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句话说不对了,容易令人误会,而且越解释越复杂。
所以我必须酝酿下话术,让这事儿简单明了。
逐渐成长的我,即便揣摩出一点长辈的心理,也不喜将事情办得绕绕花花。
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一个成年人,要具备收拾好自己烂摊子的能力。
像我一开始并不懂得对成琛的感觉,只是觉得他很好,对我很包容,加上他命格在那,在他身边我就很有安全感,但面对面相处下来,我还是有点‘怕’他,当然,并不是真怕,而是他气场带给我的抵触,横生出了莫名排斥的心理情绪,甚至他那长相,都是因为心理作祟才会觉得‘丑’。
但是在拜师那晚,我第一次有了很想抱抱他的冲动,抱上去后,我确定一点都不排斥了。
扑面而来的,是很多很多的感动和暖心。
四年下来,我把成琛当做一个远在天边的朋友和寄托。
同他分享了我生活里的无数点滴瞬间。
我入学后没朋友,寂寞疲惫时就想看以前的漫画书,在给他的信里就吐槽了一句,隐藏着黑暗力量的钥匙啊,在我面前显示你真正的力量,跟你定下约定的小樱命令你,封印解除!
纯良这货在我写信时还在旁边偷瞄,小声地笑话我,“果然是寒境冰,写的啥呀,太二了。”
是啊。
任谁看了都很中二。
回头看看,我也不知道那时的自己脑子里装了啥。
偏偏成琛收到信就给我邮寄来了全套魔法小樱的漫画。
我从未明说,他也没提,却给我送来了心头好。
那时的我抱着书在校门口欢呼,激动地给他打去电话,“成琛,你怎么知道我想看漫画!”
成琛回应的干巴巴,“我很忙,没空理你。”
日子就是这样的一天天过,只要是我提出来的要求,无论他觉得多幼稚无语,都会满足。
就算他嘴上说着无趣,给我寄的信除了最初的一封是红条信纸,其余全是用图案可爱的香味信纸书写,对比他遒劲有力的字体,鲜明有趣。
信封也是浅粉色。
后面的封口处会粘可爱的小贴纸。
纯良不明所以,帮我拿到信总会咧嘴,“成大哥怎么搞这东西呀,好娘啊。”
我见成琛总是千篇一律的以你好开头,就回信给他说,不要总写‘你好’,虽然这是标准格式,但是时间长了要有新意,可以写‘展信开颜’或是’展信悦’,后面还要画个小笑脸,或是小心心,这样接地气,我看到你的来信会更开心。
嗯。
我好像总是蹬鼻子上脸。
成琛用送我进地狱的冷腔说,“惯你毛病。”
下次我收到信,开头就是:沈梁,展信悦,后面的笑脸画的如同被迫出演。
我回简讯给他说画的不好。
成琛高冷的不搭理我。
等等看,再收到信,他画的笑脸浑圆又善面。
都是些很小很小的事儿,一件件的堆积,我起初并不在意。
因为那时的我并不认为自己在提无理要求。
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
梁栩栩就是这德行。
我的喜好情绪一定要去表达,配不配合,那是你的事情!
也就奇怪了,我貌似会挑点人,很久前我曾对沈叔发过小脾气,误以为沈叔对我去县里不关心而挑理,渐渐地,我已经不会做那种事,在长辈面前,我大多数时间都乖巧懂事,落落大方。
偏偏对成琛,他越纵容,我越无理,自己还意识不到,没觉得自己哪里过份。
直到成琛今天出现,让我清楚了对他的感觉,我知道,他是因为我考试失误才来看我,领我去吃酸辣粉,也是因为我跟他说过,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想做些眼前能够开心的事情去弥补。
这就想走,你以为我是这么好打发的?顾然然酒醉,稀里糊涂强睡了个男人,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竟成了自己前男友的大哥,更是整个江城位高权重,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她被逼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做续弦,危难时刻,他从天而降。嫁给我,我让你做厉太太,敢欺负你的,提头来见。被他拐进民政局扯了证,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横行整个江城了,没想到一转身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厉景琛,你大爷的,说好同房不同床的,你为什么要对我做那种事。你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老公宠老婆,天王老子也管不着。谁让自家老婆这么美味呢,让人早已食髓知味,百尝不厌。...
活人棺,阴人墓,阴阳颠倒立四柱。反阳镜,吸阴布,门前林立发财树。美人娇,金钱够,世间红尘勿享受。走阴阳,破天机,风水大师必折寿!...
新书已上传,我有一台GBA。欢迎大家来捧场!巡警高先达为了替组长报仇,杀掉了一个神秘人,获得了一块奇怪的手表,而他竟然也因此回到了一天之前!他发现自己竟然生活在一个名叫侠盗车手的剧情世界中。在这里,只要剧情中的主角死掉,时间就会被重置!作为一个底层的NPC,高先达的敌人不只有剧情主角各类反派,还有不断...
生活的窘迫让曾经的失败者回到了这片熟悉的土地。传统的网游模式,奇怪的系统设定,极端的残酷练习,坑爹的特殊职业。可亲口许下的承诺,让方天只能咬牙坚持N年后,一向自诩清纯小王子的方天,却始终不肯承认这一段往事我是血牛,请你下手重点,谢谢!很好,够重了,那么现在我宣判你有罪,接受惩罚吧!别怕,只痛那么一下下的,转过去别看!臀部撅高点!对了,就是这样!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另本文是纯网游,会较少涉及主角现实生活,不过如果大家喜欢只管提出,俺会看着办,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在书评区提出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网游之传统血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阮朝夕是娱乐圈公认的大美人儿。纤腰长腿,明艳撩人,一颦一笑皆是风情。粉丝都知道,自家姐姐,只搞事业,不谈恋爱。可后来,她遇到曾经的那个少年。少年已长成大人模样,看着她笑得温柔明朗,像一朵朝气蓬勃的花。她突然就心动了。谁曾想,乖巧无害只是表象。他骨子里,就是只偏执乖戾小狼狗,缠得她时时刻刻脱不了身。她冷脸,却在他红着...
高中时期,洛欢暗恋的那个少年,眉眼精致漂亮,性格孤僻冷淡,少有朋友,身上的校服总是一尘不染,洗得发白,清瘦的身上总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偏偏成绩却优秀的要命,是整个德川高中最特殊的存在。没人知道他总是被打的半死,也没人知道,漆黑肮脏的小巷里,洛欢在每个晚上轻轻为他轻抚伤口。轻柔的呼吸拂过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某天,少年再也忍不住,捏着她的下巴,厉声警告她离他远点。那时的少女被按在墙上,眼睫轻眨,嘴角带着殷红的血迹,仰着脸冲他笑了笑,一双清澈水灵的眼眸却带着天然的无畏我不。洛欢看着他冰山般的眉眼慢慢融化。可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他却毫无预兆地消失了。洛欢把所有的心动与歇斯底里都埋葬在了那个夏天。后来的洛欢,成为整个江北大学舞蹈系里最耀眼的小女神,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却因为单身至今被舍友们戏称为小尼姑。大三那年临近期末,院系联谊,不知情的副校长热情互相介绍这是A大医学系的江知寒,天联集团的大公子,你们互相认识一下。短暂怔愣过后,洛欢落落大方地伸手,漂亮的眼底平静再无波澜你好。江知寒却红了眼。当天晚上,洛欢就被喝得醉醺醺的少年堵在长廊。少年撇开一众人,眼底猩红,偏还动作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