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外乡人

家住隔壁姓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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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小雪的体型固然吸引人的眼球,但是像罗德这样带着魔宠的冒险者自然也不少,人们大多都见怪不怪了。当罗德再次踏进圣龙堡佣兵酒馆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位熟人,是雄狮佣兵团的艾伦。

    白狼高大的体型让酒馆里的人暗自戒备。酒馆里头当然不准打架斗殴,只不过,大家都在刀尖子上生活的人,人心叵测,谁也不想莫名其妙的死在别人手里。

    罗德将十五副巨角鹿的角扔在委托窗口,前台小伙子记得罗德,知道他是一个不爱说话,独来独往的冒险者,二话不说拿出1枚水晶币和50枚金币递给罗德,恭敬道:“尊敬的冒险者老爷,这是您报酬!”

    罗德满意的点点头,扔给那小伙子1枚金币作为小费。

    罗德拍了拍白狼,提着熊头准备离开,酒馆内忽然有人叫住罗德。

    “这位朋友,你的……你的熊头卖吗?”

    罗德回头看去,刚才没有注意,这人原来是雄狮佣兵团的副团长艾西。罗德有些意外会在这里遇见艾西这个耀月五级法师。他低沉地问道:“你出多少钱?”

    “15枚水晶币,”女法师艾西说:“一般狂暴魔熊的熊头价值20枚水晶币左右,但是朋友,这颗头颅少了一部分,所以我只能出15枚水晶币。”

    罗德内心暗惊,他原本只是想要拿着这熊头去找安德利兄妹,看看这熊头对蕾姆有没有帮助,却没料到这颗熊头这么值钱。不过联想到一小瓶狂暴魔熊的血液就价值十来个金币,狂暴魔熊的头颅值钱一些也说得过去。

    罗德想了想,将狂暴魔熊的头颅扔给艾西,艾西接过,将15枚水晶币交给罗德,“感谢您,慷慨的朋友,希望我们能有再次交易的机会。我叫艾西,是雄狮佣兵团的副团长,阁下是?”

    “我叫,外乡人。”罗德没有多说一句话,带着白狼离开了佣兵酒馆。

    原本气氛沉重的佣兵酒馆变得活跃了起来。有熟识艾西的人问道:“艾西副团长,那人是谁?带着个面具,神神秘秘的……外乡人?奇怪的代号。”

    “我也不认识,今天是第一次见到他。不过能够单独击杀狂暴魔熊的人物,不简单。”艾西说:“看他的样子似乎是独来独往的冒险者,并不是佣兵,如果可能,把他拉进我们佣兵团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可不敢胡乱招收来历不明的冒险者,艾西副团长,他还是留给你吧,哈哈……来!大家继续喝,不要被一个神神秘秘的‘外乡人’给破坏了气氛。”

    罗德一人击败狂暴魔熊,加上他神秘的举动,一时间让他的名字在佣兵界传开。

    ……

    “吗的!兄弟们追了那畜牲两天两夜,到头来却为他人做了嫁衣。这口气,我第一个咽不下去。”

    “就是,团长,怎么办,您说句话吧!”

    这团长脸上有一道明细的刀疤,他坐在桌前,手中翻转着有骷髅图案的徽章,“杰米,你确定那颗熊头就是我们追捕的那头?”

    “我不会看错的团长,虽然它的右眼没了眼珠子,眼眶也被洞穿、烧焦,但那最初的箭矢伤口,我怎么会不认得?那可是我射出去的箭!”

    团长眯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儿,又问:“铁剑,你弄清楚了没有,那人是不是血色獠牙的人?”

    团长身旁的铁剑回答道:“团长,弄清楚了,他虽然有着一头双元素魔狼宠物,但他绝对不是血色獠牙的人。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是外乡人。”

    “外乡人?”

    “是的,团长,外乡人。酒馆里的人都说这也是他的代号。只是,他一直带着面具,从来都不露面,而且气息也隐藏的很好,我们根本感觉不出他的实力如何。”

    团长又深思了一会儿,问:“杰米,要是你单独遇上那头受伤的狂暴魔熊,你有多少把握击败它?”

