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飞醋

萱草妖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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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飞醋

    快天亮时下了场大雨,秦可可卧室的窗户没关,窗帘被狂风卷了出去,被雨水打湿。秋季的风很凉骨,她裹着被子愣是不想起床关窗,由着雨水被风吹进来。

    凌晨四点她被暴雨吵醒,朦朦胧胧又睡了过去。微凉的下雨天,极适合睡觉,直到下午两点她才辗转醒来。回老家前她丢了手机,还没来得及去买,也没办法和新公司的老板提延迟上班的事儿。

    人家出版社联系不上她,以为她是找着了其它工作,不来了,便又重新招了一个。恰好这几日秦可可也没心思上班,索性在家里蹲着看书。这两天六六到她家的次数尤为频繁,简直把她家客厅当成了自家游乐场。

    秦可可还是挺欢迎六六的,因为有他在,她能去莫绍清家蹭饭吃。大丈夫能屈能伸,她穷得简直连饭都快吃不起了,索性将和莫绍清的恩怨放在了一边儿,拍着他的肩膀,特豪迈大气的说:“老莫,以后你就是我好兄弟了!我以后保证不和你吵嘴了!”

    言下之意是:兄弟一场,蹭饭是应该的。

    莫绍清是满头的汗,倒也勉强接受了“好基友”这个角色。来日方长嘛,追女人他得有耐心。

    这天莫绍清蒸了几只大闸蟹、炖了一锅鸡汤,他转身进厨房炒青菜的功夫,桌上的几道大菜就被秦可可一扫而空了。他十分惊讶地望着秦可可,还没来得及说话,手上那盘青菜也被她给抢了去。

    眼睁睁看着她将三人的饭一扫而空,莫绍清揉着肚子伤感。好在她还有些良心,至少给小朋友留了一只鸡腿和一只蟹腿。莫绍清发现,近几日秦可可有些不对劲儿,以前老和他顶嘴,现在倒好,对他寡言少语,这几天他听她说的最多一句话是“谢谢”“我要吃肉”“再来一碗”。

    且她说话时两眼呆滞无神,穿着睡衣流连于两家之间,外加她头发蓬乱,活脱脱一宅女形象。莫绍清这些年一心扑在儿子身上,鲜少和女人打交道,完全看不出来,秦可可这是为情所困哪!

    相比之下,六六机智多了,拉着他的衣服,如一个小大人似得,摸着下巴一本正经地猜测:“是不是因为唐叔叔搬走了?可可阿姨失恋,所以才心情不好?”

    秦可可耳尖,听见熊孩子说话,拿着手中银质筷子往瓷碗上一敲,发出叮当脆响:“没恋过,失恋什么的和我没关系。”她说话间起身,顿了一会儿,又淡淡说道:“我吃饱了,走了。”她面无表情,脸颊前垂着几缕发丝,整个人看上去很颓废。

    从莫绍清家回来,她从玄关的灰镜里看了眼自己。脸色苍白、两眼呆滞、黑眼圈颇重,就像被吸了阳气儿的女鬼。这会儿她情绪很低,正如失恋一般,心里压抑难受。

    望着镜中的自己,秦可可愤愤然咬牙,手上卷起拳头,一拳头锤在了门上,发泄完觉得心里舒畅多了。

    不就是一汉子嘛,有什么可想念的!老娘风姿绰约、绝代风华,还非得守着你这碗糖水不成?拉风富二代了不起?了不起啊!

