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第 51 章

秋团团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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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V章购买比例不够, 此章内容为防盗章, 本文首发晋江  大略掌握了现在的服饰风格,简惜惜便没有继续再看,转而上了二楼。

    二楼卖的是收音机、电视机、照相机, 还有手表,款式和品牌都不多,三楼卖的是自行车、缝纫机,样式都极其简单, 算不上美观,但重在实用。

    简惜惜历史学的不太好, 对过去那段时间发生的时间和事情都不怎么了解,隐约记得似乎一切都结束在76年, 也就是去年。今年很多方面管束的都没那么严格了, 各式色彩潮流逐渐出现在大街小巷,不再像以前,千篇一律的暗色调。

    看着简惜惜只粗略看了眼一楼, 很快就上了二楼,没一会儿又上了三楼,再又二话不说的出了商场, 顾小莲在后面追的生无可恋。

    “姐,你说你着急什么呢?刚一进去就要出来, 我都没得空好好看看。”

    简惜惜面无表情的回她, “你要是没看够, 你可以回去, 我又没强迫你非得跟着我。”

    一句话堵的顾小莲哑口无言。

    她倒是想要继续逛逛呢,可惜口袋里没半毛钱,只逛不买有什么意思?本来她是想拉着薛芝玉单独逛逛,薛芝玉却说不放心简惜惜一个人溜达,得跟着才放心。

    毕竟简惜惜从小就是个傻子,脑子一直不灵光,偶尔发疯打人的事情也发生过,虽说现在已经被圆心道姑治好了,但谁能保证从此以后不会发病?还是跟着妥当一点。

    薛芝玉这样讲了,顾小莲头一低,只得跟着简惜惜一通快跑。

    等回到林家时,顾小莲丧气的发现,除了吃了一根冰棍,其他啥都没捞着,白跑一趟,气的她一口气堵在心口,发作也不是,不发作也不是,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吐槽简惜惜是个大傻帽。

    第二天一早喂了林彦绅吃完早饭后,简惜惜又将那本唐诗精选放在了他面前。

    林彦绅睨了唐诗精选一眼,又一脸嘲讽的看向简惜惜,“你以为我还会教你?让你继续糟蹋我的钢笔?”

    简惜惜撇嘴,“至于吗?看你这小气吧啦的样儿,行了行了,我答应你,今天不用你的派克了,破英雄用用算了。”

    林彦绅浓眉一紧,“你认识派克和英雄?”

    一个傻子能区分派克和英雄?以她的家境,她恐怕连看都没看过,那又是怎么知道这两个钢笔牌子?

    简惜惜暗道糟糕,一不小心说漏嘴了。

    她有些慌乱的拿起那本唐诗精选,挑了首《咏梅》,“不是你告诉我的吗?我哪能知道这些东西。来,我们今天先从这首学起,这咏字我认识,昨天学过了,这后面一个是啥字呀?”

    林彦绅将信将疑,难道真是他自己说的?

    不过这傻丫头的脑子是真好,昨天教了她一遍的字,她居然真的还记得。

    “这是梅字,梅花的意思,宋代王安石的一首诗。”

    简惜惜很认真的指着王安石三个字,问:“这就是王安石吧?括号里的是宋字?”

    “嗯,宋是朝代的意思,就是唐朝后面的一个朝代,唐宋元明清,然后就到了现在。”

    “哦,这样啊,这朝代换来换去的真有意思,那这首诗怎么读?”

    居然说朝代换来换去的有意思,林彦绅简直无语,怪他不该跟她多提认字以外的事。可是见她真的聪明到过目不忘,他下意识的就想教她多一点东西,不仅仅是认字。他甚至在想,假以时日,她的文化水平能达到哪一步?能考上大学吗?不过考大学还得会数学,那可就难一点了。

    林彦绅收了胡思乱想,指着那些字,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简惜惜跟着读了一遍。

    林彦绅突然道:“你真的不会再用那支钢笔?”

    “放心,我简惜惜说话算话,我说不用就不用,不过,我看你也不像那种小气的人,那支钢笔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林彦绅没搭理她,继续教下一首,“白居易三个字应该认识了吧?这是他写的《暮江吟》,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

    简惜惜突然打断他的话。

    “那支钢笔是你心上人送的吗?”

    林彦绅身子一震,蓦然噤声,握着书本的手用力到青筋突出。

    简惜惜叹气,“我就说有故事吧,其实圆心道姑跟我说了你是心病,道姑法力高深,一眼就看出我就是你治病的良药,是你命中注定的糟糠……”

    林彦绅斜睨她,冷笑,“呵……糟糠又是在哪里学的?”

