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远处的战争

还乡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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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德·威尔逊,身高六英尺两英寸(188cm),体重210磅(95kg),有一头姜黄色的长发,胡茬凌乱,和鬓角连在一起,他有着中部人特有的大鼻子和宽额头,胸毛茂盛的像达拉斯一望无际的牧草,他的手掌骨节很大,虎口上有又黄又厚的老茧,手枪和刀剑的握柄来到这里,就像咸湿客来到了脱衣舞俱乐部,只有四个字,那就是如鱼得水。

    他是最优秀的突击兵,最优秀的雇佣兵,最优秀的混混和催账者。

    他在吐血。

    “艹!”

    韦德艰难地从沟里往上爬,被炸弹震松的黄土地,窸窸窣窣地往下抖动石块,他的耳朵嗡嗡响,他的眼睛被血和尘土迷遮蔽,什么也看不见。

    他感到耳蜗里有些温热,他翻过身,用沾满泥土的右手去摸,又黏又湿,他的耳朵在流血,他的眼窝在流血,他的嘴在流血。

    “草,七窍流血。”

    韦德两条腿托着他的身体,往土坡上蹬,他将手中的冲锋枪举起来,对着敌人的大概方向扫射,炽热的子弹钻进柔软的肉体,响起了咩咩的叫声。子弹没有击中敌人,而是放倒了一群向韦德奔过来的山羊。

    在山羊的蹄子踩到自己的脸之前,韦德敏捷地翻过身来,往前匍匐前进,大群大群的山羊尖叫着在他身边经过,跌进干涸的沟渠,然后再一瘸一拐地跳出来,不时有一只几十斤的白毛畜生,狠狠地一脚踩在他握枪的手上,韦德只得咬着牙,他不能吭声,他只能往前爬。

    奔腾的羊群让他想到了Discovery探索频道的纪录片,大草原上漫山遍野的瞪羚,趟过遍布鳄鱼的汛期河流。

    水中的野兽寻找着觅食的机会,想将一只稚嫩鲜美的瞪羚拖入旋涡,而癫狂奔跑的偶蹄畜生们强劲的四肢,也常常踩在鳄鱼的脸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让它灰溜溜潜入身泥沼之中。

    猎物?猎手?不知不觉间,很可能就会异位。

    韦德本以为自己是猎手,他没想过自己其实是猎物。

    他看到了对面腰上搀着子弹的敌人,他忽然从羊群中站起身来,冲锋枪的子弹呼啸着离开枪膛,穿过炽热的空气,越过对方躲避的颓墙,钻进敌人缠着头巾的前额,鲜红的血液绽放,染红了整块洁白的头巾。

    韦德迅速俯身,跟着羊群移动,对方的子弹扫射过来,几只山羊哀嚎着倒地,无辜地舌头伸长,在嘴边抽搐着。

    他听见远处的山坡顶枪声咆哮,大口径的狙击弹将敌人的掩体击碎,顺便掀翻了一个身穿绿色夹克的敌人,他的半个身躯被子弹击碎,将一块雕刻着古朴图像的石砖染红。

    真巧,那片雕刻的内容,是关于鲜血和献祭,死亡和杀戮。

    钢鬃,来自委内瑞拉的狙击手,留着一头野猪鬃毛似的脏辫。看来叛徒不是他,他依然可以信赖。

    韦德隐蔽地发出信号,他知道钢鬃可以透过瞄准镜找到他。

    这个印第安人与西班牙殖民者的杂种,这个麦士蒂索人混蛋,这个长着四肢的健达奇趣蛋。他足足有三百磅,他的手粗的像钢筋,脚胖的像大象,肚子鼓的如同怀着四胞胎的******徒。他比韦德还像一个典型的美国人,即愚蠢又肥胖,热爱肥皂剧和垃圾食品。只有一点将他与那些蠢蛋区分开来——钢鬃有一双鹰似的眼睛,还有哈瓦那大学的数学硕士文凭。他只需要用他十根肥香肠似得手指,转动枪管,轻扣扳机,然后就能欣赏到这个世界上最华丽的演出。

    他不是个好战士,但他娘的是名绝好的狙击手。

    钢鬃果然收到了韦德的信号,他用行动证明了这一点,狙击枪有节奏地响起,将任何可以阻挡在韦德逃生路上的敌人掀翻,韦德从羊群中爬出来,带着一身羊屎味滚进一根柱子后面,敌人的子弹犁过他面前的地面,泥夯的柱子尘土飞溅。

    但随即,敌人躲藏的地方迎来了几如炮弹的狙击枪点射,敌人的攻击立即哑火,如同被迫击炮轰炸过一般,血肉狼藉。

    韦德从柱子后尝试着探头射击,敌人的反击并不迅猛,他们在慌忙地更换掩体,韦德已经用扯下的内衣擦干净了眼睛,他看清了敌人的装备和服饰,简直像一个万国展览馆——北约武器、中国武器、美国武器、苏联武器、俄罗斯武器、自制武器……从老旧的越战时期的M16突击步枪,到使用新材料制造,极具未来感的辅助瞄准步枪,敌人的武器无所不包,应有尽有。如果把他们的装备全部扒下来,可以就地建造一间近现代轻武器博物馆,顺便还再建一个世界民族展览馆。

    该死,他们的人来自世界各地,为了同一个梦想来到这里,那就是干死我。

    韦德在战火中吐槽,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冲出自己的掩体,在一行子弹的伴随下冲入一道明显是人工修建的深沟。

    韦德猜测,这条沟道应该是这座颓塌建筑的下水设备,基于的理由是他在这里发现了古老的亚麻布、鱼骨以及粪便。

    当年运作顺畅的下水系统,如今早已被尘土和黄沙堵塞,韦德不敢停留,他听见脚步声从两边传来,头顶的敌人准备包过来,将他瓮中捉鳖。

    镗啷啷!

