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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席卷,吹起片片血红的枫叶,在空中轻舞,飘向远方,似没有了父母约束,迫不及待要闯荡天涯的游子。
繁星点点,一闪一闪,在天幕中眨眨眼睛,俏皮中有一丝戏谑。
明月当空,洒落玉光,照耀如画山河,也给美丽的江山省艺术学院点缀上了一缕动人的颜色。
一号女生宿舍楼前,叶传宗手捧一束鲜花,围观者的嘲讽声如魔咒一般灌进了他的耳朵,让他那颗不安的心更加不安了。
“今晚又有好戏看了。”
“是啊,都让人拒绝32次了,这家伙居然还不死心,真是我辈楷模。”
有个男生放肆大笑,恣意讥讽那头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浑然没有想过自己也是这个庞大癞蛤蟆军团中的一员。
“萧妩可是花后,纵然往上数二十年,她也是当仁不让的第一校花,再说了,人家还是名门贵女,她的爷爷是开国元勋,老爹是副部级高官,小叔是军中新贵,家世显赫无比!
再看姓叶那小子,我的妈呀,老子都不想说他,一个乡下土鳖,老爹老娘都是小摊贩,要用奖学金去支付学费的人竟敢去追萧妩这位天之骄女,他哪来的勇气?”
“无知者无畏么,不过他那撞了南墙还不回头的个性我是非常欣赏的,如果我让人家给拒绝了32次,恐怕早没脸见人了。”
“的确,姓叶那小子拥有一个我们都没有的优点,那便是厚脸皮,他的脸皮之厚,原子弹都打不爆啊!”
“哈哈哈——”
……
远处,跟叶传宗一个系一个班一个宿舍的三个男生躲在大树后面,不让过往的人看到自己。
32次了!
他们这帮做兄弟的陪叶传宗丢了32次人,这回实在是扛不住了,所以虽然今晚还是跟来了,但都死活不肯出去给他壮胆,主要是丢不起这个人。
“你们说、老四这次能成功吗?”
老大张彪人如其名,是个彪形大汉,二十岁的人长了张四十岁的脸,大一报道那会更是错让同宿舍的三人叫了声大叔。
“如果我说能,你会信吗?”
老二王胜直翻白眼,虽然他比张彪大两个月,但奈何武力值没人家高,最终十分委屈的当了老二,但据说他在暗中苦练跆拳道,意图有一天抢回老大的位置。
“别这么说,希望还是有的,只是无限接近于零。”
老三齐麟是个富家公子哥,自诩花国浪子,才上大二便交过不止十个女朋友,但他泡妞的秘技翻来覆去只有那么一招——用老人头砸!
“你还有脸说,如果不是你,老四哪会成这个样子!”
张彪王胜齐齐怒斥。
“得,两位哥哥,小弟错了,小弟祖宗十八代都错了还不行吗?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了,咱能别再提了吗?”
齐麟被骂得直缩头,但不敢有任何意见。
事实上,叶传宗之所以会沦落到成为整个大学城里的笑话,他的确是要负很大责任的。
说起来,刚开始那会,真正想追萧妩的人是齐麟,这家伙在大一军训期间去医院里打了张自己有心脏病的证明,之后便跑到附近的艺术学院去侦查女生质量,确定重点目标,方便将来下手,结果这货见到了一袭迷彩服、英姿飒爽又明媚动人的萧妩,当场便沦陷了,回来后发誓要将她追到手。
经过一周的精心准备,齐麟跟今天的叶传宗一样手捧鲜花,外加一首从英文系师兄那里花重金买来的情诗,率领三个兄弟浩浩荡荡的杀到了艺术学院,想凭借英俊的容貌,良好的家庭条件和浪漫攻势一举虏获女神。
但是,当这家伙从路人甲那里打听到萧妩的身份来历后瞬间便怂了,在女神将要登场的刹那,这货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手中的九十九朵玫瑰跟情诗就近扔给了叶传宗,自己躲到了一边。
结果、结果齐麟从沦陷区里逃出生天,但叶传宗却继承前人的遗志,对刚洗完澡,秀发湿漉,身着睡裙的萧妩一见钟情,无可救药的栽了。
那次意外到来的表白,叶传宗自然表现得很差劲,萧妩听他结结巴巴的将情诗朗读完毕后收下了鲜花,但却非常明确的表示了拒绝,还好心指出了那首情诗中的两处语法错误,最后翩然远去。
按理说事情到这便该结束了,奈何叶传宗真的喜欢上了萧妩,他又是个认死理的人,说这是自己从小到大第一次喜欢人,绝对不会放弃,之后任凭张彪三人怎么劝都没用,在第一次表白遭拒绝后的第三天再次去找虐,结局没有任何改变,萧妩还是在收下鲜花后回拒了他,之后的叶传宗便开启了前仆后继的漫漫示爱路,在一年里惊天地泣鬼神的表白了32次,可结果是失败失败再失败,直到今天。
“老四也真是倔,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在萧妩这棵梧桐树上吊死,凭他这样死缠烂打的劲头,若是别的女生早他妈缴械投降了,可是萧妩——”
张彪直叹气。
(文在收尾,预计完本时间2月底3月初。有反应剧情过快,其实做大纲是按照25o万的篇幅做的。就这样,好好完本,新书等消息,休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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