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野狼揉了揉阿斯蒙蒂斯的头发。
阿斯蒙蒂斯喜欢被野狼摸头的感觉,即使是龙形的时候,他也喜欢被野狼抚摸。
野狼无意识的行为安抚了焦躁的阿斯蒙蒂斯,阿斯蒙蒂斯急促的呼吸也渐渐平息下来,慢慢又露出了熟悉的表情。
你敢不敢笑得更傻一点。
野狼翻了个白眼,粗鲁的一把乱揉,把阿斯蒙蒂斯的头发弄乱,然后收回手准备站起来。
哎,怎么突然就停下了,继续啊。
阿斯蒙蒂斯感觉到头上温度的逐渐离开,不爽的睁开眼睛,用力一把抓住了野狼的手。
野狼都已经站起来了,骤然被他这么一拉,第二次被扯得弯下腰去,顿时心里不悦,眉毛就竖了起来。
阿斯蒙蒂斯本来还理直气壮地抓着他,但一看野狼生气的表情,当即就有些萎了,耷拉着肩膀仰头眼巴巴地瞅着野狼。
野狼不由一愣,用力向后收手的动作停下了。
而就在此时,摩莱尔的声音传了过来,野狼立刻抬头看过去,发现对方带着几个士兵找了过来。
显然,是因为他们的长时间离队而担心,特意找了过来。
“快点站起来,别让摩莱尔看出破绽来。
贵族可是绝对不会像你这样,坐在地上耍赖装可怜的。”
野狼恢复面瘫脸,伸手将阿斯蒙蒂斯拉起来。
阿斯蒙蒂斯只好乖乖站了起来。
野狼以专业的眼神,认真严肃地将他上下打量一番,不满意地替阿斯蒙蒂斯整理衣服,拉平褶皱,把有些掉下来的假胡子重新粘好,力求在最短的速度内消灭一切不符合公爵身份的破绽。
阿斯蒙蒂斯其实是很不耐烦搞这些的。
他更加习惯野兽的思考方式。
对于丛林里的猛兽而言,衣服只是一种减慢行动速度的累赘,极不舒服也没必要。
所以阿斯蒙蒂斯其实很难理解衣服对人类的重要性。
说老实话,如果任由他自由选择的话,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不穿衣服。
这一次,为了假扮霍兰德公爵,阿斯蒙蒂斯不得不忍受脸上贴的乱七八糟的伪装,穿着不舒服的服装却始终十分配合。
但如果为了野狼的话,好吧,其实一切都是为了野狼。
阿斯蒙蒂斯被弄得很烦躁,但没有反抗,他选择关闭思考,进入不思考不动弹的木头人状态,任由野狼对自己上下其手。
他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野狼来打理,顺从的配合一切。
只是当野狼抬起手臂时,阿斯蒙蒂斯注意到野狼手上已经凝固的血迹时,瞳孔猛的一缩,脸色顿时就变了。
野狼工作干到一半,正低头在替他整理剑带,骤然被抓住右手,被迫将右手举高,不由困惑的抬起头来,继而愣住。
其实,这真的不算什么大伤,他的手臂只是刚才被树枝划破了皮肤,连真皮层都没有伤到,但阿斯蒙蒂斯的脸色还是阴沉得可怕。
他死死地瞪着野狼的手臂,野狼被他看得困惑不已:“怎么了,我的手上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你看什么。”
野狼检查起了自己的手臂。
野狼没有发现自己手臂的任何异常之处,不由抬头,眼神里满是茫然。
阿斯蒙蒂斯意义不明的瞥了他一眼,但是却什么都没有解释。
野狼被他直直的盯了好几秒,但这蠢货却连个手势都没有,野狼不知道他到底想干嘛,渐渐感到不耐烦,于是大力甩开他的手,准备继续刚才的工作。
可是阿斯蒙蒂斯却猛地逼近,再一次锲而不舍地抓起了野狼的手臂。
“你到底想干什么?”
