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云芳没走几步就听到沈映雪略微有些哭音的话语,心里咯噔了一下,难道自己做的太过漏出了什么破绽吗?
“咱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你不是很支持我上高中吗,现在怎么就不帮我了呢,你知道的,要是你不帮我,我爹娘肯定不能让我再念书了啊。”
沈映雪哭着说道,今天她已经旷课一天了,要是沈云芳不答应明天帮她挖野菜,她明天也不能上学去。
沈云芳停了停,心里也放了下来,没有回头只是说道:“映雪我也想帮你,但是你也看到了,我现在自顾不暇,我也得养活我自己才行啊。
我大爷都找我谈了,说要是我能打猪草,就让我自己养头猪,我现在是给别人家养着猪,自己却给盖家屯拖后腿,已经有很多人都有意见了。
所以,映雪,以后你家的猪还是你们自己想办法吧。”
沈云芳说完,不管后面的沈映雪了,大踏步往自己家走去。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话起了作用,这次沈映雪没有跟上来,她终于摆脱了,自由了。
沈云芳心情愉悦的大步走回家,进屋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找衣服,然后心情就一落千丈,欲哭无泪了。
炕头上两个红木箱子里的东西都让她翻了出来,就是几件裤子和褂子,裤子都是深蓝色肥腿斜开门样式,衣服都是花衣裳,只是没有一件是没有补丁的。
她翻了翻,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无语了。
自己身上穿的这件算是里面最好的了,只有手肘处打了一块打补丁,炕上的这些,身上都有大大小小的补丁不下四五处,有的还补丁摞补丁,非常居然时代特色啊。
她无语的挑来挑去,其实真没有什么挑的,她只是在衡量到底穿那种花色出去可以少丢点人。
让一个二十世纪回来的老女人穿花衣裳出门,确实有些为难人了。
只是现在就这条件,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冲了。
沈云芳挑的是一件红底白花的衣裳,把自己的外衣脱掉,别别扭扭的换了花衣裳。
眼看着要到十一月份了,山区这个月份天气已经不暖和了,所以沈云芳穿来之后身上就穿着棉袄棉裤了,只是很薄,今天出去放羊也就中午的那一会儿觉得热,早晚却是正好的。
沈云芳看到自己身上的棉袄,然后就开始打开另一口箱子翻找起来。
现在这天气都穿薄棉袄了,到了冬天下大雪的时候,还不一定怎么冷呢,自己初来乍到的,得看看有没有棉袄能穿着过冬的。
可是她把两个箱子都翻遍了,也没有在找到别的棉袄。
沈云芳有些傻眼的想着,不会吧,自己就这一件棉袄?那往年的冬天自己都是怎么熬过来的啊。
可以肯定的是,要是自己就穿着现在身上穿的这件,大冬天的出去溜达,保证没一会儿就得冻僵。
心里想着事情,但是肚子已经咕咕叫了,沈云芳还是迅速的从自己家出来,往大爷家走去。
沈家在盖家屯也算是富裕家庭了,沈大伯家的家庭条件在盖家屯也算是顶尖的,就说房子,一打眼沈云芳就看出来和自己家的不一样了。
虽然都是土坯房,但是沈大伯家的房子就要比自己家的房子看起来精神不少,仔细看看,好像举架比自己家那房子要高点,还有那几个窗户,看出来是新换的,比自己家那小窗户可是大多了,而且都是玻璃窗,让屋里屋外看起来都敞亮。
再有就是院门里也收拾的利索,到屋门口的地上也铺着碎石头,看起来就整齐气派。
这就想走,你以为我是这么好打发的?顾然然酒醉,稀里糊涂强睡了个男人,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竟成了自己前男友的大哥,更是整个江城位高权重,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她被逼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做续弦,危难时刻,他从天而降。嫁给我,我让你做厉太太,敢欺负你的,提头来见。被他拐进民政局扯了证,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横行整个江城了,没想到一转身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厉景琛,你大爷的,说好同房不同床的,你为什么要对我做那种事。你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老公宠老婆,天王老子也管不着。谁让自家老婆这么美味呢,让人早已食髓知味,百尝不厌。...
活人棺,阴人墓,阴阳颠倒立四柱。反阳镜,吸阴布,门前林立发财树。美人娇,金钱够,世间红尘勿享受。走阴阳,破天机,风水大师必折寿!...
新书已上传,我有一台GBA。欢迎大家来捧场!巡警高先达为了替组长报仇,杀掉了一个神秘人,获得了一块奇怪的手表,而他竟然也因此回到了一天之前!他发现自己竟然生活在一个名叫侠盗车手的剧情世界中。在这里,只要剧情中的主角死掉,时间就会被重置!作为一个底层的NPC,高先达的敌人不只有剧情主角各类反派,还有不断...
生活的窘迫让曾经的失败者回到了这片熟悉的土地。传统的网游模式,奇怪的系统设定,极端的残酷练习,坑爹的特殊职业。可亲口许下的承诺,让方天只能咬牙坚持N年后,一向自诩清纯小王子的方天,却始终不肯承认这一段往事我是血牛,请你下手重点,谢谢!很好,够重了,那么现在我宣判你有罪,接受惩罚吧!别怕,只痛那么一下下的,转过去别看!臀部撅高点!对了,就是这样!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另本文是纯网游,会较少涉及主角现实生活,不过如果大家喜欢只管提出,俺会看着办,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在书评区提出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网游之传统血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阮朝夕是娱乐圈公认的大美人儿。纤腰长腿,明艳撩人,一颦一笑皆是风情。粉丝都知道,自家姐姐,只搞事业,不谈恋爱。可后来,她遇到曾经的那个少年。少年已长成大人模样,看着她笑得温柔明朗,像一朵朝气蓬勃的花。她突然就心动了。谁曾想,乖巧无害只是表象。他骨子里,就是只偏执乖戾小狼狗,缠得她时时刻刻脱不了身。她冷脸,却在他红着...
高中时期,洛欢暗恋的那个少年,眉眼精致漂亮,性格孤僻冷淡,少有朋友,身上的校服总是一尘不染,洗得发白,清瘦的身上总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偏偏成绩却优秀的要命,是整个德川高中最特殊的存在。没人知道他总是被打的半死,也没人知道,漆黑肮脏的小巷里,洛欢在每个晚上轻轻为他轻抚伤口。轻柔的呼吸拂过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某天,少年再也忍不住,捏着她的下巴,厉声警告她离他远点。那时的少女被按在墙上,眼睫轻眨,嘴角带着殷红的血迹,仰着脸冲他笑了笑,一双清澈水灵的眼眸却带着天然的无畏我不。洛欢看着他冰山般的眉眼慢慢融化。可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他却毫无预兆地消失了。洛欢把所有的心动与歇斯底里都埋葬在了那个夏天。后来的洛欢,成为整个江北大学舞蹈系里最耀眼的小女神,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却因为单身至今被舍友们戏称为小尼姑。大三那年临近期末,院系联谊,不知情的副校长热情互相介绍这是A大医学系的江知寒,天联集团的大公子,你们互相认识一下。短暂怔愣过后,洛欢落落大方地伸手,漂亮的眼底平静再无波澜你好。江知寒却红了眼。当天晚上,洛欢就被喝得醉醺醺的少年堵在长廊。少年撇开一众人,眼底猩红,偏还动作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