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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星城找娜扎的林亦,和娜扎一起漫步在星城的街头。
走在街头的林亦,一下子就被一位流浪歌手给吸引住了。
“哥,为啥不走啦?”
“听完这首歌再走。”
挽着林亦的胳膊,娜扎也看向不远处的那位流浪歌手。
这有什么好看的,这样的人在全国各地一抓一大把。
不是娜扎看不起这样的人,而是在音乐上真有水平的人,是不会沦落到当流浪歌手的。
因为在音乐上的事情,你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音乐上有才华的人是饿不死的,是可以过得很好的。
哪怕那些民谣歌手,写出一首有水平的歌曲,不说一首歌吃一辈子,吃十年也是没有问题的。
“你一个大歌星,还需要听这些啊!”
看着自己的男人,娜扎就很骄傲,我男人那可是格莱美最佳男歌手,在流行音乐史上都可以留名的人。
“好久没有这样静下心来听歌了,我都快忘记我是一个搞音乐的人了。”
上一次自己写歌是什么时候?好像是三个月前,自己写下寥寥几笔就丢进垃圾桶了。
“这是什么歌曲?”
“日语歌《火花》。”
林亦只是听了听前奏,仅仅几秒钟就知道这首歌是什么,这就是绝对音感带给林亦的自信。
“亦哥,要不要上去唱几句,我躲远一点,不怕被发现的。”
对于娜扎的提议,林亦有一丝意动,可仔细想了想还是算了。
把媳妇丢在一旁,自己跑去大庭广众之下唱歌,可真有你的啊!
“算了吧!
到时候影响不好,我能不能脱身都说不定。”
“我其实也很喜欢听你唱歌,不管亦哥你是站在万千观众面前,还是无人问津的角落里,只要是亦哥你唱的,我都喜欢!”
说着娜扎挽着林亦的手,还更加紧贴了自己胸怀几分,让林亦感受到自己的热情。
“这个好办!
待会回去我唱给你听。”
勾了勾娜扎的鼻子,对方的演唱也在这个时候结束了。
说实话对方唱的很一般,也看得出来对方是一个会死于音乐理想的人。
“带现金了吗?”
“带了五百!”
“走!”
将五百的现金放到对方的吉他盒里面,在听到对方说了一句谢谢之后,林亦就带着娜扎离开了。
也算是对方今天的演出费,这五百块钱应该也够对方一天的工资了。
林亦看着这样的人,就很不忍心,这样的人不应该死在音乐的路上。
音乐的路是很残酷的,没有天赋就是不行,有天赋的才可以吃上这碗饭。
林亦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吃上这碗饭,可这五百块钱,可以让对方吃上几天的饱饭那就够了。
“亦哥,我要听你唱《爱你一万年》。”
回到住所的林亦和娜扎,还真要来麦克风在电视剧面前演唱起来。
“啊!
这个我还真没有好好唱过。”
听着娜扎的点歌,林亦挠挠头,还真没有想到,娜扎会点这个歌曲。
“咦!”
“亦哥你要是不会的话就直说,我是不会嫌弃你的。”
娜扎的话才刚刚说完,又话锋一转继续说道。
“连这歌都不会唱,还什么格莱美最佳男歌手,啧啧啧!
格莱美最近几年水平下降的有点严重啊!”
“你妈!”
这话搁着点我啊!
要不是看着对方长着自己喜欢的脸蛋,林亦高低上去给两下。
“你等着!
小爷我好好听一遍,让你看看什么叫做音乐才子的实力。”
不给娜扎好好看看,还真当小爷我音乐才华是假的啊!
“嗯嗯!
我等着!”
娜扎一脸期待的说道,嘻嘻!
计划得逞了,就是要亦哥你唱这首歌给我听,给我一个人听。
到时候发在群里面,让好姐妹们好好看看,让她们羡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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