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六章 无暇多想

可乐泡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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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地里走起来很困难,上官云轩全神贯注地背着曹嫣昔往前走着,无暇多想,一旁走着的顺庆却是注意到了曹嫣昔的异常,他看了一眼曹嫣昔,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又走了一会儿,曹嫣昔意乱情迷,她再也忍不住,对上官云轩说:“停下来,停下来好吗?”

    “怎么了?”上官云轩回头看了一眼曹嫣昔,曹嫣昔把脸深深地埋进他的肩里,不与他对视。

    “是我走得不稳吗?”

    “不是!”

    “那怎么了?”上官云轩有些不解,他看了看天边的太阳说:“你看马上就要到正午了,我们还得加快脚步才行!”说着,他迈开大步,朝着山洼前进。

    顺庆看着曹嫣昔,还是那样意味深长的笑,他跟在上官云轩身后,唱起一首小调:“妹娃子想情郎啰,想得头痛啰!头痛三天啰,无人能医啰!妹娃子想情郎啰,想得心里痛啰,心痛三十天,无人能医……”

    曹嫣昔咬牙忍住情欲翻腾,对着顺庆翻了个白眼,心想你唱这歌什么意思?是骂我,还是骂我?还如此隐晦。

    因为路上走得快,加上动身得早,这次到达的时间比前几次都来得早一些,到达洼地边上的时候,太阳还没有爬到天空正中。

    上官云轩把曹嫣昔从背上放下来,她红着脸,低下头回避着上官云轩的目光,对顺庆说:“我们快去洼地里吧,一会儿灵雪莲就会从地里出来了!”

    曹嫣昔和顺庆朝着上次看见灵雪莲的方位走去,然后便静静地站在那里等待着灵雪莲的出现。

    太阳终于升到了头顶,金色的光辉从头顶直射下来的那一刹那,雪地里出现了许多晶莹的光点。

    一朵朵灵雪莲从雪中长了出来,晶莹剔透的花瓣裹着淡黄色的花蕊!玉蜂从四面八方飞过来,开始采蜜。

    灵雪莲的香气飘荡在空中,闻到曹嫣昔的鼻中,她突然精神一震,刚才如同焚身烈焰般的欲火减退了不少。

    她大喜,看来这种灵雪莲果然是阴阳易蛊虫的克星。

    “快摘!”曹嫣昔朝着离自己最近的一朵灵雪莲伸过手去,把它摘了下来。

    因为这灵雪莲需得要鲜的药性才最佳,曹嫣昔早就准备好了金玉乾坤袋,她把灵雪莲摘下来后便放进了金玉乾坤袋里。

    顺庆和上官云轩也摘了一些,全都放进了曹嫣昔的金玉乾坤袋里。

    只一刹那功夫,太阳越过最高点,渐渐西斜。

    洼地里的灵雪莲象刚刚出现时一样,一眨眼便退回雪地里,白茫茫的雪地又恢复了如同棉花糖一般蓬松柔软的样子。仿佛刚才那些晶莹剔透的花朵只是幻觉。

    曹嫣昔从洼地里走出来,她打开金玉乾坤袋看了看,只见里面一朵朵宛如水晶制成的灵雪莲闪闪发光。她放下心来,治疗阴阳易的药物总算是找到一种。

    曹嫣昔朝着顺庆望了一眼,只见他也是激动不已的模样。

    回程的路上,曹嫣昔再不肯让上官云轩背自己,她坚持在雪地里自己走。

    等到走回山洞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曹嫣昔打开金玉乾坤袋看了看里面的灵雪莲,只见朵朵莲花晶莹剔透,和长在雪地里鲜活的模样差不多,数了数,竟然有十八朵之多,这数量做两人份的解药是绰绰有余。

    “顺庆,你把狼肉都烤了吧,我们明天可以下山了!烤好的狼肉可以带在身上做干粮!”