    “三成的几率。团长,”杰米尴尬的说到,想要辩解:“我是游侠,而且那人还有一头魔宠……”

    团长摇摇头,“但你是耀月五级游侠。那个外乡人却能够如此轻松的击败那头熊,魔宠也是他的实力表现。如果他是召唤师的话,那就更麻烦了。”

    “那团长,您的意思是?”杰米问。

    “先盯紧他,弄清他的来历。这口气,我们会出的。”

    “是,团长。”

    ……

    “博格神官,有一封教皇的来信,请您过目。”

    博格接过信使手中的信件,赏了信使一枚水晶币,等信使退下,便拆开信看了看,露出灿烂的笑容。

    “主人,是喜讯?”博格背后钻出一道人影。

    博格笑着说:“不错,教皇说再过一些时日,等北边事情安顿下来,就亲自来圣龙堡一趟,顺便提拔我为大祭司。”

    “恭喜主人!这样一来,主人就连跳三级了!”

    “嗯,这事儿还多亏了那个闪金镇的那个孩子。”博格眉开眼笑:“对了,那小伙子叫什么来着?罗……”

    “是叫罗德,主人。那小子运气好,以普通人的身份被招进了圣龙学院。学院里有几位大恐怖的存在,我没敢进去。”

    “你做的不错。”博格心情大好。

    斗篷人又说,“对了,主人,最近佣兵界好像出了一个神秘人,样貌不详、实力不详、势力也不详,但据说能够独自斩杀一头狂暴魔熊。代号……代号叫……外乡人。”

    “外乡人?”博格疑惑到,说:“能够独立斩杀狂暴魔熊的冒险者,应该有耀月七级的实力了吧。”

    “是的,主人,要不要我查探一番?”

    博格却摇摇头,“这样的人物,自然有团长他们查探,闪金镇的那个孩子才是你的追查的重点。你去盯紧了他,有什么风吹草动及时告诉我。”

    ……

    罗德却丝毫不知,自己早已被人列入监视名单,他正在铁匠铺,为他的白狼小雪量身打造一副皮甲和鞍子。说是皮甲,不过也就是在白狼的要害部位戴上了一些皮甲防具,但就是这些防具,往往会在关键时刻起到重要的作用。

    铜头铁骨豆腐腰,指的就是“狼”,所以,护在白狼腰间的皮甲材质,算是中等货色,鞍子也是量身定做的,总共花去罗德18枚水晶币,他再次变成了穷人,除去日常开销,他的身上只剩下了两枚水晶币。

    “小雪,你这个吃货,光是你一天的饭量,就要花去我30枚金币啊!”罗德坐在白狼的背上苦恼的说到。白狼小雪低吼两声表示委屈。罗德笑说:“好了好了,我并没有怪你的意思。今天咱们要再去一趟妖精平原,去采集一些香蜂草,这玩意儿能让我的采药学科增加1个学分呢,顺便咱们去看看那头狂暴魔熊还在不在,今天就辛苦你当一回坐骑了。”

    香蜂草市面上都有卖,而且不怎么贵,但是香蜂草容易枯萎,市面上卖的大多都是晒干了的草叶子,想要拿学分,就乖乖去妖精平原连根采集香蜂草吧。

    白狼小雪体力惊人,它载着罗德一路小跑,比傀儡马车的速度快了不止一倍。很快,罗德又回到了妖精平原,他首先去的地方就是平原深处原先那狂暴魔熊死的地方,他还抱着一丝希望。

    然而当罗德快要接近目的地的时候,却被眼前恐怖的一幕所震惊——成千上万的巨蚁爬满了整片林地,地上、甚至是树上,到处都是野狗般大小的变异巨蚁,数量可怕的巨蚁将狂暴魔熊的尸体外三层里三层包裹起来,密密麻麻的巨蚁令罗德头皮发麻,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赶忙催促白狼小雪回头,却听狂暴魔熊尸体内传来一声诡异的嘶吼,那些变异巨蚁好似得了命令,只是一瞬间,就将罗德和他的白狼包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