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这城市没有,亲人没有的时刻,她的出现多少给了云烨一丝安慰,喝了几口水,她是如此的甘甜。
整条大河波浪滔滔,却又清澈晶莹,就像奔流的玉液。
又看到那个马群,马王旁若无人地在云烨边上饮水。
在它眼里人这种动物和那些野羊一样没任何威胁。
也是,云烨这几天的表现还不如野羊,除了给马群增添一点笑料外,没任何危险。
马王大人喝饱了水,走到石壁旁,伸着舌头“哗哗”
地舔起石壁来,这匹变态的马!
有这么练舌头的吗?不对,云烨猛然醒悟过来,马也是生物,它们也需i要矿物质,尤其是盐,云烨赶紧跑过去,伸长舌头在石壁上轻轻舔一下,又苦又涩,又咸,这都是什么?“呸呸呸”
赶紧吐掉。
马王不满的看我一眼,继续伸出舌头舔的‘哗哗“作响。
这是卤盐,杂质太多,不能直接食用。
用钢铲敲下几块黑褐色的晶体,在河边的巨石上小心研成粉末。
放在不锈钢饭盆中用水化开,拿出防尘口罩罩在平底锅口将这些浑浊的液体倒进锅里,锅里的液体便清澈一些,将口罩在河水中漂洗干净,双层折叠后加入木炭末在过滤一遍。
此时,饭盆中的液体变得清澈透明。
云烨再把这些液体倒在河边那块巨大而又光滑的石头上,水刚倒上去,就被太阳晒得滚烫的石头蒸发干净,石头上只留下薄薄一层白色的粉末。
轻轻一尝,纯净的食盐味道。
从中午到快日落,云烨共收集到三斤盐的样子,这些足够他吃几个月。
日头西下,云烨点起篝火,把前几日熏好的狼腿放在火上烤,不一会,烤肉的香味便弥漫在这河边的沙滩上,撒一些盐,这对云烨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
辣椒不敢再用,还要留一些在关键时刻提神,犹豫半天才拿出一个土豆埋在火堆的灰烬下。
整天吃肉,对他的身体是极大的考验,。
看着河边长满的蒲公英大喜过望,这东西清热解毒是很好的食材,拔几颗在河边洗干净打算用羊油煎着吃。
或许煎野菜的清香过于浓烈,旁边的那些马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云烨似乎很想吃的样子,可畏惧火不敢过来。
马王大人自然是无所畏惧,甩着尾巴走过来。
云烨一看就知道,它老人家是来收保护费的。
谁让他这段时间靠马群保护来着。
当小弟自然有小弟的觉悟,等野菜凉凉了,赶紧放在一片大树叶捧给马王,老大惹不起啊。
马王闻了闻,大概对盐的味道比较满意,两口就吃了下去。
云烨怀疑自己看错了,因为它的眼睛竟露出享受的感觉。
两口吃完,它又盯着云烨看,没办法,云烨只得接着烤野菜。
在吃了四轮后,它可能觉得不过如此,打着响鼻回到马群继续当王。
云烨小心的扒开灰烬,里面的土豆烤的又香又软,掰开后大大咬一口,滚烫而又香甜的味道幸福的云烨眼泪差点流下来。
躺在睡袋里,身下是软软的河沙,右面不远处是缓缓流淌的大河,左面就算了,一群马此起彼伏的放着臭屁,马脸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无辜像。
望着漫天的星斗,银河横挂在天空,就像一张黑色的幕布上缀满璀璨的钻石,一闪一闪地对他眨眼。
老婆一直向往能有一颗钻石,他也答应发达了送一颗给她,现在已无法实现了,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件水钻的发夹,在火焰的映射下散射着橘黄的光芒,这是云烨特地请做首饰的朋友为妻子设计的,白银为骨,黄玉为托,水钻镶成一朵莲花。
虽不值钱,但胜在别致,本来是妻子的生日礼物,因为要援救两个失踪的老外,这礼物再也不能送出去了,云烨紧紧握住发夹,心里一阵一阵抽的发痛,老天你终于拿走了我的一切,云烨喃喃自语……
-----------------------------------------------
{飘天文学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善炒妖股者,投资一辆摩托,开一辆奔驰归来。 不善炒妖股者反之。 本书主人公王斌开着一辆宝马投资两只妖股, 两年后, 载回一座新城,和一大把N国美女...
传说归来,烽火三千界,神来之笔挥洒纸上渲染出千年的神话,两魔一帝一剑仙,鬼隐之峰四传奇,奇门八绝三神偷,天地浮游五宗师,觉醒的魔魂,降世的黑鸦,魔化的云纹,开屏的万世杀伐道,鲜血拉开乱世的序章,而东方不朽之都一名青衫少年携雪寂,负酒狂歌,为这天地再谱一篇狂刀决分享书籍狂刀决作者凌无声...
当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一个光头程亮的小和尚,身上还多了个方丈系统...
十八岁生日,被后妈骗到酒店脱光衣服,以为她要上我!结果进来一个陌生男人,把刚成年的小吃货给睡了,竟然还这么莫名地成为了有夫之妇。而大叔的阴谋才刚刚开始萌萌哒吃货VS酷炫冷大叔,两人日常对话是酱婶儿的大叔,你刚才许了什么生日愿望啊?我的愿望是尽快完成这次的修订案,然后给自己放一天的假,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干大叔,我刚刚救了你,你这条命是我的哦。别说命了,我连命根子都是你的。当然,不管自家大叔多么不正经,我们萌萌哒吃货都不介意,她其实只是好奇,大叔,像你这种极品男神,肯定都特别在乎形象,那天气冷了,你穿秋裤吗?...
两千八百年前,一介顽童拜师陆信,一百年后,成为一统天下的始皇帝,其文治武功被称作千古一帝!两千五百年前,一位儒生进京赶考,差点猝死山中,被陆信所救,自此一代剑仙横空出世,一把剑,一壶酒,剑光所过之处,各大武林门派莫不臣服,他叫李太白!两千年前,一位褴褛女童卑微乞讨,陆信心生怜悯将其带走,二十年后,绝代女帝日月横空,创下女帝宫,威名一时无两!!万丈红尘三千年,悠悠时光莫奈何,锦衣夜行,不显凡尘,可历史的洪流中,却有着他的身影!这是一个长生三千年的老怪物,活在武侠世界的故事!...
她一袭白纱,站在二叔的婚礼上,蠕动着诱人的红唇,二叔,不要结婚,跟我走!姜先生,请问您私下最喜欢做的事是什么?记者握着手中的话筒问道。捣蒜!姜海城想了想,看了眼人群中那个小不点红透的脸蛋回答道。啊众媒体哑然,这太奇葩的癖好了吧!姜先生,蒜不辣眼吗?记者哑然后,继续问道。他眸光一转,想起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