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团伙作案啊这是

壹笔带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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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意识找了一个能快速下车的位置,王跃一脸古怪的回想刚才的一系列事件。

    他知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反常事件,可能与自己在家躺尸躺了十五天有关,或许用最直接的说法是,跟他得到附身系统的两个技能有关。

    一个是追踪与反追踪,一个是侦查与反侦查。

    以前无论是看警匪片还是看谍战片,他一直分不清楚,这追踪与侦查有什么区别。

    现在虽然脑海之中没有明确的文字信息,可是只要一想到这,他便知道,其实追踪与侦查有着极大的区别。

    追踪,是根据某种信息,追踪某个人或者某种物品。

    而侦查,是根据某种现有的信息和地形,分析,探查出想要得出的信息。

    两者息息相关,可是结果大相庭径,属于两个领域。

    侦查王跃刚才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体验过了,通过某种没有文字,强行塞在自己脑海中的意识技能,王跃了解了所谓的追踪与侦查。

    忽得到金手指,获得了常人不具备的技能,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这特么的有什么用,做一个寻猫找狗的侦探吗?可是国内这个职业是犯法的啊。”

    一路上,就在王跃胡思乱想的时候,公交车停在一个站牌,这个时候,一对年轻的母子上了车。

    这原本没什么,但是当这对年轻母子上车后,就直接向着容易下车的位置走去,这引起了王跃的注意。

    刚上车,在拥挤的情况下硬是要挤到容易下车的位置,王跃这样做是因为反追踪技能作祟。

    在一般情况,也很有可能是下一站这对母子就要下车,可她们的动作引起王跃的注意后,王跃发现,无论是这位母亲,还是儿子,站定位置后,就往人家兜里看去。

    平常人哪会关注别人的兜里?

    妥妥的,没跑了,这特么的是遇到扒手了啊喂。

    感觉拥有了这两个技能后,王跃发现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精彩起来。

    要是以前,王跃坐公交车,只听过别人惊呼自己失窃,哪会提前发现扒手这么有意思的事情。

    遇到这种有意思的事情,王跃自然会忍不住好奇心,想要看看这些扒手是怎么操作的。

    他发现,自己很有多方式关注某人而不被对方发现,比如现在最直观的一种方式就是,从玻璃反光关注母子扒手。

    看了好半天,让王跃郁闷的是,他发现这对母子两已经锁定目标,却迟迟没有动手。

    就在王跃疑惑不解的时候,车辆到了下一站,又上来两个男人,这两个男人一上车后,也是往这后车厢走去。

    他们来到那对母子身旁,直接用身体遮掩住了那对母子,让绝大多数人无法看清楚那对母子的身形。

    “这特么的竟然还有打掩护的,团伙作案啊这是。”

    终于,王跃期待的事情终于发生,那母亲牵着的七八岁小孩,快速的把手伸进那中年男人的口袋,快速的掏出钱包,然后交给身旁的母亲。

    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为什么,王跃感觉这种让失窃者一点感觉都没有的手法,却显得很粗糙。

    在那七八岁孩子得手的一瞬间,公交车再次到站,后车厢门打开,那对得手的母子下车。

    “时间还掐的挺准。”

    看着那孩子和母亲下车,王跃不知道怎么的,忽然想八年前自己失踪的小表弟,小表弟当时失踪的时候,也就五六岁大小,如果拐卖团伙把小表弟卖给盗窃团伙,那么是不是也被训练成这样的小窃贼?

    这么想着,原本不喜欢多管闲事,并且还有事在身的王跃,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竟然跟着那队母子下了公交车。

    见到有人下车,原本不打算下车的两个男子也同样下了车。

    “这特么的还反跟踪系统啊。”王跃感叹,随后他嘴角微微一翘,直接上了另外一辆公交车。

    看到王跃上了另一辆公交车,打掩护的两个男子神情一松。

    然而他们不知道,王跃上了公交车后,又直接下了车,然后从另一个方向远远的坠着那对母子。

    或者说,王跃是跟踪那个钱包。

    王跃有种感觉,如果跟踪这对扒窃母子,那么很可能会暴露。

    果然,王跃跟了一段距离后,这对母子在接近一个公交车站之前,把钱包交给一个中年男子后,就带着那个七八岁小孩去了公交车站。

    王跃知道,如果他跟随那母子上公交车站,那么有很大几率会被认出来,就算这对母子没有认出自己来,他相信,下一站,等那两个男子上车后,肯定会认出自己来,因为王跃曾经引起过他们的警觉。

    而王跃的想法是,找到这个盗窃团伙的窝点,他不相信,天下有这么狠心的母亲,会训练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去做扒手。

    如果他推测的正确,那么这类被当做小窃贼的七八岁孩子肯定不止一个。

    因为在明面上,王跃看见的盗窃团伙成员已经有四个,可他还知道,除此之外,肯定还有销赃的人。

    那么算下来,这个团伙至少有五个人,可仅仅一个七八岁男孩作为扒手,根本无法养活一个五人以上的团伙。

    如果他猜测的没错的话,肯定还有和小男孩一样的扒手存在。

    得出这样的结论,王跃自己也是一惊:“特么的哥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放任那对母子上了公交车,王跃盯上前来接应,接过钱包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拿到钱包后,看也不看就塞进一个帆布包后,继续坐在一个花坛上抽烟。

    王跃佯装等公交车,却发现那中年男子没有想走的意思后,他想了想,直接跑到公交站旁边的一个咖啡馆,点了一杯饮料,找了一本书优哉游哉的看着。

    如果他猜测得没有错的话,这男子应该是这个据点专门接脏的存在。

    此时此刻的王跃,完全已经忘记自己还要去应聘的事情,满脑子都是失踪小表弟的音容笑貌。

    他知道,自家的小表弟,在这个盗窃团伙的几率几乎为零,因为就以这个团伙的作案手法来看,此时小表弟就算还活着,年龄也不符合作为这个团队的扒手。

    耐心,从来不是王跃缺少的东西,蹲守这种活,他也不是第一次做了。

    王跃的情况就好比在装饰公司做业务员,查明哪家业主要装修,每天就在小区里蹲着,就等着业主来看自己房子,然后巴巴的跑上去攀关系。

    现在,王跃只是把自己每天在做的工作重复一遍而已,蹲一天而已,他打发时间的东西多的是。

    咖啡厅里的书看不下去,他就翻出手机,点开网站看自己一直追更的小说。

    和以前经常会看小说入迷到把业主错过不同,王跃此时就比较‘敬业’了,这看了一天到晚,老是在一个节章转悠一天愣是没看进剧情,就忙着关注外面蹲着抽烟这位。

    王跃在咖啡厅坐了四个小时的时间,咖啡续了五六杯,外面那位在这会时间,从不同的人手中收获了十多个手机,八个钱包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那些东西里竟然还特么的有金项链。

    王跃惊了,这金项链戴在人家脖子上,时时刻刻都贴着肉呢,你们是肿么办到?

    被偷的人到底得二到什么境界,戴在脖子上的项链才会被人给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