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左手一只鸡右手拿蜈蚣

深夜之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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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夜,山风吹进寨子里让我觉得心神有些不宁,吃完饭后我在街道上乘凉的时候分明闻到了尸臭和阴气,再联想到寨子外面那半米多高的门槛,分明就是用来拦僵尸的。

    我本想趁着天黑去外面看看情况,不过这街道上显然还有着别的什么东西存在,我的视力在夜晚可以说是极好的,因此那些躲在角落的巡逻人员我也能看的一清二楚。

    在窗口站了一会,我就注意到了屋檐上和街道拐角处的几个人影,他们的身形矫健,如果让我和他们单挑可能会费些事,一起上的话我压根没有取胜的可能。

    所以我放弃了这个念头,或许真的像方大师说的那样,有些事不去捅破就不会有危险,一旦知道了,杀身之祸也就来了,为了我的小命考虑,我今天还是安分点吧。

    虽说如此,但是躺在床上我也有些睡不着,抱着秦雪她也同样因为外头的阴气而心神不宁难以入睡,我和她抱在一起却没有嬉闹的心情,注意力全都放到了听觉上。

    这寨子的墙壁使用大理石砌成的,但从防御性能上来说很强,防尸一点问题都没有,怕只怕这些僵尸因为长久的饥饿导致戾气大涨,到时候黑僵变飞僵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低吼声和咆哮声组成了一场交响乐,虽然大理石的隔音功能很好,但是也架不住我耐心的去听,正在这是楼下吱呀一声,似乎是门开了。

    我连忙起身从窗口观望,只见我那位老肖大哥背着一把弓就出了门,他的箭袋有些念头了,而那些箭矢的末端也贴着黄符,我一眼就认出了这东西是定尸符。

    他这是要去干什么?在这小山村里还隐藏着什么惊人的秘密?这些我都不清楚,但是老肖大哥明显也注意到了我这边的东西。

    他站在楼下和我对望了一眼,随后朝我摇了摇头示意我趟回去睡觉,我本想说自己是个道士能帮上忙,不过他却没有让我帮忙的意思。

    他的身手同样很矫健,站在楼下的老肖大哥顺着一根木桩飞快的爬上了屋顶,在阁楼的屋顶上穿梭自如的他们一个个都背着弓和箭矢。

    这些人似乎一到了晚上就开始和僵尸打仗,我是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明明知道有僵尸在附近还坚持留在这里生活。

    我被秦雪拉回了床上,要不是今天和老肖大哥拜把子,或许我也不会这么担心他,万一他出了什么事,我这干闺女以后怎么办。

    我的担心没来由的强烈了起来,但是我的担心很快就被嗖嗖嗖的箭矢声给打碎了,这些箭矢射出去的力度,光听声音就绝对不会小。

    老肖大哥他们在这里生活了也有些年头了,看来也算是习惯抵御山中的僵尸了,不过我的疑问也就更甚了,明明知道有僵尸还要留下来,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时间一点点过去,伴随着一阵鸡鸣我的睡意忽然也涌了出来,晚上没能睡个好觉,临近天亮的时候我却泛起了困。

    当我再次醒来时外头艳阳高照,但是一看手机现在不过也就十点,这一觉睡的很不好,我的脑袋也疼的厉害。

    下楼后大嫂子正在给小萱萱喂奶,老肖大哥手里端着碗面条招呼我一起吃饭,想到他昨天晚上的那种萧狠,再看到他白天的这般和蔼,很难将两个老肖大哥给联系在一起。

    看破不说破,当我给别人留了底线之后,别人也会同样的尊重我,这一点我心里也是有数的,既然方大师都劝我不要去问,我又何必自讨没趣。

    嫂子喂完了奶就把萱萱塞到了我的怀里,这丫头也真是奇怪,除了她妈和我之外似乎谁都不让抱,就连秦雪抱她一会她都会不高兴。

    “肖老弟,你要的东西我都给你准备好了。”老肖大哥吃完面后,就领着我向他家后屋走去,这里养了一大群的鸡,我一眼就看出了其中一只领头公鸡的不凡。

    “这鸡我养了五年了,听说你们这次要进苗寨,你带着它去吧,希望它能保你平安无事。”老肖大哥对我们的行踪也挺关心的。

    我本想和他客气客气,不过他显然受不了城里人的那一套,我很干脆的点了点头,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就收下了这只鸡。