野狼紧紧皱着眉,用力想要收回自己的手。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阿斯蒙蒂斯却用力地抓着他的手,不让他收回去。
这就想走,你以为我是这么好打发的?顾然然酒醉,稀里糊涂强睡了个男人,没想到对方摇身一变,竟成了自己前男友的大哥,更是整个江城位高权重,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她被逼嫁给五十多岁的老头做续弦,危难时刻,他从天而降。嫁给我,我让你做厉太太,敢欺负你的,提头来见。被他拐进民政局扯了证,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横行整个江城了,没想到一转身就被吃了个干干净净。厉景琛,你大爷的,说好同房不同床的,你为什么要对我做那种事。你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老公宠老婆,天王老子也管不着。谁让自家老婆这么美味呢,让人早已食髓知味,百尝不厌。...
活人棺,阴人墓,阴阳颠倒立四柱。反阳镜,吸阴布,门前林立发财树。美人娇,金钱够,世间红尘勿享受。走阴阳,破天机,风水大师必折寿!...
新书已上传,我有一台GBA。欢迎大家来捧场!巡警高先达为了替组长报仇,杀掉了一个神秘人,获得了一块奇怪的手表,而他竟然也因此回到了一天之前!他发现自己竟然生活在一个名叫侠盗车手的剧情世界中。在这里,只要剧情中的主角死掉,时间就会被重置!作为一个底层的NPC,高先达的敌人不只有剧情主角各类反派,还有不断...
生活的窘迫让曾经的失败者回到了这片熟悉的土地。传统的网游模式,奇怪的系统设定,极端的残酷练习,坑爹的特殊职业。可亲口许下的承诺,让方天只能咬牙坚持N年后,一向自诩清纯小王子的方天,却始终不肯承认这一段往事我是血牛,请你下手重点,谢谢!很好,够重了,那么现在我宣判你有罪,接受惩罚吧!别怕,只痛那么一下下的,转过去别看!臀部撅高点!对了,就是这样!准备好了吗?我要开始了(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求一切!另本文是纯网游,会较少涉及主角现实生活,不过如果大家喜欢只管提出,俺会看着办,有什么意见建议欢迎在书评区提出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网游之传统血牛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阮朝夕是娱乐圈公认的大美人儿。纤腰长腿,明艳撩人,一颦一笑皆是风情。粉丝都知道,自家姐姐,只搞事业,不谈恋爱。可后来,她遇到曾经的那个少年。少年已长成大人模样,看着她笑得温柔明朗,像一朵朝气蓬勃的花。她突然就心动了。谁曾想,乖巧无害只是表象。他骨子里,就是只偏执乖戾小狼狗,缠得她时时刻刻脱不了身。她冷脸,却在他红着...
高中时期,洛欢暗恋的那个少年,眉眼精致漂亮,性格孤僻冷淡,少有朋友,身上的校服总是一尘不染,洗得发白,清瘦的身上总带着大大小小的伤口。偏偏成绩却优秀的要命,是整个德川高中最特殊的存在。没人知道他总是被打的半死,也没人知道,漆黑肮脏的小巷里,洛欢在每个晚上轻轻为他轻抚伤口。轻柔的呼吸拂过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某天,少年再也忍不住,捏着她的下巴,厉声警告她离他远点。那时的少女被按在墙上,眼睫轻眨,嘴角带着殷红的血迹,仰着脸冲他笑了笑,一双清澈水灵的眼眸却带着天然的无畏我不。洛欢看着他冰山般的眉眼慢慢融化。可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他却毫无预兆地消失了。洛欢把所有的心动与歇斯底里都埋葬在了那个夏天。后来的洛欢,成为整个江北大学舞蹈系里最耀眼的小女神,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却因为单身至今被舍友们戏称为小尼姑。大三那年临近期末,院系联谊,不知情的副校长热情互相介绍这是A大医学系的江知寒,天联集团的大公子,你们互相认识一下。短暂怔愣过后,洛欢落落大方地伸手,漂亮的眼底平静再无波澜你好。江知寒却红了眼。当天晚上,洛欢就被喝得醉醺醺的少年堵在长廊。少年撇开一众人,眼底猩红,偏还动作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