    “可以下山了?”顺庆脸上的模样仿佛听到一个天大的好消息:“这么说做解药的灵雪莲足够了?”

    “嗯!”曹嫣昔低声应道,她抬头看了一眼上官云轩,只见他仿佛并没有听到顺庆的话似的,并未往自己这么看上一眼,她放心下来。

    曹嫣昔不愿意上官云轩知道自己身中阴阳易蛊这样肮脏的东西,她想等自己身上的蛊毒解除以后,如果有机会,她会告诉他一切。

    如若没有机会,便让他以为曹嫣昔早就死了更好。

    顺庆喜滋滋地把埋在雪里的狼肉刨了出来,开始烤狼肉,他一边烤肉一边唱歌,唱的还是那首歌。

    “妹娃子想情郎啰,想得头痛啰!头痛三天啰,无人能医啰!妹娃子想情郎啰,想得心里痛啰,心痛三十天,无人能医……”

    他的妹娃子想着情郎,从头到脚都痛了一遍,而且无人能医。

    曹嫣昔苦笑一下,心想从前在大齐皇宫里,怎么没有发现顺庆这么逗逼的一面呢,她开始收拾洞里的东西,把铁盆和火石等都收了起来。

    “医官,别忘了把那张雪狼皮收起来!”顺庆一边烤肉一边大声对曹嫣昔说。

    前些天晾在洞口的雪狼皮,现在变成了一张干皮,曹嫣昔把它收了进来,仔细一看,只见雪狼皮通体雪白,每只狼毛象银针一样,光泽靓丽,用手一摸却又顺滑流利。

    “真好看!”曹嫣昔把它仔细地叠了起来,收进包袱里。

    “那可不只是好看!”顺庆大叫:“这玩艺穿在身上冬暖夏凉,而且刀枪不入,不惧水火!若是拿到哈兹国里皮草行去换,就这一张皮就可换一千头羊!”

    “哈!”曹嫣昔吓了一跳:“居然这么值钱!”

    “是!”顺庆点点头:“雪狼只生活在大雪山顶上,狡猾而凶猛。一般的人根本爬不上这雪山,上得了雪山的,也不一定能捕到这雪狼。据我所知,哈兹的可汗好象有一件雪狼皮裘,那可是镇国之宝。”

    说着,顺庆把手里的雪狼肉翻了个面,遗憾地摇摇头:“只可惜还有一只被他打成了肉泥,不然的话我们就有两千头羊了!”

    “噗!”曹嫣昔笑起来:“我可不想要两千头羊,我宁愿要雪狼皮。”

    上官云轩从一旁走过来,看着曹嫣昔忙碌着收拾东西,他低声说:“要下山了吗?”

    “嗯!”曹嫣昔环顾了一下山洞,不知道怎么的,她对这个大而空旷的山洞有几分留恋,这里的每一天都又温馨又充实,也许下山后再难有这样的日子。

    “我想我要和你们道别了!”这段日子在雪山上的相处,上官云轩已经习惯用“我”来称呼自己,而不是用“朕”了。

    “道别?为什么?”

    “哈兹国正四处里找我呢,若是找到我,也会连累你们!”上官云轩低声说。

    曹嫣昔低下头想了想,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看着上官云轩微微一笑:“没事,我们从北面下山!况且我和顺庆原本也要回大邑都去,你武功这么高,我们一起走,也好有个照应呢!”

    “从北面下山?”

    “嗯!”曹嫣昔点点头,犹豫了一会儿说:“南面是雪崎关,估计现在被哈兹人占了,正是水深火热中,我们回雪崎关去,不正好自投罗网?即使你单独走,我和顺庆也很容易被哈兹人当做大齐的探子给抓起来,与其那样,不如从北面下山,顺庆说雪山北面下去是一片广袤的牧场,我们从牧场上向东走,绕过大雪山,再回大齐去。”

    上官云轩想了想,过了一会儿,他点点头:“好,那我们就照这个路线走!我定然是要回大邑都去的!”

