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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宇与金满仓挥手告别后,便孤身一人顺着大河埂,坚定地朝着州来市的方向继续前行。
这一路,陪伴他的唯有身旁奔腾不息的河水与口袋中那寥寥几个土豆。
渴了,他便俯身掬一捧河里的水,那微凉且带着淡淡泥腥味的水,顺着喉咙滑下,驱散些许干渴;饿了,就从口袋里摸出个土豆,简单吹去表皮的泥土,啃上几口,权当果腹。
这般风餐露宿,历经整整两天的艰难跋涉,那赤着的双脚,脚底都布满水疱,可他眼中始终闪烁着对大城市的憧憬之光,终于抵达了那梦寐以求的州来市。
初入城市,望着那林立的高楼、宽敞的街道、穿梭不息的车辆,浩宇满心以为,自己就此能告别过往所有苦难,迎来全新生活。
然而,现实却如同一记凌厉的耳光,狠狠抽在他满怀期待的脸上。
城里的人,全然不像乡村里那些叔叔婶婶,脸上不见半分质朴热忱。
往昔在村子里,邻里间互帮互助,哪家有难处,大伙都热心援手,像他哥嫂那般恶毒之人非常少见。
可在这城里,冷漠与疏离仿佛是人与人之间的高墙,将一颗颗心牢牢隔开。
街头巷尾,往来行人皆身着整洁光鲜衣裳,布料崭新、色泽鲜亮,莫说补丁,便是一丝褶皱都鲜少瞧见。
反观浩宇,满身尘土,衣衫褴褛,补丁摞着补丁,在人潮中显得格格不入,活脱脱像个流浪的乞丐。
他鼓起勇气,向街上路人讨要一口吃食,换来的不是怜悯与施舍,而是一道道嫌恶的白眼,伴随而来的是冷漠又尖刻的呵斥,让他“滚开”
,骂他是“脏不拉几的小叫花子”
,那声声咒骂如利箭,直直刺进他的心窝。
更有甚者,街头时常晃荡着三五成群的小混混,他们烫着怪异发型,叼着烟卷,穿着五颜六色的衣衫,喇叭裤大皮鞋,大摇大摆地在街面上闲逛,眼神肆意打量过往路人,周身散发着跋扈气息,让本就局促不安的浩宇愈发胆战心惊,只觉得这城市虽大,却似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浩宇满眼迷茫,像只迷失方向的羔羊,光着脚丫在大街上游荡。
他那身破旧衣衫,早已脏得辨不出原本颜色,衣角随着脚步晃悠,褴褛不堪。
此前赖以果腹的土豆也早已吃完,此刻肚子饿得咕咕直叫,那声音一阵接一阵,似在抗议这长久的空腹状态。
他拖着步子,来到一条窄窄的小街,在一家热气腾腾的包子铺门口止住了脚步。
刚一立定,那包子刚出锅的浓郁香味,便直直钻进鼻孔,白面裹着鲜香内馅,经蒸笼高温催发出勾人馋虫的气息。
浩宇盯着蒸笼,眼睛瞪得溜圆,双脚像被钉住,可双手却不自觉地揪着衣角,身体微微发颤,不敢往前挪动分毫,只能在原地干咽口水,喉结滚动得厉害。
即便他如此小心翼翼,还是被包子铺的老板和老板娘捕捉到了身影。
(文在收尾,预计完本时间2月底3月初。有反应剧情过快,其实做大纲是按照25o万的篇幅做的。就这样,好好完本,新书等消息,休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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