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来这个应该写在完结后,但是我有点憋不住干脆提前写一部分。
我小时候算是个比较狂热的中二病,还腐的极深,恨不得天天趴电脑前看男男,一言不合就撕逼,这种事更是不胜枚举。
但所幸脾气大大咧咧,也结识了一帮小伙伴,许多人现在仍然有联系。
其中也有一部分是gay,直到后来我就像有了天线一样,生活中也有了很多gay蜜。
他们光怪陆离的生活有时候让我觉得可怕,还有的时候让我觉得和二次元中的完全不同。
小鹿就是其中一个,他不是我认识的第一个gay,也不是最后一个。
和我算不上关系最为密切,也不算是我认识的人里,经历最为离奇的,起码不适合写成小说。
但我很喜欢在他的故事里,那个贯穿始终的点——执着。
又或者说,爱就是盲目的。
大概是这点和我本人的爱情观比较契合,不过我做不到他这样,也懒得把我自己那些龌龊的爱情写成一本狗血的言情。
2014年的暑假,我去上海看cj,碰巧那几天天气都很不好,白天热成狗,但一到晚上就刮大风,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就下雨。
到达上海的第二天,在忽然而至的雨下,我碰到了小鹿。
我在徐汇的某个商场(具体我忘了)下面等雨停,旁边有人冲出去打车,有情侣窃窃私语。
我一个人站着,反正我也不急。
小鹿出现的时候大家都停顿了一下。
你们知道那种好看的,很好看的人,他们自带的一种气质,会让人说不出话。
他从商场里出来,站在我旁边。
我已经算站的比较远了,他比我更偏,就像要逃避人群,只站在一个边边角落里。
等雨停的这些人里,只有我们两个是独自的,没有任何陪伴。
不过我很习惯,因为旅行这种事假如和别人一起那很麻烦。
虽然网上撕逼很多,但我讨厌现实里起摩擦。
(没错,我就是键盘侠2333)
我真的很难不去看他啊!
他真的太好看了。
其他人大概都和我一样,装模作样的做自己的事情,但是仍然止不住往他身上投去目光。
他一走路就看出来了,腿有点毛病,有点坡。
能明白那种心情吗!
你看到他就觉得他应该是完美的!
但他竟然走路有点瘸!
上帝,真不能容忍这种残缺!
后来人群三三两两的走,天也开始暗,我也放弃抵抗准备叫出租车了,只是连叫两个都被取消订单。
(文在收尾,预计完本时间2月底3月初。有反应剧情过快,其实做大纲是按照25o万的篇幅做的。就这样,好好完本,新书等消息,休息会)...
穿越到了二战德国,却只是个小小的伞兵中尉,没背景没靠山,难道要随历史大流在不列颠吃鳖去克里特挨揍到俄国挨冻蹲诺曼底挨炸?不,壮志雄心今犹在,何惧身后留骂名。从军事菜鸟到战争大虾,罗根在短短几个月内完成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蜕变。震惊世界的敦刻尔克之变,举世瞩目的英伦大战,呼啸苏俄的巴巴罗萨,下一个目标?罗根曰英美俄算什么,老子要用麾下的强兵,打造一个大大的帝国!...
穿越异世,沈云霏还没站稳脚跟就被叔父卖给了端王爷的傻儿子,既然不让她好过,她就要把这沈家闹得鸡犬不宁,不让任何人好过,虽难逃嫁人命运,却发现自己并未嫁错人,王爷虽傻却百般讨好自己,十分听话,公公婆婆更是对她宠爱有加,啥?皇帝猜忌端王造反要灭全家?哼,谁敢伤她沈云霏家人一分,她就让谁倒霉十分,你灭全家,我让你改朝换代!...
月黑风高她终于鼓起勇气睡男神,但男神不是醉的不省人事吗?那为什么将她反扑到的力量那么大?直到灯亮了一张似曾相识的俊脸。呃,帅哥你是谁?她做梦都没想到,这个人竟然不是男神! 更想不到的是,这人还是她那只在领证那天见过一面的巨星夫婿!老公你好,我是老婆,我走错门了,对不起,再见!本以为自己嫁了个天王巨星,了解后才知道是个死傲娇, 慕熙丞两手一摊,撩谁都不要撩他, 因为,童子鸡发起疯来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喂,你到底会不会做啊?不会滚蛋! 呵,滚蛋? 他倒真要让她见识一下什么叫滚蛋!...
...
活了两世,还没认出本王,该罚。红绸帐暖被浪翻滚,夏倾歌捂着自己的老腰骂娘杀千刀的,谁说他是面冷腿瘸肾不好的残王?他根本就是不知餍足的饿狼。她是倾世谋妃,一国皇后,为辅助所爱之人上位,她机关算尽费尽心机,可在事成之后,她产下双生子当日,却被自己所爱之人亲手了结了母子三人的性命。重生五年前,夏倾歌带着仇恨惊艳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