    他没有告诉曹嫣昔的是,大邑都里现在拥戴了一位新的大齐王,上官承德!

    袖箭在空中炸开,颜色浅而淡,若不是一直盯着它看,根本不会发觉这只袖箭。从袖箭炸开的空中,一块石头突然从天而降,待到要落到上官云轩的头顶的时候,突然伸出了双翅,原来是一只通体漆黑的夜隼。

    夜隼落到上官云轩的肩上,歪着头打量了上官云轩,喉间发出亲热的“咕咕”声,棕黄色的眼里透出锐利的光芒。

    上官云轩拍拍夜隼的头,从它的腿上取下一枚嫣昔的圆筒,打开抽出一张薄薄的纸片,上官云轩读完后,沉吟片刻,又从自己的身上取出一片薄纸片卷成小卷塞进那个圆筒里,绑回夜隼的腿上。

    一扬手,上官云轩把夜隼扔回空中。夜隼在空中展开双翅,借着雪风一冲升天,消失在黑暗中。

    上官云轩又在洞口站了一会儿,这才走回洞里,看着熟睡中的曹嫣昔,脸上刚硬的神色变得温柔起来。

    他走到自己的位置合身卧下。

    “起来了!起来了,我们要下山了!”第二天一早,上官云轩还在梦中,便被曹嫣昔唤起来。

    起来一看,顺庆已经在炉火上烧开了一盆水,三人就着热水吃了些馕,把水浇在火上,熄了火,曹嫣昔和顺庆穿上了狗皮袄,用厚实棉布罩把脸都遮了起来。

    上官云轩还是一身战袍,战袍上被戳穿的几个大洞往外露着棉絮。

    这一趟走出这山洞,下一个栖身之所还不知道在那里!棉袍在这雪山上根本没用,况且还是一件破了洞的棉袍。

    虽然知道上官云轩是武气十级的强者,曹嫣昔还是觉得揪心!她想了想把雪狼皮从包袱里翻了出来,递给上官云轩:“把这个披上!”

    上官云轩一愣,没有想到曹嫣昔在这个时候居然还会如此细心,他很久没有被人关心过了,虽然金安等人一直在他身边嘘寒问暖,但是那种关心毕竟和亲人的关怀有区别。

    一股暖流在上官云轩的心中流淌,他接过雪狼皮,斜披在身上,解下腰间的玉带,把它系好。

    一抬眼,正对上曹嫣昔的目光,上官云轩笑笑:“怎么样,象不象个英俊的猎户?”

    “不象!”曹嫣昔摇摇头:“象个败家子!”

    “走吧!”顺庆在洞口大叫:“今天的天气可不好,再不走,就别想走啦!”

    “来了!”曹嫣昔应了一声,把包袱重新系好,正想背到身上,一只大手从一旁伸了过来,上官云轩温柔的声音响起来:“让我来!”

    曹嫣昔没有拒绝,上官云轩拿起曹嫣昔的包袱,轻轻松松地挎在肩膀上,往洞口走去。

    他的背影如往常一样高大挺拔,虽然穿着一件露着棉花的破衣赏,裹着一张雪白的狼皮,却好象身穿龙袍正走向御座一般自在随着。

    正如顺庆所说,天气很糟糕,前几天采灵雪莲时的好天气一去不复返。

    阴霾的天空,没有太阳,整个头顶都是一片灰蒙蒙,无边无尽。

    雪风在耳旁呼呼地吹,地面的积雪被风吹起来,和空中落下的雪片搅在一起,形成一片白茫芒的雪海。

    曹嫣昔三人爬上巨石,巨石下是绝壁,巨石耸立在一片白茫茫之中。

    雪山上根本没有路,即使曾经有过路,早已被滚滚雪花盖在下面,整个雪山望上去就是一个白呼呼软绵绵的棉花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