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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呆地望着他,感觉竟然可以如此地陌生。
我曾经所依赖着的,让我感到温暖和安全的,此刻,却是冰冷的。
我的眼泪混合着鲜血不停地流下。
“对不起……我知道这是我唯一能对你说的。
‘对不起’这个词,自我懂事起……就从来没有明语地对任何人说过。
你是第一个接受我真诚道歉的人。
请你原谅我的自私,我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我刚刚想站起来,随着感知慢慢恢复,一个巨大的痛楚突然传入我的脑海。
黑暗再次袭来,我知道我马上就要晕过去了。
为了不至于昏迷后压着哥德的身躯,我以我仅余的意识稍稍地移动了一点位置,然后就静静地躺下。
过了不知道多久,当我再次恢复意识张开眼睛想要坐起来时,突然感觉到一阵剧烈的疼痛。
一看到自己的左手就觉得心酸。
左手的前半部分严重骨折了,白森森的骨头甚至裸露在空气中。
世间上哪里有不爱自己身体的人啊?当然我可是没有自虐倾向的!
虽然现在的痛楚减少了,但心里的痛才刚刚开始。
决斗的时候根本没有多少时间认真地想过,一个可以被我依赖的人,我可是为了跟他在一起才去读冒险者学校的呢!
现在却死在我手上了。
在这个世界上究竟还有什么东西对我来说是重要的?就算现在对我再怎样重要的东西,在将来的下一瞬间也可能变得不再重要,甚至变成我不得不去消灭的东西。
现实跟梦想差距得太大了,现在我所能感到的,就只有无助而已。
我跪坐在地上,环顾四周,罗万已经不在了,而这里也不是竞技场。
手,好痛!
不过的痛楚远远不能跟哥德那崇高的生命相提并论。
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找到比他更好的朋友呢?
比他更好?
我刚刚才说过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的呢!
把痛苦的事全都记住不是很辛苦吗?
不过如果我把他忘掉了的话,他,不是会更加可怜吗?怎样说,为了让我自己活下去,我可是已经夺去了他最宝贵的东西了,所以说什么我都不能把他忘掉的。
记住痛苦的事虽然难受,但是却比记住快乐的事有意义多了。
我现在到底在哪里呢?看来我被人移动过了。
伤口,也没有经过任何的处理。
如果再不想办法的话,可能还没有见到那位死神,我现在就得暴尸荒野了呢!
血,流过了。
泪,也流过了。
再不喝水的话,我可能会再次倒下。
由于不知道昏迷了多久,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吃东西了。
我下意识地伸手往腰间摸去,但是却什么也没摸到。
咦!
我的包包呢?
可能是刚才被搬运的时候弄掉的。
周围很空旷,我想,我应该正处于一条巨大的隧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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