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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孟潇湘道,“没想到小姑娘还有点儿见识,又让我刮目想看了呢。”
她抚着手上的烧伤痕迹,这可是连她也无法愈合的疤痕,怒火难熄,“像你这样天资卓越的修士我好久没见过了,我一向只吃美人儿的心,今日倒是可以为你破个例。”
末无端道:“你既然是仙,那我们今日左右是跑不出去了,不如死个明白。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杀这么多人?”
孟潇湘道:“小姑娘这是在拖延时间呢?”
末无端双手一摊:“拖延?有什么好拖延的,就算再拖上一年半载,我们就能赢过你了?不过是人之将死,总得明白自己是为什么死的。
你堂堂一个仙子,这点儿心愿总该满足我们的吧?”
孟潇湘哼道:“倒是伶牙俐齿,那我,就给你们这点儿恩典吧。”
孟潇湘不仅已经飞升成仙,而且成仙已有近万年,资历老道。
可这仙人做得越久,她越觉得没意思。
能见的都见过了,该做的都做过了,生活索然无味,与她曾经想像的大相径庭。
偶尔到俗世游乐,那些低贱的每日不务正业的凡人,只知道求她赐予这个,消除那个。
她辛辛苦苦成仙是为了自己,又不是为了让他们享福。
再往更高处走又有什么意思,不过更无聊更冷清,已经成了仙,自己不快活又有什么意义?
与仙界那些迂腐的家伙们呆在一起,实在高兴不起来,要说欢快乐活,多姿多彩,又有哪里比得上人间界。
凡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灵物,他们虚伪、弱小、寿数短暂,但他们比任何其他灵体都更懂得如何享乐。
那强大的仙人到了人间界,又该是如何的极乐呢?
从第一次,孟潇湘完全放纵自己去享受人世的奢靡开始,她就再也不想回什么仙界了。
纸醉金迷的生活,谄媚阿谀的世人,再也没有比这更让人快活的。
后来,她又发现了更快活的,那些柔情蜜意的情人。
他们总是知道怎样能让她更开心,那些如糖水一般甜丝丝的话语,像烈焰一样火辣辣的眼神,把她的身心都粘在蜜床上抚慰。
只是有一件不好。
这些情人,只要多在身边呆一阵,总会想方设法缠着她,乞求她赐予他们长久的寿命与青春,无尽的财富与权力。
实在是……麻烦透了!
后来,她发现了一个好办法。
既然这些男人们都说已经把心交给她了,那她,就干干脆脆的收下来吧。
摘下第一颗心的时候,那鲜红欲滴,温暖柔嫩的触感让她忍不住舔了舔,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这味道,她真是喜欢极了!
包括从那颗心脏里流出的血液,也美味无比!
在去过很多地方后,她终于决定留在滨州。
这里,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容易找到年轻的,俊俏的,懂得女子心思的男人。
她打算长久的呆下去,那她就需要一个身份,一个方便她寻欢作乐,又不引人怀疑的身份。
滨州城的首富翁老爷行将就木,可他还不想死,他还有太多东西都没享受到。
短暂的生命像是在嘲讽他所拥有的财富,他愤怒,却无奈。
这时孟潇湘出现了,她承诺让他永久活下去,并且永远享有翁家的一切。
翁公子在那天死了,他的父亲穿上他的皮囊,继承了翁家的财产,成了新的翁公子。
在以后,他还可以再成为他的孙子,曾孙子……他就是翁氏血脉的整个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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