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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娇宠灭世竹马23(第1页)

慕风在走之前,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封言,意思是:我会盯着你的!

阮阮和封言都觉得慕风幼稚的有些可爱。

然后晚上阮阮下课后,在慕风“严厉”

的盯梢下,就“乖巧”

的和慕风去原本和秦莲合租的地方拿行李,不过由于封言“死皮赖脸”

的表示自己也可以帮忙,强行把他们从两人行,变成了三人行。

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他们是:三人行必有电灯泡焉。

谁是电灯泡那就说不好了。

慕风其实对此是表示无比的拒绝,可又在阮阮老祖的撒娇下,只能勉强答应了下来。

好在原主原来租住的地方并不是很远,不一会儿的功夫,三人就到了。

这个小区在有钱人看来,并没有什么吸引力,但是对于他们这种学生党来说,在没有生活费的情况下,自己打工赚钱能租到这种比较安静,环境也不错的小区已经性价比很高了。

原主和秦莲租住的那个地方,比较偏一些,在小区东南面的一个角落里,楼房外部的装修和别的楼一样采用的是淡蓝色的漆,漆的颜色看起来很清新淡雅,看起来刚刚翻新没多久的样子。

楼房入口处的绿化带也种植了不少花花草草,让人一看就充满着春天的气息。

走进楼里你能发现,这里的房子并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内部装修虽然不如外面那么精致,但是让人觉得很干净很简洁。

让人不会看的眼花缭乱,也不会觉得毫无生机,这也是当时原主最终选定这里的一个重要原因。

说起来老祖还没有好好看过小区和楼里的样子,之前都是匆匆走过没有停留,现在这么一看发现原主的审美真的很不错。

她们位于五楼,因为这里不是电梯房,所以走起来很费劲,不过租金也会相对便宜一些,对刚刚上高中自己辛苦打工的原主来说,这里是最适合她的住房了。

三个人在经过一段时间和楼梯的“较劲”

后,终于到达了五楼。

他们当中,老祖是最轻松的,不说她老祖的元神修为强度,单从原主爬楼那么久练就出的小腿肌肉来说,这就是他们比不了的。

封言也只是稍微有一些喘,毕竟在暗黑帝国成立之前,他也是经历了不少激烈的争斗,才吞并了无数帮派,那个时候徒手以一敌四,都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了,更别提这小小的走楼梯了。

只有落在最后的慕风吃不消,别看他是学校的校草,看起来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其实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他从小就体弱多病,几乎常年住院,后来是慕爸通过朋友的介绍,才找了个得道高人。

高人说他阳气太弱才会体弱多病,如果没遇到他那真的可能长年躺在病榻之上。

最后这个得道高人给了他一个护身符,并且用了一种秘法在他的耳后留了一颗红痣,才让他在之后的日子里恢复了身体健康成长。

不过高人说这是治标不治本,要想彻底健康,他必须找到一个和他一样而后有痣的女孩儿,然后在一起,才能完完全全的好起来。

所以后来就算慕风不会三天两头的生病,但小时候的病根没除,他还是比较体弱的,这也就是他吃不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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