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历史名人的拐弯抹角

就一洋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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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战争结束的很快,在长天异常激烈的宣泄心中压抑,奋力厮杀的带动作用下,战况完全是一面倒的。

    就连何曼也没能在李然和孙大力的两面夹击下,坚持多少时间,他被这两人一前一后接连刺穿了左胸和咽喉,无比悔恨的倒在地上。

    李然还对孙大力上来围攻自己的敌人的行为有些不满,而孙大力则完全不以为意,他只记得长天的吩咐,尽快合力杀死何曼,如果没有主公的命令,那么他也许会享受下单挑斗将的快意,但是对他来说任何一切都比不上主公的话。

    部分跑不了的敌人直接投降了,另一部分离得远的敌人,则往水边船只停泊的方向拼命逃跑。

    而那些本身就已经是俘虏的海贼,则没有任何的异动,对他们来说做谁的俘虏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要能活着就行,甚至他们更希望成为,一向在对待俘虏方面口碑很好的这个异人的俘虏。

    “主公,这是那何曼的东西。”孙大力拿着几样东西,朝长天走了过来。

    长天一看是几枚建村令,和一个跟传承球差不多模样的玩意儿,就是较那糖球要大上几号。

    ——何曼武魂:历史武将的魂魄。使用后能获得该武将生前的能力、悟性、技能、特性、天赋、称号等等。按照契合度不一则具体获得程度不一。每人可使用的武魂数量不限,更高的属性可覆盖更低的属性。NPC使用有50%几率损失自身属性,损失幅度视使用者本身与武魂属性差距而定,两者差距越小则损失越大。

    随后孙大力又递过来一件东西,正是那何曼的狼牙棒。

    ——狼牙棒:稀有度65,宝物。周身布满锐刺的铁棒,十分结实。用来敲击、捶打、戳刺可额外增加50%伤害。自带特性:碎甲。

    自己手下是没人用这玩意儿了,长天把它收在了戒指里。不得不说有个储物戒这种神器,实在方便了很多,不常用的东西完全可以塞在里面。

    “让士卒打扫战场,我们去船队那里。”长天吩咐道,毕竟还有近千艘船等着他接收。

    长天他们来到码头的时候,看到糜竺糜芳已经带着糜家的私兵,团团围住了那些逃到岸边上的水贼,而留守船队的水贼显然已经被他们给杀光了。

    “无垠,竺幸不辱命。”糜竺看到长天过来,直接迎上来说道。

    “子仲幸苦了,这些船子仲取一半,权当长天的谢意。”长天对着糜竺抱了抱拳。

    糜竺听完不露痕迹的看了长天一眼,发现对方的眼神毫无异样一片坦然,于是心里对长天的评价,提高了一个层次。

    这一次就送近500条大小各种船只,价值早就远超了自己的那一万金,更别说这还是在对方即将蓬勃发展,十分需要船的时候。

    糜竺自然不会接受。

    “无垠的好意,我心领了,船我就不要了,不过无垠你的那些茶叶可不能吝啬。”糜竺笑道。

    这糜竺也和其他人一样心里老惦记长天的云雾茶,他也算走过大江南北了,但是从来没在其他地方喝到过这种好茶,简直堪称绝品,要不是知道量不多,他就要开口买了。

    “这好说,虽然存货不多,分你一半便是。”

    糜竺豪爽长天自然也不会矫情,至于云雾茶那还有几斤,拿一半给糜竺也没什么,要不是这玩意儿实在量起不来,给更多他也不会舍不得,毕竟成本只是买茶叶那些金子,等自己什么时候找到极品茶树自己种植的话,更是连成本都节省了。

    “无垠,我有个问题要问你。”在回崇明岛的船上,糜竺向长天问道。

    “子仲只管讲,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长天说道。

    “无垠你的领地既然已经有蔡伯喈坐镇,应该不怕盗匪袭扰,为何还要主动去攻击那何曼呢?”

    “据我所知,这何曼还有一兄长叫做何仪,此人在汝南一带势力颇大且尝有反心,无垠何故招惹此等强梁呢?”

    长天微微笑了笑,他觉得这糜竺眼光是比自己高明不少,但是其他方面暂时还是有欠缺,这种一山不容二虎的事也拿出来问。

    “子仲有所不知,我身为这崇明岛落霞镇这数万民众的主公,自然事事以他们的安危为先,力求排除一切危险,怎么可能去期望别人不会来攻我呢?”

    “况且这何曼已经在长兴沙立足,等他发展到一定程度,定然会来攻我,那时伯喈先生在与不在已无多大差别,此时不灭了他,那岂不是养虎为患。”

    “所以趁他立足未稳,心有懈怠之时,正是杀他的大好时机。”

    “至于那何仪一个反贼罢了,我还怕了对方不成,为了治下万民,我就敢与他拼个鱼死网破。”

    长天坚定的说道。

    “无垠高见,是某失言了。”

    当然长天心里完全不是这么想的,他想法的很简单。别说是什么何仪的弟弟,就是曹操的儿子,敢明目张胆的抢他这么大的成果,他也会找机会灭了对方,当然来明得还是暗得那另外再说。

    而此时糜竺的心里对长天的评价又再次提高了一层,如果对方不在自己离开崇明岛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向自己提出合力攻打这何曼的提议,那么糜竺离开后将不会再次来到崇明岛,因为这里迟早会被人灭掉。

    以历史上糜竺敢倾家荡产投靠刘备,到最后他的待遇比诸葛亮都好,就能看出他的眼光多么不凡,糜竺自然知道结交异人是天神住民的一条出路,当然结交也不能随便就结交,有潜力有志向有手段自然是优先的对象,而除此之外还能又具备实力的那就更好了。

    糜竺现在眼里的长天,就是这样的异人,这让他很满意。

    而如果长天不搬出上面的那些大道理,只是表示他抢了我,我自然要去打他,那么长天的形象,瞬间就会在糜竺心中矮一截。

    大汉住民大部分都是十分注重名声的,所以每每行事都要讲究个大义名分,睚眦必报显然不包含在大义之中。

    长天要是知道糜竺想法,一定会嗤之以鼻。“打个山贼要狗屁的大义,老子打山贼就是大义。”

    当然长天并不知道糜竺的复杂心理,不过他自从来到《世界》后养成的习惯,无意中又帮了他自己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