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不用多问

可乐泡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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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盏白色的灯笼飘到曹嫣昔面前:“咦,你们怎么把曹氏嫣昔也给掳了来?”

    “饶儿,你不知道的事情就不用多问了!秘道准备好吗?”毛宇的声音里透出疲惫。

    “饶儿?”曹嫣昔抬眼向举着灯笼的女子望去,只见那女子一头深棕色的长发在头顶盘成个髻,插着一只乌木雕成的簪,雪白的皮肤,一双翠绿的眼珠,一身淡烟青色的男式长袍,腰间悬着一把式样古朴的长剑,看起来有二十余岁,略略带些风尘气息,却极美。

    正是城隍庙会的当家掌柜,自己曾经见过的余饶。

    没有想到余饶竟然是毛宇的女儿,看来毛宇这个局已经布了很多年,真是老奸巨滑!曹嫣昔看着余饶和毛宇,竟然没有看出这两人有半点的相似之处!余饶点点头:“义父您知道的,秘道一直都是准备好的!”

    “好!”毛宇点点:“速速开启秘道,带二殿下从秘道离开!”

    哦!曹嫣昔点点头,心道难怪两人长得不相似,原来是义父女的关系!

    看来他们目前是要逃离大邑都,只是现在上官云轩估计正在全天下通辑着毛氏兄弟和上官承德,他们要怎么样才能逃得掉呢?

    曹嫣昔打定主意,一会若是两边打起来,自己便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到打得结束了,便想个办法逃掉,这样既不用再回大齐皇宫去做什么劳什子的皇后,也不用跟着上官承德颠沛流离!不过,最要紧的便是不能让自己受误伤!“安全第一!”曹嫣昔告诉自己,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

    余饶提着灯笼婷婷袅袅地走在前面,上官承德一把将曹嫣昔从地上提起来,扛在肩上,跟着余饶往城隍庙茶坊里走去。

    等到大家都走了进去,余饶把手里的白灯笼插在一只楼柱上,然后搬动了一只巨大的机关,头顶发出一阵地动山摇的吱嘎声。

    “轰隆”一声巨响,一块巨大的断龙石从头顶的滑落下来,把城隍庙茶坊的入口死死封住。

    她又走到当中的圆形舞台中央,将腰间那把式样古朴的长剑拔了出来,“噗”一声插进舞台中央的那只巨大的海兽的嘴里。

    只听见一阵吱吱嘎嘎的声音从脚下传来,脚下的大地颤抖起来。

    舞台中央的巨型海兽突然身体裂成两半,当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洞,洞里一条狭窄的石阶,朝下部延伸下去。

    从断龙石处传来巨大的撞击声,震得城隍庙茶坊嗽嗽做抖,砖石不断落下来。

    余饶变了脸色:“想不到追兵这么快就来了,义父你们快快从秘道里离开吧!我来断后!”

    “好!”毛宇点点头,示意上官承德带着曹嫣昔从秘道里先走。

    “等等!”毛宇想了想,他指着余饶说:“你和曹嫣昔把衣服换换!”

    余饶点点头,她走到曹嫣昔面前,也不管周围都是男人,直接把自己身上的青衣脱了下来,然后把曹嫣昔的正明黄太子妃服扒了下来,穿在自己身上。

    曹嫣昔穿上余饶的衣服,两人身高倒是相差无已,只是余饶比她丰满一些。

    换好衣服,余饶把曹嫣昔头上的五凤冠拔了下来,戴在自己头上,把自己乌木簪插到曹嫣昔的发间。

    一时之间,余饶看上去便是一位风华绝代的太子妃了。

    上官承德把曹嫣昔拖起来挟在腋下,把她往秘道里拖去。

    秘道一片漆黑,好在空气却还比较流通,没有什么怪异的气味,曹嫣昔轻轻挣开上官承德钳住的手臂低声说:“我自己走!”

    黑暗里上官承德好象有些吃惊,吃惊于曹嫣昔的配合,他松开了手臂,曹嫣昔跟在他的身后,快速地沿着石阶往下跑去。

    毛宇和数十名精兵跟在两人的身后,一时之间狭小的地道里挤了数十人,但却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只听见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又走了一会儿,头顶传来了“轰隆”一声巨响,整个地道一阵剧烈震动,曹嫣昔不得不扶着两边的石壁才能勉强站得住脚!其它的人等到震动一停,便立即又往前冲去,这声巨响,不用多说,定然是余饶发动了机关,将整个城隍庙会的入口完全封死住了。

    曹嫣昔却不知道,刚才那一声巨响,几乎把整个青原山都夷为了平地,上官云轩的人用了一个来月才把废墟清理干净,从深深的地宫里挖出一具穿着太子妃服饰的女尸!

    那尸体早已腐败不堪,只有那身衣饰和发簪还能认出曾经是尊荣无比的大齐太子妃。

    灯光三灭三亮!

    “船上安全!”毛宇点点头:“二殿下速速上船!此地不宜久留!”

    上官承德点点头,挟着曹嫣昔跃上船,毛宇带着死士们也上了船。

    毛宇低声下令:“起锚,升帆,开船!”

