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日升之屋

还乡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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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冲和莉娜虽然各有绝技,但很可惜,两人都对做饭没有兴趣和天赋。平常吃饭基本靠花钱去邻居家搭伙,后来沈冲雇佣了埃米尔,让她不用在街上做活,而是帮助他们俩洗扫和做饭,别看她年纪轻轻,但使起笨重的锅炉灶台却熟练至极,想来是在家时就从小操持家务,练就了一身家政技能。

    晚饭时埃米尔盛了一盘米饭,舀了半勺咸橄榄,就端到门外,坐在马路边吃去了。

    沈冲曾经告诉她不要那么拘束,并邀请她和他们二人一起用餐。但小姑娘很严肃地说,做仆人就要摆正位置,如果我现在上了主人的桌子,就成了主人的朋友,你会因此而不好意思支使我,我也很可能因你的仁慈而骄纵,最后我成为了坏仆人的我会被你辞退,结果是你的好意让我们都失去了对方。这对我来说才是最恐怖的,而不是不能再桌子上吃饭。

    一番话说的沈冲哑口无言,从此之后,沈冲就很少对她的做人处事指手画脚了。

    现在,餐桌上的打字机已经被收到一旁,沈冲和莉娜相对而坐,他们俩都不习惯阿拉伯人用手吃饭的习惯,因此一人拿着一把餐勺。

    闲谈中沈冲告诉莉娜自己联络上了小美,莉娜很高兴,她在月球基地的时候和小美熟识,现在听到好友的消息,连饭都不顾上吃,一边用吸管滋滋地喝着奶茶,一边连连用小勺敲沈冲的碗,让他谈谈小美。

    “怎么样,怎么样,你们俩到底有没有恋爱?”莉娜眼中燃烧着熊熊的八卦之火,沈冲没想到她的问题如此直接火爆,激动之下正在喝奶茶的他感觉奶茶倒灌,接着从鼻子里窜了出来。

    莉娜捂着肚子大笑,差点从凳子上掉下来。

    “我还以为只有中国人才这么八卦。”沈冲擦了擦鼻子,无奈地说。

    “你以为唐顿庄园是谁拍的?”莉娜眨了眨眼睛。

    “我和小美只是……嗯,朋友,好朋友,救命恩人,上司下属……她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她。但这不是爱——至少现在还不是。”

    “纠结的中国人。”莉娜皱了皱鼻子,评价道。

    “在这种事情上谁都纠结。”沈冲说,他将盘子里的熏肉捏起来,莉娜瞪大眼睛,就像等待喂食的小狗。

    沈冲摇了摇头,隔着桌子将肉片塞进莉娜的嘴里,女孩迫不及待地闭上樱口咀嚼,柔软的嘴唇蹭过沈冲的指尖。

    尼玛,注意点影响啊,我好歹还是个热血涌动的年轻人!

    沈冲赶紧低头胡吃海塞,掩饰自己的尴尬,莉娜盘腿坐在位置上,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好像吃肉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只得细细回味。

    斜对面餐厅的二楼传来音乐声,电子琴激荡悠扬,歌手声音铿锵粗粝,饱含着万分的沧桑与感慨。

    “我喜欢这首歌。”沉迷在肉味中的莉娜说。

    沈冲收束心神不去胡思乱想,他细细聆听窗外飘来的音乐,这是首节奏布鲁斯歌曲,主唱的嗓音很有穿透力,应该是位黑人。歌词很熟悉,他仔细一听——“这不是鲍勃·迪伦的《HouseOfTheRisingSun(日升之屋)》么?”

