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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重生的第三天(第1页)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后,程牢终于被叶盛接回家。

据纪嘉宇所说,叶盛是名列福布斯富豪榜第五位的超级富豪,程牢原以为他们的家会是富丽堂皇的,像宫殿一样,然而恰恰相反,整座叶宅由内而外都十分雅致。

院子里种满了奇花异木,甫一走进来,仿佛误入了世外桃源。

花木错落有致,一点都不显得繁乱,就连一株杂草都长在它应该长的位置上。

花路尽头,坐落着一幢白色的两层小楼,只从外面看着就觉得温暖。

走进去,里面的家具、摆设几乎全是木制的,而且都十分精巧。

程牢深吸一口气,仿佛能嗅到木头的香气。

程牢喜欢这个家,非常非常喜欢。

这就是他理想中家的样子。

叶盛一一向他介绍家里人。

负责三时三餐的秋姨,负责打扫卫生的小彩,园丁邵生,司机谦叔,还有一条叫七公的白色秋田犬,程牢一听就知道这名字一定是叶稣取的,而且七公特别亲近他,从他进家门起就摇着尾巴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

程牢对每个人的印象都很好,感觉都是很温暖很好相处的人,原本有些惴惴不安的心稍稍落了地。

叶颦关切地问:“稣稣,累不累?头晕不晕?要不要回房间休息一会儿?”

被人叫了半个月的“稣稣”

,程牢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新名字,微笑着摇摇头,说:“我不累。”

叶盛说:“不累也回房间休息吧,我让秋姨准备晚饭,好了叫你。”

程牢只得乖乖听话,被叶颦拉着手上了楼。

“这是哥哥的房间,这个是我的房间,虽然我已经嫁人了,但偶尔还会回家来住。”

叶颦牵着他走到走廊尽头,推开房门,“这个就是酥酥你的房间了,比哥哥和我的房间都要大喔,喜欢吗?”

程牢点头,“喜欢。”

叶颦察言观色,问:“看着你的房间,有没有想起点什么?”

程牢有些歉疚地说:“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叶颦不动声色地松了口气。

其实,她早已经把叶稣的房间重装了一遍,就是怕他会在熟悉的环境里想起什么,她甚至对整座叶宅都做了许多改动,虽然叶盛说没有必要,但她还是固执地做了。

“姐。”

“嗯?”

“你是不是特别希望我恢复记忆?”

叶颦伸手把比她高大许多的弟弟拥进怀里,温柔地抚摸着他柔软的头发,说:“你出生的时候,我六岁,哥哥十岁。

我到现在还记得你皱皱巴巴躺在妈妈怀里哇哇大哭的样子,丑极了,妈妈让我抱你,我不敢,哥哥胆子大,把你抱过去,谁知道你马上就不哭了,我就鼓起勇气去摸你的小手,只觉得热热的软软的,就像加热过的果冻一样,然后你的小手就抓住了我的食指,抓得特别紧。”

程牢感觉到有温热的泪落进他的脖子里。

叶颦是一个特别爱哭的人,眼里好像蓄了一个泪泉,眼泪怎么流都流不完。

程牢见多了她的眼泪,一向没什么太大感触,可这一回,却觉得那滴温热的泪仿佛渗进了他的皮肤,融进了他的血液,流进了他的心脏,化成一小片汪洋,无风起浪,把一颗心拍打得又酸又胀。

“爸爸妈妈工作特别忙,没有时间照顾你,所以你是我和哥哥一手带大的。

我给你冲奶粉,哥哥给你换尿布,我唱歌哄你睡觉,哥哥就给你讲《格林童话》,总会把我们两个都给讲睡着。

我和哥哥看着你一天天长大,教你走路,教你说话,你最先学会叫的是‘哥哥’,为此我还生了哥哥好几天的闷气,还说一定是他背着我偷偷教你喊‘哥哥’的。”

回忆起童年的趣事,叶颦笑起来,把眼泪蹭到程牢的衣服上,顺势把脸埋进弟弟胸前,颇有些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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