    据方大师所说,这种放在山林里吃毒虫长大的鸡从小就特别喜欢争强斗狠,老肖大哥也同样对此头疼,后院的母鸡都围着这只金羽鸡,而雄鸡却集结成了一个阵营和它对峙着。

    这只金羽鸡被老肖大哥抓出来之后,院子里其他的雄鸡才渐渐的恢复了平静,原本气氛紧张的后院因为这只鸡的离开变的再次祥和了起来。

    但是这只鸡显然很聪明,看出了我的到来破会了它安宁的生活后,它不停的对我叫唤着,差点就扑上来和我拼命了。

    “这只鸡前几年还很听话,这几年也不知道怎么了脾气暴躁,它走以后我这后院也能清静点。”老肖大哥显然对这只鸡没有太多的留恋,像是送瘟神一样把它给送给了我。

    如果不是急着和方大师去办正事,我或许还会想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我也有些舍不得我这个刚出生的干闺女,秦雪和我一样都很喜欢她。

    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辞别了老肖大哥一家,并且承诺等我事情办妥之后再回来看我这干闺女,老肖大哥也没有太多的挽留,不过倒是让他媳妇给我做了一堆好吃的路上吃。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生皮,也就是烤猪皮,以前我就算吃猪肉也只吃精的那一部分,肥肉基本都丢掉了,但是这次我却深深的迷恋上了这烤猪皮的味道。

    和方大师出了白族寨子,郑钧又给我们原路送了回去,我手里的东西就是一只鸡和一些行李,方大师那边的东西倒有些恐怖了。

    他的手里是几只玻璃瓶子,每一只瓶子里都装着一条黑黢黢的大蜈蚣,这次他可是花了大价钱才从白族的以为医师那里收购来的这些蜈蚣。

    这些蜈蚣都是用药草喂大的,体内的药性强过了毒性,山里多毒虫,所以这位医师养这蜈蚣的本意是以毒攻毒,这些蜈蚣因为生性的关系所以对毒性特别的迷恋。

    但凡有人被毒虫咬了伤口难以愈合,让这蜈蚣在伤口位置再咬一口,三天内保证能消肿祛毒。

    “这蜈蚣是好东西啊,这条我打算泡酒,这条回去煮熟了晒干磨成粉也能卖个好价钱,还有这几条咱们带着进苗寨,如果中招了就让这蜈蚣在身上咬几口。”

    方大师抱着自己的宝贝蜈蚣有些爱不释手,对他来说这些毒物就是成堆的金山,不过我对于钱的执着没有他的强烈故此很难产生认同感。

    回到旅馆后,我们将一些不必要的行李都留在了这,郑钧也没有收我们的保管费,对我们一直都是恭恭敬敬的。

    方大师在领走前千叮咛万嘱咐让郑钧照顾好他的宝贝蜈蚣,我们只带两条就准备下苗寨了,等一切安排好之后,师叔那边也搞定了,火车票已经定好,让我们几个赶紧过去。

    我手里提着一只鸡,顿时就想到了那首歌,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似乎还要背个胖娃娃,但是我现在的这个造型有些另类。

    左手的确是一只鸡,但是右手却是一条二十多厘米的蜈蚣,按照方大师所说的,要起到防蛊的作用,就必须让这蜈蚣二十四小时都紧贴在自己的身上。

    换句话说,这几天和我有着肌肤之亲的人不是秦雪而是蜈蚣,这光是想想我就头皮发麻,虽然现在的我感觉没有以前敏锐,但是这些细小的尖锐脚爪勾在我身上的时候无比清晰。

    “别去想不就好了嘛,我这宝贝蜈蚣也没有毒性,让它咬一口就相当于在皮肤上敷点药,你不要太在意了。”方大师见我一脸的膈应,随即就在我身边劝说了起来。

    他不说还好,说完我就感觉这蜈蚣似乎真的在我手上咬了一小口,不一会的功夫,血就顺着我的手臂流了下来。

    “诶,这蜈蚣怎么能弄疼我呢?”刚刚的感觉虽然细小,但是我却能清晰的感觉到疼痛。

    还没等方大师给我说明呢,上衣口袋忽然震动了起来,一只白色的蝴蝶径直从我上衣口袋里飞了出来,围着我流血的手臂上下飞舞起来。

    随后停在了我的手背上,血流过它的身体,将它渐渐的染成了红色,然后这东西就像喝醉了酒一样晃晃悠悠的飞到了我的肩膀上休息了起来。

    我现在就像一个动物饲养员一样,不光要照看一只鸡,还要照顾蜈蚣,甚至还有一只对我的血十分钟情的蝴蝶。

    “嘿嘿,挺好。”方大师点了点头,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在对蝴蝶说。

    “好什么呀,我头都大了。”我有些无语的看着方大师,感情这些东西不是缠着他的,他倒是一脸轻松。

    和方大师有一茬沒一茬的说着,总算来到了师叔指定下的车站。

    今天的师叔一身苗家打扮,头上、身上到处都是银制的装饰物,看起来格外的漂亮。

    方大师看了一眼师叔,随后脱口而出。

    “看样子我们来的还真是时候,竟然赶上了巫神祭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