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吸星大法

小笔如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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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义在原始森林里转悠了半个月,可惜除了找到一些可以入药的草药,暂时一无所获。

    原始森林里的灵气确实比白雪家周围的灵气要浓厚一些,不过很遗憾,仍未达到马义修真的要求,它甚至还不如黄屋村出租屋里的那一股灵气,最起码那里的灵气助他晋升到了元气二重。

    这里的天地灵气对马义修真没有任何助力,只是让人感觉舒爽些罢了。

    但他并不气馁,反正暂时也没有地方可去,他索性在野地里支起药炉练药。马义采集的草药,其中不乏名贵药材,又绝对新鲜,药性十足,再加上马义独特的配方,他炼出来的每一颗药丸都将极其珍贵。

    新鲜草药炼成药丸,既可以保鲜,又便于携带,使用更方便。

    草药即将成丸的时候,马义又渡入自己的真元之气,这些药丸更加弥足珍贵。

    七天过去了,马义采集的草药炼完了,马义看着自己的成果,七粒黑不溜秋的药丸子,心里沾沾自喜,他不敢吹牛他的药丸有起死回生的神效,但是他敢保证这是当今天下第一圣药。

    他小心翼翼地将药丸一一装进瓷瓶里,再将瓷瓶放入自己的储物空间。

    一切收拾妥当,马义准备离开,突然身后传来炒豆般的枪声。马义吓了一跳,这里虽然是原始森林,但是离国境线很近,难道华夏与邺南又发生了战争?

    “老乡,有敌人,快跑,危险!”

    马义正迷茫,他蓦然看到一个浑身是血,身穿华夏军装的战士,一边踉踉跄跄奔跑,一边挥手催促马义快走。他手中没枪,只有一把还在滴血的刺刀,他已经筋疲力尽,只是凭借着一股信念在奔跑。

    出乎战士意料之处,这里居然出现老乡。身后是穷凶恶极的敌人,身前是手无寸铁的百姓,年轻战士一咬牙,驻足,转身,面对敌人,伸手取下最后一颗步兵手雷,一手紧握刺刀。

    他是军人,是国之卫士,是人民的守护神,关键时刻,自己的血肉之躯,将是守护祖国与人民的钢铁长城!

    “队长,对不起了,我不能完成你交给我的任务了,我不能看着邺南猴子屠杀我们的乡亲啊,战友们,我先走一步了。”战士心里默念着,正想转身再催老乡快走,不料马义已经来到他身边,而且二话不说,一把抢过他的手雷,然后将他塞进草丛里。

    “哎,老乡,你不能缴我的手雷,我是军人。”战士大急。

    “我知道。咱们军人可以保护老百姓,咱老百姓也能保护军人,你别紧张,等着看好戏吧。”马义把玩着手雷,却不知道怎么用。

    不一会儿,森林里先后钻出三个全副武装的敌军,其中两个又黑又矮,一看就知道是邺南猴子兵,最后一个高大威猛,眼蓝鼻子高,居然是欧美人种。

    华夏战士从草丛里再站起来。

    “难道这森林不是我们华夏的地盘么?”马义有些疑惑,他不是本地人,又在原始森林转悠了半个月,他搞不清楚自己的方位。

    战士肯定地点点头,他手上没枪,只有一把刺刀,唯一一颗手雷在马义手里,面对装备精良的邺南和米国特种部队,他感到力不从心,但是在气势上绝对不能输于敌人。

    他强忍着伤痛,挺直身体,手握刺刀,怒视敌人,随时准备拼死一搏。

    “那他们就是在侵略我们国家?”马义再问。

    “是的!”战士咬牙切齿。

    “你是什么人,快滚!”一个邺南猴子兵操着半生不熟的华夏语冲马义喊话。

    “我是华夏人。这里是华夏的地盘,该滚的是你们!”马义嘴里叼着一支牙签,义正辞严反驳。

    “这里没你的事,快滚!”另一个邺南猴子兵端着枪指着马义,让他马上滚蛋,跟在后面的米国佬却叽哩呱啦地冲邺南猴兵乱吼一气,马义听不懂,华夏战士能听懂,他立即将马义拉到身后,说道:

    “老乡你快跑,他们要杀人灭口。”

    杀人灭口!?麻逼造的,听起来怎么象地下世界的作派?这是堂堂职业军人该干的事?

    这仨王八仗着枪多人多,侵犯我华夏领土,追杀我华夏军人,马义已经很不爽,没想到这个米国佬因为害怕自己泄露他们入侵我国的事实,更要杀人灭口,心肠也忒他妈狠毒了吧?

    马义火大了,这些日子不停地被人追杀,自己都快成被杀专业户了。他是一忍再忍,谁料连番鬼佬都想要自己的命!我拷,难道老子的命就那么不值钱?谁想要就能要的么?