    秦可可眸子一垂,人家的确很了不起嘛……

    别看她成日大不咧咧,笑口常开,其实她是个很自卑的人。大概是因为从小没有父亲,总觉得自己有缺憾。原本那丝自卑已经被她浅埋在内心深处了,却因为唐思淼再次迸发而出。

    她喜欢他,有勇气告白,却没了勇气去追。

    她是万万没想到,那个平日温柔偶尔毒舌的糖水,竟然是那样的大人物。和她这种底层小人物,永远是搭不上边的。说到底,秦可可是觉得配不上唐思淼,不够资格去倒追他。

    秦可可因为唐思淼的事儿心塞了好几天,脑中的一根线才算是通了。她站在镜子前盯着自己,告诫自己没什么的,不就是一个男人嘛?天涯何处无芳草,自己何必只单恋他那一朵花儿。

    她转身去浴室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莫绍清见她这几日状况不佳,也不放心她,便开车跟在她后边儿。秦可可背着斜挎包下楼,照着往常习惯和小区的老头老太太打招呼,只是脸上笑容牵强的很。

    秦可可走到公交站时,恰好碰见莫绍清,车窗摇下,六六的小脑袋从里边儿探了出来,很亲昵地叫她可可阿姨。莫绍清问她:“可乐,你去哪儿?顺路的话我送你啊。”

    “商场,我去买支手机,过几天去找工作,不能没有手机。”秦可可背着斜挎包立在公交站台前,说话时神色很淡。

    莫绍清打了个哈哈:“正好,我正准备带六六去商场买东西,上车吧,一起。”

    有便宜不占,哪儿会儿是秦可可的作风?她赶忙钻进车内,搭顺风车去了大商场。

    商场一楼是卖电子产品的,二楼是首饰,三楼则是服装,四楼便是餐厅汇聚地了。秦可可挑了只黑色智能机,又在卖手机的地,买了一张电话卡。买完手机后,她又陪着莫绍清和六六在二楼逛了会,买了些玩具。

    值得一提的是,三人走在路上很是有些引人注目。不是因为秦可可多么倾城绝色,而是因为秦可可往父子两中间一站,画风完全不一样。奇葩的画风,微微透出几分怪异。

    秦可可头发扎成马尾,额前收拾地干净利落,上身是一件洗的发白的长T恤,下身则是戳满洞的牛仔裤,配上一双暗红色运动鞋,典型的宅女出门装扮。再看莫绍清,一袭黑白分明的西装、衬衣,西裤裁缝精致,一双黑皮鞋皮鞋被擦得蹭亮,他浑身上下都是名牌,往那儿一站便有股气质流淌而出,怎么瞧都隶属于成功人士。

    小六六人虽小,却拾掇的很有富家小公子的范儿。一头利落的碎发,一身童装名牌,就连他手腕上的电子表,也是价格不菲。

    怎么看秦可可都像是一个保姆。

    三人一路散漫,逛至四楼时,小六六揉着肚子喊饿,莫绍清便拉着儿子提议:“去吃海鲜如何?这里的海鲜还不错。”

    好不好吃无所谓,反正她不挑食,她揉着肚子道:“你请我吃。”这句话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莫绍清嘴角一扯:“你真是,不放过任何剥削我的机会。”

    秦可可努嘴道:“帮你带了这么久的儿子,这是应该的。”

    这句话可谓是杀手锏,一次又一次让莫绍清妥协。

    走进海鲜餐厅,里处的装修风格很像欧式咖啡馆,却又不同,温馨暖黄的色调使得人食欲大开。秦可可挑的位置恰好位于整个餐厅的中央部位,莫绍清坐在对面点餐,她无聊地朝周围望了望,一抬头,心里一咯噔,看见了那个她朝思暮想的人。

    这家海鲜餐厅有两层,二楼设立卡座、钢琴,环境比一楼优雅得多。秦可可抬起脖子朝上望了一眼,铁艺栏杆后刚好有个雅座,里处坐了一个清俊的男人。穿着白色衬衣、规规矩矩打着靛蓝色领带。他坐在卡座里拿着报纸,间歇间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侧脸消瘦,或明或暗的射灯打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显得他的脸廓线条十分立体清晰。

