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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岸边的泥土湿润,又有高低不平,尤其傍晚的时候,草叶上都开始有露,很容易脚滑。
孟双江走过来的时候,都带了一点小心,稳稳当当,一步就是一步。
楚天舒从林子里一路过来,却是大步流星,衣袂带风,好像他那边的河岸草地,是大块平坦的干土地。
“楚兄不但医术好,身手也这么矫健。”
孟双江有些微羡慕,说道,“我小时候也跟护院学过点拳脚,后来还想拜民兵队的钟师傅为师。”
“可惜吃不了那个苦,没练出名堂,后来眼看身子笨重,屡次想着,能把赘肉减下去些也好,仍然没有减成。”
楚天舒笑道:“如果只为减肥,那不只需要运动,还需要节食,你老哥第二条更办不到吧。”
他已经走到桥上,发现孟双江身边还带了个小孩。
瓜皮帽,厚马褂,很保暖的样子,更衬得孩子小脸白皙可爱,有点婴儿肥的手,揪着孟双江的裤腿。
“这是我儿子,六岁了,大名孟怀瑜,太文绉绉,我平时都叫他孟小宝。”
孟双江摸摸小孩的头,“我夫人就担心孩子也跟我这么发胖,平时不肯给他多吃,今儿我带他出来,好好吃一顿。”
楚天舒手指动了动,他看见孩子就想发糖。
可惜这边没有老家买糖那么方便,最近忘了弄点备在身上。
三人往镇子里走,小宝开始还有点怕生,很快就活泼起来。
明明孟双江才是认路的那个,小宝却总是跑到他前面去,感觉离的有点远了,又跑回来。
上了镇里的大路没多远,孟双江就拐入了旁边的小路。
存在于民居之间的这些小路,都只是土路,有点坑洼,自然不如大路那么宽敞。
而且大路两边的那些店铺,每天早上开门都有人出来洒扫,商贩们摆摊的时候,有些人也就是一块粗布往地上铺,不会有多少杂物丢弃。
这边的小路就不同了。
不少人家墙根外,堆着破烂瓦罐,缺腿的矮凳,没晒干的草,残留了一点汤汁的破猫碗,烧了一半就觉得饭已熟了,因此拿水泼灭的粗柴。
这些东西,甚至不算是被主家丢弃了,也可能是家里放不下,暂时堆在外面。
偶尔还能看见有人从门里走出来,到这些杂物里面翻找什么。
不过既然能放在门外,多半是丢了也不可惜的那种,卖相肯定很差,为这些小路增添了不少破烂感。
楚天舒现在感官敏锐,更是嗅到不少异味,但也不至于太冲鼻,平淡处之。
其实他每天傍晚回酒楼的时候,经常故意绕路,到处逛逛,对这些情形也很熟悉了。
直到一股红烧的荤菜香气传到鼻子里,霎时就把周边的味道全压下去。
眼前出现一个小馆子,门前那块空地,也比别的地方打理得平整干净些,里面人声鼎沸。
孟双江轻车熟路,脚还没完全迈进去,嘴上就嚷起来:“周大娘,今天给我来三锅龙凤烩。”
这馆子跟老马酒楼的氛围全然不同,酒楼那边虽然也有人边吃边聊,声音基本都不高。
馆子里却十分嘈杂,个个似乎都扯着嗓子说话,一共五六张桌子,坐的都是身穿短打的老爷们,个个吃得面红耳赤。
孟双江进去嚷这一嗓子,混在那些人的声音里,都变得平平无奇。
其中一桌只有两个人的,已经吃完,眼看楚天舒他们进来,也就自觉站起来,走到别桌旁边,继续高谈阔论。
楚天舒他们刚在这边坐下,里间一道门的布帘子掀开。
就有个头发花白的矮胖大娘,端着砂锅出来了。
“老话说,秋风起三蛇肥,我就知道你这几天又得来。
周大娘跟孟双江显然很熟,放下砂锅就道,“今天把小宝也带来了?咦,这小伙子倒有点面生。”
孟双江声音低些,故作神秘道:“这是楚兄,就是做打虫药的那位神医。”
周大娘脸色一喜:“原来是神医,快请坐,快请坐,那药可真好,我今天一定拿出最好的本事,捏准火候,也算报答一下神医。”
她转身又回厨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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