    简惜惜处之泰然,“这还用学?我还吃过糠呢,你吃过没?”

    林彦绅一噎,懒得跟她较真。

    通过几次试探,他发现了简惜惜一些不对劲的地方,但他是无神论者,思来想去都无法解释这些问题。看来,只能以后慢慢问了。

    这边正学的起劲,院子里忽的吵了起来。

    “死丫头,你不就是林家请的佣人?凭什么不洗我的衣服?”

    顾小莲一觉睡醒,看见院子角落里晾着林家人和简惜惜的衣裳,偏生只有她的衣裳还在盆子里放着,连水都没泡,气的她端着盆子就砸在了阿香脚下。

    阿香跟顾小莲差不多年纪,她虽然在林家帮工,做做家务活,但林家人从不曾拿她当佣人看待,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不曾亏待过她。再说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说帮工就低人一等了?

    昨儿个顾小莲来了以后,阿香就看她不顺眼,今儿个当然不帮她洗衣服。

    阿香甩给她一记白眼,“你谁啊?我凭什么帮你洗?”

    简惜惜没搭理他,在书桌上翻翻找找,找到了一个本子,又找到了一支英雄钢笔,不过她没拿,转而在书桌抽屉里翻找起来。

    不出所料,抽屉里放着一支崭新的派克钢笔,黑色的笔身由金属钛制成,极其轻巧,镀金的笔尖奢华又大气,笔芯是已经注满墨水的替换芯,看着就让人喜欢。

    简惜惜之前只是猜测,这个年代的人用钢笔居多,像林彦绅这样的知识分子肯定会有一支好钢笔,果然如此。

    只是,这钢笔是人送的,还是他自己买的,那就不一定了。

    看到简惜惜翻他的抽屉,林彦绅脸色立刻变了,又见她拿了个丝绒盒子出来,还将盒子里的钢笔拿出,拔掉笔套,一副准备写字的架势,林彦绅脸色煞白,急的满头大汗。

    “停!不准拿我的钢笔!你给我放下!”

    简惜惜皱眉,“至于吗?不就是一支笔?我用用怎么了?”

    “放下!立刻放下!你想用笔,桌子上就有,随便你怎么用。”

    “可我就想用这支,那支不好看。”

    林彦绅额侧青筋直跳,只恨自己没力气,爬不起来,不然他肯定飞奔过去,把钢笔夺下来。

    “简惜惜,你立刻把我的笔放下,不然我现在就叫我妈撵你出去!”

    简惜惜眨动着亮晶晶的眼睛,对他的怒气无动于衷,笑嘻嘻问道:“真的?你确定你会立刻叫你妈妈撵我走?”

    一边说,她还将本子翻开,用钢笔随意的在上面画了几画。

    被用了!

    她送他的钢笔,他自己碰都舍不得碰,可现在居然被一个傻丫头给用了!

    怎么办?

    林彦绅突然觉得万念俱灰,最后一丝希望、最后一丝挣扎也在简惜惜的鬼画符中烟消云散。

    “一个大男人这么小气干吗?钢笔买来就是用的,难不成留着当传家宝啊?再者说了,就算你想留着当个传家宝,那也得你有后代才行。”

    瞅着林彦绅那恨不得死过去的模样,简惜惜撇撇嘴,端端正正的坐在椅子上,手中的钢笔写写画画,假装正在临摹书上的字。

    她算是服了这林家大少爷,一看就是个没怎么吃过苦头的人,失个恋就寻死觅活,跟个娘儿们似的,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想到此,简惜惜又有些庆幸,还好她只是冲喜,并没有跟他扯证,不然的话,要她跟个这样的男人过下半辈子,她还不如做个寡妇呢。

    在她的设想中,她的意中人肯定是个荷尔蒙爆棚的人,坚实、果敢,面对风雨时会毫不犹豫的挡在她的面前。

    做戏做全套,一开始写字,简惜惜假装不会拿笔,随性的在纸上画着鬼画符,渐渐的,拿笔像个样子了,字虽然写的还是歪歪扭扭,但至少看得出来是什么字了。

    她又写了半个多小时,慢吞吞的将刚才学会的六首诗词都抄写了一遍。

    正琢磨着要不要再接再厉时,门外传来了顾小莲的声音。

    “姐,姐,你在吗?”

    顾小莲边说边往林彦绅的房间走去。

    薛芝玉可是记得圆心道姑说的话,在林彦绅病好之前,除了简惜惜,任何人都不得进林彦绅的房间。当然,这话其实是简惜惜为了方便行动,假借圆心道姑的名义跟薛芝玉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