    韦德听见有东西撞击古老砖块和地面的声音,他咬着牙全力往前冲,将头深深低下,埋在胸前。不用回头,他都知道那是什么,这声音太熟悉了,他在军队中服役时,常常要抱着它们睡觉,士兵们情切地叫它“油炸马铃薯“。

    砰!

    巨大的爆炸声。

    韦德感到一股热浪从背后袭来,推着他向前进,无数破片在剧烈的爆炸下冲向他的后背和屁股,尽管穿着最新的防弹衣,他仍然感觉到后背像挨了重量级拳王一拳,他不由自主地飞起来,扑上面前的缓坡,摔了个狗啃泥,全身的疼痛没有让他忘记那些刻苦的训练,虽然大脑几乎当机,但他的身体依然自行翻滚,做出规避动作。战士的本能救了她一命,让他躲过AK47疯狂的扫射。

    就快要出去了,只要逃出这里,逃上那条双车道公路,在不远处的一丛矮坡,在荒草和荆棘后面,他们停着三辆车,他本以为万无一失。

    他没想到会被背叛。

    但只要……只要逃到车里,他就还有机会,还有一线希望。

    下一秒,冲天的火光亮起,韦德看见两辆吉普车先后在火光中飞起,铁皮壳子燃烧着在空中翻滚,如同失事的飞机,旋转着往废墟这边砸来。

    韦德来不及震惊,来不及失落,甚至来不及躲避,他只能往前扑,炽热的汽车外壳擦着他的头顶飞过,砸在地上,犁出两道深深的痕迹,扫出一个巨大的弧线,撞倒了三名枪手,将第四个人挤在墙壁上,发出杀猪般的尖叫。

    坦克斯坦。叛徒是坦克斯坦么?

    他守在汽车附近,只有他有机会炸毁汽车。

    为什么?

    钱?地位?要挟?

    他想不通,他以为坦克斯坦只喜欢战斗,不喜欢背叛,但他太大意了,他忘记了坦克斯坦背叛了许多人——他的父亲、他的军队、他的主子,现在又加上了一个蠢货,韦德·威尔逊。

    汽车燃起的熊熊大火阻拦了敌人追击的脚步,五名从火焰旁边绕出来的敌人被韦德用子弹掀翻,他顺着曾经是花园的地方向外走,他决不放弃,他不能死,他要为所有人复仇。

    一个敌人翻墙而来,好像在躲避着什么,韦德看到他,下意识扣动扳机,冲锋枪发出一声脆响,子弹却没有喷涌而出,对面的敌人先是一愣,接着立即抬起手中的自动步枪,韦德的速度比他快多了,他握着冲锋枪的枪管用力挥舞,红木的枪托打掉了对方的半嘴牙,敌人的枪口上翻,向天空中射击,一梭子弹顷刻耗尽,韦德趁机钻进他的怀里,战术匕首一击致命,切入对方的要害。

    在尸体摔倒之前,韦德顺手在对方的腰间一摸,三枚弹夹入手。尸体倒地后,韦德踩住尸体的手腕,握住枪口往上拽,死尸却仍然牢牢地握着扳机,不肯松手,他用力一拉,尸体的手腕发出“咔嚓”的骨头断裂声,但却仍未松手。

    来不及了。

    韦德放开枪管,往对方翻过来的墙壁跑去,他记得墙壁外不远就是公路。

    只要……只要……

    他听见一声枪响,他感到脚下一软。他想站起来,他感到浑身无力。

    他艰难地翻过身,他看见敌人从火焰和烟尘中涌出。

    他用手肘在支着身体向后倒爬,他看着敌人抬起枪管。

    永不放弃!永不放弃!

    只要……只要……

    韦德感到眼睛越来越昏花,世间万物好像都在离他远去,叫喊声和枪声显得空洞如远方的闷雷。

    他听见背后轰然一声倒塌。

    他看见白色的光芒从头顶划过。

    他看到敌人如麦子一样倒下。

    韦德艰难地转过头去,他看见一辆悍马车撞倒了墙壁,坦克斯坦站在车顶,端着机枪,狰狞地扫射。

    “艹……叛徒……到底……是谁?”

    韦德感到脑袋糊成一团,久未谋面的睡眠向他涌来。

    在彻底倒下之前,韦德在思考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将他引到这里?

    中东,叙利亚,一条废弃的公路旁,一座早已坍塌成废墟的神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