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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歌州书院的学士们结束了一天的功课后,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闲聊。
“今天抄录林回的那首新诗,我的才气增长了不少。
哎,不服不行啊!”
“说实话,我都有点羡慕李一博了,居然成了林回的书童,估计捞了不少好处,连今天的夫子授课都没来……”
“有什么好羡慕的?我承认林回的诗才确实了得,但你们不会以为他还能写出才气鸣州的诗吧?”
“你这么一说,倒也是……林回已经作出两首才高五斗以上的诗了,要是还能写出第三首,我今晚倒立吃饭!”
“说真的,林回的天资还是差了些,我估摸着他很难突破八品立命,毕竟浩然正气可不是普通人能承载的……”
学士们边走边聊,有人佩服林回,也有人对他的未来不看好。
毕竟林回的厉害之处在于诗才,而非文道资质。
诗才,最多只能让他的才气吸收速度加快,但他总不能随时随地都能作诗吧?
书院食堂。
众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走进了食堂。
突然,有人眼睛一亮,看到了正在打饭的李一博。
“那不是李一博吗?走……过去问问他,今天当书童感觉怎么样!”
“走!”
一群学士怀揣着好奇,迎了上去。
“夫子,能不能多给两个鸡腿?”
李一博双手端着竹制食盒,眼巴巴地看着负责打菜的夫子,希望能多要两个鸡腿。
这位夫子是个斗鸡眼。
他抬头看了李一博一眼,皱眉道:“你是李一博吧?你平时不是不吃荤的吗?”
李一博笑着解释:“夫子,这是给别人带的。
他今天中午没吃饭,一整天都沉浸在书册里,所以我想多给他打点……”
“方青青?她不是去京城参加殿试了吗?”
“不是她,是林回!”
“哦!
原来是给他带的啊,没想到你这个书童当得还挺称职。
行,那就给他四个吧!”
斗鸡眼夫子笑了笑,用木勺舀了个鸡腿,放进李一博的食盒。
如今林回是书院的名人,前些日子在山脚下一首才气鸣州的诗文,让书院众学士心服口服,甚至连夫子们也自愧不如。
李一博愣了一下,提醒道:“夫子,这才一个……”
斗鸡眼夫子瞥了眼食盒,眨了眨眼睛,脸一红:“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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