    “那个美国民谣歌手?我听说过他,真不错,我觉得他应该得诺贝尔奖。”

    “诺贝尔又不是学院奖,没有音乐奖项。”

    “可以发他文学奖。”

    “好主意,可惜这首歌不是他写的。”

    《日升之屋》是首黑人民谣,讲述混混、黑奴、***堕落和永杰轮回,此时餐厅中传来的不是鲍勃的民谣版,而是英伦乐队“动物”翻唱的摇滚版本。

    沈冲和莉娜在楼上闲谈着,他们对这首歌感触不深,美国已经独立了两百多年,新中国也有近百年历史。

    楼下,坐在马路边的埃米尔呆呆地听着歌,看着餐厅阳台上佣兵们和**调情,努比亚小工端着盘子从楼梯匆匆跑过,舔着脸讨好客人,只为了几块钱的小费。

    她忽然觉得食物没有了味道,以前香甜的米饭现在却味同嚼蜡,下饭的咸橄榄也寡然无味,她又吃了几口,还是没了胃口,于是她干脆站起身来,走回工房,钻进后厨,小心翼翼地将米饭和橄榄用一只碗盖起,留待晚上再吃。

    她看见房间角落里的筐中扔着几件脏衣服,想到今天的水还剩很多,于是抬起筐,从后门迈了出去。

    楼上,沈冲和莉娜的晚饭已经吃得差不多,吃相挺好,但有漏饭毛病的沈冲又落得满桌米粒,莉娜一颗颗黏起,聚在盘里,竟然足有一小口,让沈冲无比汗颜。

    莉娜将指尖的最后一颗米粒粘在沈冲鼻子上,两只手比划出取机器,然后嘴里模仿快门的声音——“咔嚓”。

    指尖白光闪过,这自然又是莉娜运用时间加速器玩出的小小把戏,沈冲见怪不怪。

    沈冲苦笑着将米粒揩掉,端起两个人的餐具往楼下走去,进入后厨后,发现埃米尔不在,他将餐具放入洗碗盆,却不敢乱动,否则被抢了工作的埃米尔肯定会默默生闷气。

    “埃米尔?”他喊了一声。

    “你看看脏衣篓还在不在。”莉娜的声音在楼上响起。

    沈冲望向房间的角落,发现装着莉娜工作服衣篓已经消失,知道埃米尔又去洗衣服了。

    对于水源和食物,这个小姑娘有旁人难以理解的偏执,她可以合理地利用每一份物资,精确地好像学过资源管理。

    沈冲知道那所大学,它叫无助和恐惧。

    莉娜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她在白天和沈冲一样穿着长袍行动,晚上在住处则换上了T恤和热裤,优美的圆环在她的胸前转动,沈冲一直好奇她是如何换衣服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容易知道,莉娜在沈冲面前从不避讳什么,就好像沈冲是和她一起长大的亲人,还是小时候一起洗澡的那种。她经常在沈冲面前换衣服,洗完澡后套着一件T恤衫,就光着脚啪嗒啪嗒地跑出来,到处乱窜。

    因此这个疑问仍未得到解答,完全是因为沈冲的假正经。

    莉娜拽着一只高脚凳,坐到工房中央的吉普旁边,悠闲地敲敲打打。

    沈冲刚想问那些佣兵是谁,忽然外面传来一声充满惊恐的尖叫声。

    “埃米尔!”沈冲立即从后门奔出。

    穿过狭窄的后巷,出来后是一片寂静的小广场,广场的土地上,支插着各种材质的长杆,用来晾晒衣服。埃及天干物燥,降水量极少,因此晾晒的衣服不需收拾,搭在外面即可。广场上万国旗飘扬,花花绿绿的长袍纱巾随风舞动。

    沈冲看见埃米尔倒在巷口,怀中还紧紧抱着衣篓,莉娜从沈冲旁边一闪而过,快得像条闪电,留下一条长长的光尾,慢悠悠地消失。

    “没大碍,只是被打晕了。”

    沈冲越过两人身边的时候,莉娜正蹲在埃米尔的身边,查看她的情况。

    沈冲闻言放下心来,他放缓脚步,走向广场,影影绰绰的布匹后,他看见几个黑影站在那里。

    远处,餐厅的歌声再次传来,悠悠扬扬,飘飘荡荡,还是那首《日升之屋》。

    “ThereisahouseinNewOrleans

    在纽奥良有一间屋子

    TheycalltheRisingSun

    人们都叫它“日升之屋“

    Andit'sbeentheruinofmanyapoorboy

    很多穷人的孩子都在此毁掉一生

    AndGodIknowI'mone

    我知道,我就是其中一个

    ……”