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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琰正同身旁的侍从说着什么,却倏然瞥见一片天青色的袍角,随着地上的雪沫扬起,虽然并没有看到主人的面貌,甚至是背影,但从这潇洒扬起的袍角就知道,主人定是气质脱俗,性格骄傲非常人可比。
凤琰疾走几步,终于看到了主人的背影,只见那人只穿了一身天青色的袍子,大雪的天气,竟然连一件皮裘甚至大擎都没有穿,这便能看出此人武功深厚,极耐严寒。
他脚步轻快,如云中漫步,每一个动作又那么得静雅闲适,他本是在走动,却给人一种安静的感觉,如此得矛盾却如此得和谐。
大夏竟有这样出色的公子么?他怎么没有听说过?
凤琰又瞧见他身边的侍从皆背着包裹,那么,看样子是要下山了。
这样出色的人自然是不能轻易错过,他一定要想办法拉拢才是。
“派人跟着他们。”
半晌,凤琰转头对身旁的侍从吩咐道。
侍从忙行礼去安排了。
三人的背影已经再也看不见了,凤琰却并没有收回目光,若不是今日是母妃的忌日,他一定亲自去结交这位公子。
静禅庵虽然是大夏最有名的庵堂,却并没有在大都,而是在风景最为秀丽的靖州。
因此,北唐瑾需得在靖州等待北唐洵,一同入大都。
北唐瑾很快在当地的客栈住下,然后派人通知北唐洵,北唐洵回信,三日后可抵达靖州。
“小姐,过几日就可以去大都了,奴婢小时候就听闻大都繁华,以为这辈子都不能看见,幸而遇到了小姐,才有了这样的机会!”
苏桃捧着北唐洵回的信笺,开心得手舞足蹈。
秋荣却担忧得瞧了北唐瑾一眼,这一路上,她能感觉到,小姐每近一步大都,心情就波动一次,她知道,因为小姐的仇人都在大都,小姐在边关苦熬十年,九死一生,就是为了复仇,越接近仇人,心中的仇恨就像是在大火上煮一般,逐渐沸腾起来。
可是,出乎她的意料,北唐瑾的面容十分平静,仿佛一切都落定一般,一滴水滴入,没有起一丝的波纹。
小姐不恨了么?不!
小姐只是在克制罢了。
想到这里秋荣十分心疼,脑子里倏然浮现当年的情景。
当年小姐只有五岁,她瘦小的身子跪在老爷的面前起誓,要功成名就,光宗耀祖。
只有五岁啊,本应当在母亲怀中撒娇的年龄,却坚持去边关。
如果不去边关……是啊,当年没有选择,如果小姐当年没有去边关,恐怕现在已经成了一堆白骨了吧。
北唐瑾看到秋荣正在发呆,心想秋荣比自己还长两岁,大夏女子十五岁及笄,十七岁已经是一位母亲了,都是为了自己复仇,连秋荣的婚事都耽误了。
前世的时候,北唐瑾将秋荣配给了凤琰身边的一位幕僚,想必她死了以后,秋荣肯定也活不成了,因此这一世,她一定要为秋荣选一门好亲事,风风光光嫁出去。
PS:乃们知道为何这一次凤琰见到北唐瑾的时候感觉这样好么?因为他不知道他见的那个人就是北唐瑾啊!
怎么讲呢?因为北唐瑾从五岁去边关,而且边关都是男人啊,一个女人从小抛头露面,在古代来说是极为可耻的,因此,凤琰自然从骨子里嫌弃北唐瑾,第一次见到北唐瑾,已经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北唐瑾了,因此印象自然不怎么好了,大家都知道戴有色、眼镜看人,就是你已经在心中判定,这不是一个好人,就算这个人在你面前多么善良,你也会觉得这个人做作。
当然,这个人再有什么优点,你也会视而不见的。
所以说,前世不管北唐瑾多么优秀,多么美丽,凤琰都没有爱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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