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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红的血瞬间打湿他的下巴,口腔里弥漫着铁锈般的腥味,可他甘之如饴,满足又幸福地流下泪来。
foreverone“那就等我回……
拉赫维的驻点名单一经公布,出发日期也旋即敲定,就在七月初,仅仅一个半月之后。
和沈念搭档的摄影记者是舒凡,两个人会在那个炮火连天的地方,开始为期一年的新闻工作。
她不知道这个结果是他有意为之,还是机缘巧合,但看到舒凡名字的刹那,她的确感到一阵安心——在不甚太平的异国他乡,有值得信赖的朋友相伴,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赵涟清对此没有任何表态,他们相处的时间极为有限,他不会把任何宝贵的时间浪费在第三个人身上。
除此之外,他推掉了所有的差旅行程,每天雷打不动地准点下班,每次沈念参加完社里的培训回到家,都能闻到熟悉的饭香。
这一个半月内,他们几乎寸步不离,周末更是像青苔一样黏在家里,过着难分难舍、索求无度的日子:
她搬去了赵涟清的卧室里住,那是一张一米八的大床,他们两个人像初三那个暑假一样共享一个枕头;清晨醒来,四肢相互缠绕,仿若藤蔓交织,连呼吸都彼此交融,难以分清哪缕是自己的,哪缕属于对方。
中午用餐时,他们也要并肩而坐,椅子紧紧挨着,身体也要贴得很近,那张大大的长条餐桌在这亲密无间的氛围里,反倒显得有些落寞孤单。
傍晚时分,二人窝在沙发里相互依偎取暖,他们会找一个温情的电影来看,看到落泪处,她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无声地哭,他一言不发,宽厚的大手有节奏地拍着她的背脊。
到了晚上,两个人总是到筋疲力尽才睡去,他会一遍一遍不停地吻她,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吃进肚子里,很久很久都不愿出去;而她的四肢是困住他的牢笼,细白的小手紧紧抱着他的胳膊,只要他稍有动弹,她便会立刻睁开惺忪睡眼醒来。
“我爱你”
变得习以为常。
有时候是在阳台上看黄昏,他把她圈在怀里,低头吻她的时候在她耳畔边低声呢喃;有时候是下雨天,她忘记带伞,淋得浑身都湿透,他耐心十足地帮她洗热水澡时,哄她把腿打开;有时候是他在厨房做饭,她把脸贴在他温热的背脊上,从背后抱着他,满怀爱意地轻声告白。
她总是会见缝插针地告诉他,他也会温柔地回应,像是在群山里悠悠荡漾的回声。
但这句话怎么能说得够呢?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她总是在想,一天又要过去了,她有没有让他察觉到她有多爱他?她要将这句话说够千千万万次,直到他变成一只找到蜂蜜罐头的满足的小熊。
第二天清晨太阳升起的时候,他睁开迷蒙的眼睛,怀里便多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闷声哼哼:“我爱你。”
他笑着说:“我也爱你。”
“那我更爱你一点。”
男人勾起唇角,抬手揉了揉小姑娘毛茸茸的头发。
这么粘人的小鸟,怎么能在拉赫维独自生存呢?明明没有自己不行,明明恨不得一整天都挂在他身上,明明吃不下了还要哭着勾住他的脖颈,让他不要走,再待一会儿,再待一会儿,不要离开她……
可也正是她,做梦时讲的梦话,都是磕磕巴巴的阿拉伯语。
她是那般美好,明艳动人得恰似初升的朝阳,理想便是她身上那炽热刺眼、照亮前路的光芒。
她注定要翱翔于无边无际的天空,而非困于他这小小的怀抱。
他要做的,便是竭尽全力地托举她,让她实现心中所愿,不留一丝遗憾。
至于自己的心,似乎已无关紧要。
他得到了她的爱,便是命运对他的仁慈。
他深爱的人亦这般爱着他,他们的身体和命运紧密相连,世上没有比这更划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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