    老虎不发威,谁都敢把老虎当病猫啊!

    马义越想火气越大,杀机也越重,站在旁边的战士感应到了马义身上的杀气,他比马义高大,他正低头迷惑地看着马义,似乎看不懂马义是什么人。

    “如果我杀了他们,算不算犯法?”马义很认真地咨询战士,战士摇摇头,说道:

    “不仅不犯法,还要立功!”

    “好咧!”

    战士刚听到一个“好”字,就觉眼前人影一闪,马义已经冲了出去,跟着他一起出去的还有他嘴里的牙签。战士肉眼看不到,它比马义还快。

    “咻……”

    用枪指着马义的邺南猴兵手腕一麻,手中的枪就落了地,不等他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头顶上寒光一闪,马义手中的药锄夹裹着凌利的劲风,从他的天灵盖锄下,马义再一扒拉,他半面脑袋瞬间被锄掉,红的白的喷了一地,也溅了马义满头满脸,那玩艺又稠、又腥、又暖,感觉怪怪的。

    “卡嗒”

    马义听到了拉枪栓的声音,他迅速旋转重心,再一抡手,手中的药锄呼啸着锄向另一个邺南猴兵,邺南猴兵见势不妙,本能地往后仰,以期避过马义的攻击,可是凭他那几下子哪能逃脱马义的凌利攻势,他刚刚一仰头,药锄已到,一锄下去,锄尖从他的鼻尖切入,削掉整个下巴,直插咽喉。

    邺南猴兵应声而倒,血水从喉咙的豁口涌出,瞬间他就成了一个血葫芦,挣扎了几下就死翘翘了。

    刚刚还想杀马义灭口的米国佬彻底懵了。他是个职业军人,身经百战,在非洲丛林剿过反政府武装;在中东沙漠杀过宗教极端分子,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妖孽的杀人方式。

    他嘴里哆哆嗦嗦地念叨着,忽然将枪一丢,转身就逃,马义看都不看,随手一甩,手中的药锄就象长了眼睛呼啸而去,“扑”地一声,药锄稳稳当当地锄进米国佬后心。

    一缕冤魂从此流落异国他乡。

    我们在此祈祷他们万能的上帝能跨越千山万水,将他的灵魂带回他们的家乡吧。

    危险已经解除,战士精神顿时松懈,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马义眼明手快,伸手扶住他。

    “老乡你好!我叫解军山,非常感谢你救了我一命。”解军山裂嘴一笑,不小心牵动了伤口,痛得他直吸冷气。马义扶他坐在地上。

    “我叫马义,客气话我们都不说了吧,你我是同胞,救你理所当然,况且在我们华夏的土地上,哪能容这几个跳梁小丑嚣张。”

    解军山受伤严重,腿部中了一枪,是贯穿伤,肩部也中了一枪,虽然不是要害,但是子弹还嵌在肉里,伤口没有处理,血流不少。

    解军山把手中的刺刀递给马义。

    “老乡,麻烦你帮我将肩上的子弹取出来。”

    马义接过刺刀,却将它放在一边,然后取出随身携带的银针,给解军山施针炙。

    “前辈,你原来还是一名针炙高手。”马义一针下去,血立即止住,解军山又惊又喜,心里除了感激就是崇拜,马义简直就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他马上连称呼都改了。

    “神马前辈,我年龄比你还小好不好?”马义郁闷。

    “英雄无岁,江湖无辈。我虽然比你年长,但是你对我有救命之恩,而且武艺和医术超群,叫你一声前辈我心甘情愿。”

    解军山一脸真诚,马义却没好气:“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都什么年代了,还前辈!鸡皮疙瘩都被你叫起了,老解,你再这么叫我,我就走了。”

    “那我就叫你小马哥吧,《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很威风的!”

    解军山一本正经地摆着小马哥的威水poss,马义相当无语地望着眼前这个小马哥附体的战士,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都不敢相信这个神经兮兮的家伙,竟然是凭一把刺刀就敢和全付武装的敌人拼命的华夏军人。

    “坐好了,别乱动,我帮你将子弹取出来。”

    解军山立即坐正身子,岿然不动,想到取子弹会疼痛,就捡了一根树枝准备放嘴里咬着。可是没等他将树枝咬上,马义已经张开右手,对准解军山伤口,约五寸距离,然后凌空一抓,“噗”一声,嵌在肉里的子弹夹带着血丝飞蹦而出。

    “拷,吸星大法!”

    解军山惊奇地瞪大双眼,然后眼一闭,头一歪,晕菜了。马义不慌不忙,将解军山平放地上,然后取出小瓷瓶,从中取出一粒刚刚炼好的药丸,喂进解军山嘴里。

    “小子,你走狗屎运了,竟然成了第一个免费使用老子仙丹之人。”

    给解军山喂完药,马义再运动真元之气,助他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