    那人的手真真好看极了,老远看去,手指纤长,白玉如葱,手腕处骨节分明,端咖啡杯的姿势十分赏心悦目。

    几日不见,秦可可都觉得自己不认识他了。他坐在二楼雅座里,冷得就像长白山的雪,远观神圣,不可走近打扰。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半晌说不出话。莫绍清一心一意点餐,六六则玩着自己方才新买的玩具,都没注意到她的反常。

    秦可可离开座位,绕过一楼的装饰水池,这才找到了前往二楼的铁艺楼梯。她想上去,却被温文尔雅的女服务员拦下,恰好这时一个身穿白色长裙、烈焰红唇,踩着恨天高的女人走过来,驻足瞥了她一眼,这才不缓不慢上了楼。

    她躲在楼下的柱子后,端着餐盘假装捡水果,一双眼睛却飞速跟着白裙女人上了二楼。当看见白衣女人在唐思淼跟前坐下时,她半截心都凉了。

    楼上两人不知在说些什么,说着那女人还朝着她这边瞧了眼,唐思淼的目光也跟着飘了过来。秦可可无处可躲,忙低下头,装作没看见二人,拿着盘子专心致志捡水果。

    回到座位,她拿起葡萄使劲儿往嘴里塞,整个人气鼓鼓地。

    她此时的心情十分不爽:奶奶的,不声不响离开也就罢了,竟然在这里泡妹子!

    秦可可越想越气,往楼上瞟了一眼,竟瞧见唐思淼和那女人亲昵耳语!她这几天压抑的气在这一瞬间全部迸发而出,她为那人吃不饱睡不香,感情人家过得那叫一个逍遥快活,十分有闲情雅致地在这里泡妹子呢!

    她也不甘示弱,拍拍自己身边的空位,对莫绍清说道:“你,过来。”

    莫绍清咬了口木瓜,不明所以,十分茫然地指着自己鼻尖:“你叫我?”

    “废话。”她眼神锐利,声音铿锵,重复道:“过来,坐。”

    大概是被秦可可突然严厉的声音的给震慑住,莫绍清像只温顺的小狗似得,很听话地坐在了她身侧。哪儿知他刚坐下,秦可可便一把搂住他的肩膀,姿势十分豪迈霸气。

    秦可可拿了一块儿点心,塞进他嘴里,脸上的笑容极不自然。她俯在他耳边说:“搂住我的腰,张嘴。”

    “啊?”莫绍清被这突如其来的“福利”吓得不轻,他瞪大眼睛瞧着秦可可,声音酥软:“不……不好吧,小朋友在呢。”

    秦可可眉目一肃,眼神锐利得如同一把刀,紧逼他:“搂!”

    莫绍清颤颤巍巍伸出手,搂住了她的小蛮腰。他总感觉吧,搂着秦可可,跟搂着一只定时炸弹似得,心里不踏实。

    两人在餐厅搂搂抱抱,自然惹来不少惊讶目光。最让人费解的是,坐在对面的小朋友对两大人的亲密举动,表现的很是雀跃。

    二楼,林思正询问唐思淼的病情,喝水时目光一转,便瞧见方才在楼梯口遇见的女孩,见她正亲昵的搂着一个男子。她神色微动,如果没记错,这个女孩便是上次陪唐思淼去医院检查那位。

    唐思淼发现林思异常,顺着她目光回头,看见秦可可正亲昵的搂着莫绍清,两人有说有笑,在大庭广众下暧昧,丝毫不知把握一个度。

    其实秦可可和莫绍清也没那么暧昧,她只是掐着莫绍清的腰,对他耳语。恰恰从唐思淼角度看过来,两人似乎是在,接吻?

    唐思淼脸色一沉,撇过头,漆黑深邃的眸子里有一眼泉水迅速转变成了漩涡。好半晌,唐思淼唇角勾了勾,连着眉毛往上一扬,这样的神情不像是在笑,却像是在……打什么诡异的心思。

    一股子寒气从他眼底溢出,蔓延至林思这边,使得她不由打了个寒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