己杞人忧天,现在是自己老爸看上了不放手了。

可自己哪能想到他会是他偶像的外孙哇?

不过你说这缘分还真有点奇妙啊,自己家居然一直有副他姥爷的字,打自己有记忆起那字就挂在老爸书房没挪过窝,就算搬过一次家也依然在书房那位置。

可以说自己就是看着那字长大的,而自己的好朋友胖墩儿却是那字主人的外孙,还写得一手好字,而之前大家还都互相不知道,你说这巧合是不是太巧合了点。

胖墩儿陪着他爸敬完一圈酒过来,就看到夏花咬着筷子头一脸变化莫测,自然的把手搭她肩上凑到她眼前道:“想啥?”

被唬一跳的夏花条件反射性的五指山就压他脸上了,正要用力推,被旁边的老妈一个巴掌拍下来:“你干嘛呢?你给我用力试试?没看到阚阚喝多了?还不赶紧盛点汤让他暖暖胃,你老爸也是个不靠谱,看把人阚阚醉的。”

得,就这么小半天,‘小李’变‘阚阚’了。

“没,我给他擦擦呢。”

还在他脸上的手立马变成了温柔的抚摸,夏花见一桌上其他的姑呀姨啊都看了过来,赶紧装模作样的帮他擦了下嘴。

果然大姑发话了,“夏夏这次眼光不错,小李这人长得周正不说还特有礼貌。”

二姨也说话了,对自己老妈道:“看你之前还操心成那样,我就说嘛好的在后头,你看夏夏这慢慢挑,挑得多好,哪像我家那个,着急忙慌的,现在天天气我。”

二姨就是之前奉子成婚的表弟的妈妈,据说现在他那怀孕的媳妇儿在家都快成老佛爷了,天天作,二姨的广场舞都不敢跳了,全天候伺候她。

小姨也点头凑热闹:“夏夏,小李还有兄弟没?我给我家瑶瑶先看着,一定要慢慢选。”

这下老妈终于扬眉吐气了,笑得脸都快皱成一朵花了,直说哪里,哪里,我家夏夏也就运气好。

夏花在心里翻白眼,胖墩儿在一旁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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