    死士们训练有素地各就各位,不过片刻功夫,巨大的船帆便升了起来,船身沿着水流缓缓前行。

    这些色目人站在甲板上如履平地,奔跑自如,操作起帆机来动作娴熟无比,显然长期生活在水边。

    “你跟我来!”上官承德扯着曹嫣昔的胳膊,绕过驾驶舱,带她到一处舷梯处,走了下去,又七绕八拐通过一条狭长的通道,把她带到一处船舱,扔了进去。

    “你好好呆在这里!”上官承德的脸上有几分莫名的兴奋,他看着曹嫣昔,突然伸出两只手指钳着她的下颌:“别想逃走!你的太子丈夫可不会来救你!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曹嫣昔望进他的眼睛,只他浓黑的眼里有一丝疯狂的火苗在跳跃。

    上官承德低下头,干燥裂开的唇划过曹嫣昔的脸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斛珠香氛的味道,倒也不令人讨厌。

    只是这种接触却让人讨厌,曹嫣昔厌恶地转过头去,你疯了!曹嫣昔在心里对上官承德说。

    “你这么讨厌我,连看都不想看我一眼么?”上官承德用力把曹嫣昔的脸扳正,让她直视着自己的眼睛。

    “我不会逃走的!”曹嫣昔对上官云轩微微一笑,心道:如果被你知道,我就不叫做逃走了。只有神不知鬼不觉,才叫逃走!我才不会和一个疯子计较!我肯定会逃走,只要找到机会!不过现在保命要紧!

    上官承德走出门去,回身锁上了舱门。

    听见那声沉重的落锁声,曹嫣昔长出一口气,至少暂时自己安全了。

    她抬起头来打量了一下这船舱,只见楠木板做成厚实的墙壁,墙壁上有一粒有曹嫣昔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在夜色里发出淡淡的光芒。

    舱室的一侧是一张书桌,另一侧的墙壁上挂着一把鱼叉,鱼叉的下面是一张仅容一人躺卧的木板床。

    在另一侧的墙壁上有一个圆形的舷舱,从舷舱望出去,可以看见黑漆漆的江面。

    船身摇晃起来,有雪白的浪花从舷窗处扑上来,溅开成泡沫,消失不见。

    曹嫣昔感觉一阵头晕,风浪看来不小。她扶着桌子稳住脚步,这才发现原来舱室里的家具全都固定在地板上,任凭船怎么飞速行驶也不会有分毫的移动。

    这间舱室里的设备一应俱全,并不象是牢房,而更象是高级船员的舱室。

    在书桌上放着些书籍,曹嫣昔挪过去一看,只见书桌的当中铺着一张地图,地图上画着一块黄色的土地,和一片蔚蓝的大海。

    在大海的中央有一块淡绿色的土地,上面标着“既忘川”三个大字!“既忘川?”曹嫣昔记得从前听人说过色目人居住在海边,难道这个既忘川才是色目人的根据地么?

    她把地图放下,又四处打量起来,只见桌上放着一本书,书名叫做《色目国志》。

    曹嫣昔捧起书来,只觉得入手轻软,竟然是用青黑色的鱼皮写成,书里文字虽然是大齐文,但是还挟杂着些图画,比如山就画成一座山的模样,这样的画加大齐文,曹嫣昔完全看得明白。

    “色目人,因眼眸有色,而得名!色目人原居于东海既忘川岛上,生性拓荡,不喜束缚,擅长采珠,水性尤佳,履水之处如履平地……”

    前面的文字是一些记叙性的文字,直到第三页:“色目人数渐增,既忘川岛上人多地少,故思谋出海寻觅土地以宏扩色目人的居处!”

    “西岸之滨有人曰大齐,黑发黑目,以农为业!大齐之疆广袤无垠,寒暑四季分明,淡水充裕,物产丰盛,且擅长冶炼打铁之业,我以色目人女主之名誓要色目人后裔要以夺取大齐人江山为目的,不择手段将色目人的居处移到大齐大陆之上,凡我色目子孙务以此为要务。”

    看到这里后,曹嫣昔在心里哼了一声,原来这色目人心心念念想要占领大齐人的江山,偏偏自己的疆土又小,文化又不如人家先进,就连文字都要借鉴大齐人的,所以难怪大齐人的先祖有遗训,不能让有色目人血统的皇家后人继承皇位。

    这也实在是正常至极。

    她接下来翻看那本册子,只见后面又写到一些既忘川岛上的风土人情。

    “色目女王十世二年,既忘川神发怒,火光冲天,烈焰蔽日,浓烟滚滚,不辨天日,岛上群鸟在既忘川神发怒前十日便结群飞离岛屿!岛周海水亦突然变为血红色,滚烫如粥!”

    看到这里,曹嫣昔明白过来,原来这座既忘川岛是座活火山,在色目女王十世二年的时候发生了爆发!

    这次爆发使得色目人死伤过半,活着的色目人更加认识到要到广袤的大陆上开拓疆域的重要性。

    曹嫣昔还要接着往下读,舱门咔嗒一声被人从外面推开来,一个穿着鱼皮衣的男人走了进来。

    曹嫣昔愣了一会儿才分辨出来,这个人居然是大齐的二皇子上官承德,只是他此刻的模样却和大齐人迥然,只见他穿着一件青黑色的鲨鱼皮水衣,微微露出半边肌肉丰盛的胸膛,身上围着一条用大片银白色的鳞片做成的护甲。

    黑色的长发披散下来,用一粒大珠和数粒小珠攒成的发带系在脑后,他做如此打扮,身上的大齐人的影子变得极淡,曹嫣昔第一眼望上去,只觉得面前站了个色目人一般。

    “给你!吃点东西!”他把手里的一个巨大的贝壳递给曹嫣昔。

    曹嫣昔接过来一看,只见贝壳里面是一块白色的贝肉,加一杯清水。

    “你要把我带到那里去?”曹嫣昔拿起贝肉尝了一点,略微有些腥气,但是还能忍受。

    “舅舅说要把你带回既忘川岛!”上官承德看着曹嫣昔:“那里是我们色目人的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