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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似她见过真人一般,可那又怎么可能!
相隔千里的人,怎么可能会相见!
结局早已显而易见了,慕十七无意看向楚芸那最后一幅画,忍不住笑了,那是个金珠玉柄匕首,是她十岁时候刚接触制器时候做着玩的,小孩子折腾出来的东西,她现在看来真是粗糙的很。
因为她是唐十七,所以在匕首上镶嵌了十七颗金珠。
只不过,她做的那把,好像也没她画的这么丑吧。
后来被唐十四强抢了去,整日的挂在身上,还起了个特别恶俗的名字——金珠。
唐十四没读过什么书,觉得这金珠二字既能显示其金贵又能凸显其宝贝。
见谁都拿出来显摆:“这是唐十七送我的大金珠,下次爷干架,就拿这个金珠捅人!”
后来,他真的跟人干起架来就掏出匕首,越打名声越大,金珠也跟着名声大起,谁都知道,唐门十四有一把利器,吹毛即断,杀人不沾血,匕首长七寸,上有十七颗金珠,每颗珠子里都藏着剧毒,十七颗珠子十七种剧毒,此匕首名唤金珠。
百晓生曾在书中记载,金珠为江湖十大暗器排行第五。
如今再看这把匕首,她可真不想承认,那是自己做的,怎么能这么丑呢?还有,她当时那脑子是怎么想的,把毒药藏匕首里,多麻烦呀!
然后,唐十四就失踪了,有人说被仇家干掉了,尸骨无存。
有人说是被野兽啃了。
她当上门主后,还命人寻过他,可终究无果,却没想能在这里见到这么匕首。
她那会一直觉得,像唐十四这么个憨直的人,怎么能在唐门那样的地方活这么长久,傻傻的,却是唐门唯一一个对她好的人。
闭着眼藏着情绪,才缓缓睁开眼,一字一句道:“此匕首名唤金珠,唐门弟子唐十四的武器,百晓生的江湖武器谱上有记载,为十大暗器第五。
匕首内有机关十余处,匕锋宛若柳叶,适合左手反握制敌。
只是我听说那唐十四早就在五年前就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把匕首也跟着失踪了,不知楚姑娘是从何而见的。”
楚芸震惊地后退几步:“我,我不知道,忘了在哪里见过的。”
她求胜心切,忘了家主的交代,这匕首可算是楚家的宝物,被家主藏在宝库内,她也是偶尔得知。
慕十七见她脸色突变,只是稍稍勾了勾嘴角,也没在逼问下去。
如今这情形,她必须谨慎,今日已经暴露了太多太多,既然知道匕首与楚家有联系,那只能待以后找机会慢慢去查了。
“鹤羽听令,按照慕十七说的,从书里找出这几样东西,让楚姑娘过目。”
独孤宸绝不是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人。
有本事挑起事端,就要有本事去承受。
这边鹤羽亲自抱了一大堆的书站在一旁看了好久了,终于有机会露脸了,还不屁颠地上来。
按照慕十七报出的页数卷册,一一举到楚芸面前,故意拔高了声音:“楚姑娘可看清楚了,多读些书,再来教别人吧,否则闹笑话,丢的可是楚家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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